回迁房买卖费用具体有哪些,回迁房买卖合同怎么写?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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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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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回迁房买卖费用具体有哪些,回迁房买卖合同怎么写?相关的法律规定。
回迁房买卖费用具体有哪些,回迁房买卖合同怎么写?

一、回迁房买卖费用具体有哪些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

首次购房评估额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1.5%,非首次3%,买方缴纳;

2、印花税:

房款的0.05%

3、交易费:

3元/平方米

4、测绘费:

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

房款的0.05%

2、交易费:

3元/平方米

3、营业税:

全额的5.56%(房产证未满2年的、普通房满2年减免)

4、个人所得税:

房款的1%(.普通房满五年唯一减免)。

二、回迁房买卖合同怎么写

最新回迁房买卖合同模板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因甲方的房屋被依法迁,甲方自愿将其回迁的楼房转让给乙方。

乙方取得房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2、由于上述的房屋尚未施工,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处于预售阶段。

甲方同意乙方去开发商处按照房屋的出售的价格进行挑号,选择房屋的楼层及位置。

3、根据开发商的要求,乙方自行应当支付房款(房屋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元,具体房款按所购的楼层及位置具体核算)。

除此,作为乙方还应当按所购买的楼房建筑面积另行支付给甲方每平方米元的酬谢金。

4、乙方在挑完号选择好房屋的楼层及位置后,支付给甲方酬谢金的三分之一;

待房屋主体结构完成后再支付三分之一;

基余的待楼房交付后十日内支付完毕。

5、上述所指的开发商开发的回迁楼房应当位于。

如果回迁房屋位置不在上述地段,乙方有权利解除该协议,甲方应当退还已支付的酬谢金。

6、乙方有权利在甲方与拆迁办结算完补偿协议后直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甲方不得无故阻拦。

如果需要甲方方面的相关手续,甲方有义务协助提供。

7、如乙方不能与开发商直接签订购房协议或合同,以甲方名义签订购房协议,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过户。

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8、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

9、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甲方不得无故反悔,不得再对该房屋主张任何的权利。

如果甲方违约,除了退还乙方交纳的所有购房款和利息及酬谢金外,还应当支付元的违约金

10、本协议双方应当共同执行,不得无故反悔。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当支付对方元的违约金。

10、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综上所述,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比较多,但是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契税,如果买家是首次买房,

甲方乙方年月日综上所述,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比较多,但是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契税,如果买家是首次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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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已取得 房产证 可正常交易: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走正常的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流程。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 房产证 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 房产证 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房管局过户转名的。2、业主手中只有回迁协议的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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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们老家那边要拆迁了,现在涉及到财产划分的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拆迁房屋买卖合同起诉状的具体范文应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孙某,女,汉族, 1984年 1月 2日生,住
被上诉人:某社区居民委员会
负责人:张某某,该居委会主任
住所地: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某法院民初 3630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贵院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 依法撤销某法院民初 3630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判决, 并依法改判;
2、依法改判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购房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原告支付之日至被告实际返还之日止);
3、依法改判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燃气开口费、押金、垃圾处理费共
2860元及利息;
3、依法改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装修损失、房屋增值利益损失和承 担不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款共计 60000元;
4、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法院部分认定事实错误,导致一审判决部分错误。
(一)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自身存在过错是错误的。
1、本案所涉《房屋买卖合同》被上诉人欺诈的情况下签订的,系无 效,上诉人无任何过错,完全系被上诉人的过错。
上诉人欲购买本案所涉房屋时,被上诉人明确承诺该房屋能办理房产 证,并承诺在购房后共计能返还购房款 14万元之多,并未以任何方式告 知该房屋为小产权房(拆迁安置补偿房)且不能办理房产证的事实。被上 诉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为上诉人办理房产证。
被上诉人在庭审中提交的罗政字(2012) 54号、罗发改投字(2013) 21号和临罗环函(审)(2013) 83号文件证明其系合法建设,具备办理 房产证条件的事实,并在庭审中一再曲解《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强调 被上诉人可以为上诉人办理房产证,足以表明,其自始至终均认可并承诺
本案房屋可以办理房产证,并可以为上诉人办理房产证。
但,后经上诉人在房管局等部门核实,该房屋为小产权房,根本无法 办理房产证, 被上诉人亦未在房管局等部门就该房进行网签和备案。 至此, 上诉人才知道该房屋为小产权房,被上诉人根本无法按照承诺为上诉人办 理房产证。
综上分析,被上诉人自始至终认可并承诺其可以为上诉人办理房产 证,在隐瞒该房屋的重要事实,欺骗上诉人的情况下,上诉人才同意购买 该房,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足以说明《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系 被上诉人欺骗上诉人导致,完全系被上诉人的过错,上诉人无过错。
(二)被上诉人应当赔偿上诉人的各项损失。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 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 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上诉人因被上诉人的过错,对本案所涉房屋进行了装修,并提交了正 规的装修发票证明装修损失 9331元;缴纳了燃气开口费、押金、垃圾处 理费,且被上诉人收取燃气开口费后并未交给燃气公司,至今并未为本案 所涉房屋开通燃气,押金、垃圾处理费也在被上诉人处保管,属于《合同 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因合同无效后,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能够返还 且有必要返还的情形;对于上诉人支付的购房款利息、房屋增值利益损失 和被上诉人应当承担的不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款属于被上诉人过错 给上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
综上分析,被上诉人存在过错,应当依法赔偿上诉人因此产生的各项 损失。
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1、被上诉人收取的燃气开口费未交给燃气公司,至今并未为本案所 涉房屋开通燃气,押金、垃圾处理费也全部在被上诉人处保管,因此,燃 气开口费、押金、垃圾处理费属于《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因合同无 效后,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能够返还且有必要返还的情形,一审法院 未适用未予以认定返还上诉人系适用法律错误。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 》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 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责任: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 屋的事实。”
该解释名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释,但第九条明确规定了出卖人故意 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的情形,即只要符合该解释第九条第三项规定条件的均适用本解释,本案 适用该解释的规定。
本案被上诉人在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即 小产权房)的事实,未采用明示等任何方式告知上诉人该房屋为拆迁补偿 安置房屋。被上诉人在出售房屋时和庭审中均明确承诺,且在《房屋买卖 合同中》中明确规定可以为上诉人办理房产证,足以认定被上诉人“故意 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本案应当适用该解释的规 定,由被上诉人承担相应责任。而且,上诉人主动按照 装修损失、房屋增 值利益损失和承担不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款共计 60000元(远少于被 上诉人依据该解释规定应承担的责任)主张,法院应当支持。
一审法院认定“原告主张被告赔偿其房屋增值利益损失及不超已付购 房款一倍的赔偿款共计 60000元,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及不予认定 上诉人的其他损失系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部分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被上诉人存 在过错,应当返还因合同无效取得上诉人的财产,赔偿上诉人各项损失,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上诉,望判如所求。
此致
临沂市中级人民民法院
上诉人:
二 0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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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关系很好的朋友前段时间要和别人一起购房买房子,想知道集体房买卖合同范本具体应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集体房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 市 区 号楼 单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储藏室壹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 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出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 元整;甲方在领到新房钥匙之日起10日内,乙方支付甲方 万元整(¥ 元),剩余房款 元整(¥元)于甲方交此房给乙方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领到 新房钥匙之日起 日内腾房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支付甲方万元款项时甲方须把此房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原件及相关票据均由乙方保管。将来土地证发放后甲方必须立即配合领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将来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六条自甲方腾房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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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买卖费用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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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有个朋友最近需要拟定一份房产证买卖合同,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写,所以想咨询一下房产证买卖合同具体应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关于房产证买卖合同具体应该怎么写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如下: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 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
  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元 整(¥ 元)。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土地证和房产证两证办理费用。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第六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七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农村看中一套房子,想打算给父母养老,跟户主也谈妥,现在主要的农村老房买卖合同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模板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房屋院落(包括:正房 间、厢房 间)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 米、宽度为 米,面积共 平米。
  
二、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附属物包括:
  
三、、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五、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违约金。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七、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 其它:
  
1.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律师,您好!好哥们要进行户口迁移,因为去外省读书。请问一下,户口迁移怎么写,有什么流程吗?
[律师回复]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
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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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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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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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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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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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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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买卖有限制吗?买卖回迁房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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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
甲乙双方欲共同购买房产一套
;
2.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购房款承担比例及房屋产权归属方

;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就本协议项下共有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术语解释:



本协议中,除非协议文本清楚表明有其它含义,以下名词均为其后注释所确定之含义:

1.
按揭:指
目前中国大陆通行的由购房人将其房屋买卖合同项下之权益质押于按揭银行
,
或将其所购房屋之所有权抵
押于按揭银行
,
按揭银行将一定数额的款项贷给购房人并以购房人名义支付给房产开发商的一种市场行为。

2.
按份共有:指多个主体按照一定份额对本协议项下房产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1


房产概况



1.
本协议项下房产位于





2.
本协议项下房产面积为

平方米。



3.
购房全款为人民币


(
小写:
)




4.
本协议项下所述房产购房合同编号为
(
如有
)





2


价款承担方式



1.
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以下方式承担本协议项下所述房产之购房款。



A.
由甲方承担全部房款



B.
由乙方承担全部房款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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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商铺,并与出卖人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在签订合同和本协议之前,出卖人已在本项目销售现场向买受人明示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明示的合同文本、文件、证件及重要提示。买受人阅悉并且理解上述明示的合同文本、文件、证件及重要提示且无异议,对所认购的房屋状况、交易条件、周边环境已有充分了解。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作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一、按揭贷款办理(买受人未选择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部份购房款的,不适用本条) 买受人已详细了解出卖人和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贷款银行由买受人选择并经出卖人确认,以下统称银行)有关办理按揭贷款的规定,明确了需由买受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和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确认自己已经具备或者可以创造条件满足银行有关提供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的全部要求,并认可:
1、买受人保证在签订合同后七日内(经银行和出卖人同意延期的,可以适当延期),按银行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办理购房按揭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并支付相关费用,并在接到银行或出卖人通知后七日内,及时前往银行或出卖人指定的地点办理完毕全部按揭手续(包括签订相关借款和抵押合同及签署相关文件)。 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出卖人不能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取得约定金额的贷款(即除首付款外的其余购房款)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应自违约日起按合同第七条的规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未能按时、准确地按提供真实有效的办理购房抵押贷款相关资料;
(2)未能按时交纳按揭贷款相关费用;
(3)不配合银行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包括不按银行要求签署有关文件资料的;
(4)银行要求补充资料或增加首付款、增加借款人或提出其它条件的,买受人在接到银行或出卖人通知后十五日内仍不按要求办理的。
2、出卖人仅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贷款事项均由银行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出卖人不保证买受人能借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贷款。 买受人自依约提交按揭贷款资料之日起30日内仍未能与银行签订生效的贷款合同的,或者因买受人资信不足导致银行最终决定发放的贷款额低于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或银行不同意贷款的,买受人应于收到出卖人书面通知,或依本协议约定在报纸上刊登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剩余全部购房款(即购房款总额与买受人已付购房首付款的差额),否则,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出卖人有权按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处理。
3、买受人在获得按揭贷款后应按相关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在出卖人为买受人按

2 揭贷款提供了担保的情况下,因买受人未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而导致贷款银行要求出卖人承担担保责任或向出卖人扣收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买受人应于出卖人通知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出卖人偿还全部相关款项,并按全部相关款项万分之五每日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仍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偿付出卖人款项和违约金的,按以下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如合同约定的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向买受人收取总购房款20%的违约金;
(2)合同约定的房屋已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价格的70%向出卖人转让该房屋(即出卖人按原价70%回购该房屋),因此造成出卖人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诉讼或仲裁费、执行费、律师费、交通费、文印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其他与该房屋转让、回购、再处置等有关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非经特别说明,本合同所涉“损失”的计算范围均按前述约定确定),由买受人另行赔偿。 出卖人依本条约定解除合同或回购房屋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通知送达或视为送达之日起七日内配合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备案(或产权转移预登记)手续或配合出卖人办理回购该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买受人除应偿付出卖人代买受人向银行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应赔偿出卖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损失按合同约定的购房款总额的50%计算;但出卖人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高于购房款总额的50%的,买受人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二、房产交付使用
1、买受人须在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注明的交付使用日期内到出卖人指定的地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房屋未在指定日期内办妥房屋交付手续的,以书面交房通知注明的交接期限的最后一日为该房屋实际交付使用日,自该日起视为该房屋已实际交付且经买受人验收合格。自房屋交付日起,买受人应当按相关规定或约定承担责任并缴纳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2、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办理完毕合同备案、贷款手续,或买受人未付清房款、有关税费、物业维修资金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出卖人有权拒绝交付房屋,出卖人不承担由此造成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同时延期交房期间房屋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支付延期交房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
3、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房屋验收合格,指该房屋建设工程经五方责任主体单位验收合格。出卖人出示五方验收报告(复印件,买受人可以要求核查原件但应给出卖人必要的准备时间)的,买受人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绝办理房屋接收手续。
4、因出卖人逾期交房等原因,买受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应于出卖人送达或视为送达书面交房通知后十五日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出卖人,否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解除合同的权利。
5、买受人依据合同有关逾期交房的约定要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或承担除解除合同之外的其他违约责任的,应于约定交房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否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行使相应的权利。
6、买受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且全体买受人不能同时到场办理房屋交付及合同涉及的其他相关手续的,视为其他买受人认可买受人中最先办理人的处理结果。
三、销售价格及税费承担
1、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确认,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销售总价和销售单价,已经按照《商铺委
3 托经营管理合同》约定的标准扣除了三年的租金,视为永兴海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已经依约支付给买受人三年租金。买受人不得再向该公司主张商铺头三年的租金。
2、合同第四条标明的售价金额不包括如下税费:公证费、合同印花税、物业管理费、保险费、物业维修资金、契税等及其他按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因商品房面积误差引起买受人应负担的税费的增加,由买受人承担。
3、因本商品房买卖产生的有关税费,由双方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各自承担并分别及时缴纳。一方不及时缴纳税费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因此产生的其他的不利后果。
四、房屋产权及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办理
1、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办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买受人应于出卖人通知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相关手续之日起10日内,向出卖人出具委托书,出示已付清全部购房款及相关税费的依据,并提交办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和国土登记手续的资料和已缴清物业维修资金、税金等的凭证,否则造成买受人不能及时取得相关权证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且由此产生或增加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出卖人未收到合同约定的全部购房款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包括买受人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但出卖人未能实际收到款项等情形)前,或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交纳应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维修资金、相关税费)前,出卖人可不办理合同备案、产权转移预登记或转移登记手续,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通知及其送达事宜
1、双方因签订或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所涉往来函文、通知等均统称为通知。通知如系出卖人发出的,须加盖有出卖人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如系买受人发出的,须有买受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如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加盖买受人公章。通知未按前述约定签署的,视为无效。
2、通知可采用当面交付、以挂号信或EMS邮件邮寄、发送电子邮件、发送传真或在本地报纸刊登等可供查询的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送达。 出卖人的通知邮寄至买受人在签署买卖合同时预留的通讯地址(合同上标明的联系地址、住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统称为通讯地址)后被签收的(含他人代收),即为有效送达。买受人预留的通讯地址有误或变更后未书面通知出卖人,或买受人拒绝签收,或预留的通讯方式不畅等任何原因导致出卖人发出的邮件等被退回的,出卖人可再次向该通讯地址邮寄该通知(无论是否有人签收),也可再在本地报刊上刊登该通知(无论买受人是否看到)。该通知自出卖人再次邮寄或刊登之日起第七日,视为已送达买受人。 出卖人采取多种方式向买受人送达通知的,以先到达或推定先到达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买卖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如有变化,应在7日内通知另一方。送到变更通讯地址的通知后,另一方的通知应向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发送。
4、合同系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作为买受人的,出卖人向其中一人送达通知等文件即视为已送达各共同买受人。
六、解除合同事宜
1、买受人可依约解除合同的,应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否则视为买受人放弃了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2、出卖人、买受人依约解除合同后,按以下办法处理:
(1)出卖人应在合同解除(含买受人依约退房,下同)后三十日内退还已收买受人购房款(除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外均不计息),但可以从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应当向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款、折旧费等款项;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款等的,应在返还购房款时一并支付给买受人。双方对违约金、赔偿款等的计算有争议的除外。
(2)双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
①15日内共同到合同(或产权)登记机关办理好注销合同备案登记(或产权预登记)相关手续;
②如合同约定的房屋已交付的,买受人须在10日内退还房屋,并向出卖人支付自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至办理合同相关登记注销手续之日止该期间的房屋折旧费(按房屋总价款7%的年折旧率计算)。房屋如有毁损,买受人还应另行给予赔偿。本条约定不影响任何一方依据合同其他条款约定向对方追究违约责任。
(3)因买受人违约致使出卖人依约解除合同或合同自动解除的,买受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出卖人违约导致买受人依约解除合同的,买受人为购买房屋所支付的购房款以外的其他税费损失部份由出卖人负责赔偿。无论何方解除合同,双方均应积极相互配合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还税费等相关手续,否则,应由拒不配合一方承担相关损失。
(4)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买受人应当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20%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导致出卖人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额的,买受人应当足额赔偿出卖人的损失。 合同或本协议对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自《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之日起,出卖人有权另行处置该房屋,所得收益由出卖人享有。
4、买受人购买力、财产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出卖人财产、经营状况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房产因市场变化而贬值或升值均属商业风险范畴,任何一方不得据此主张解除或变更合同,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依法依约承担违约责任。
七、关于物业及物业管理相关问题
1、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号为暂时编号,最终编号以当地有权机关编排的门牌号为准。
2、买受人不能改变所购商品房的建筑外观,不得侵占公共区域,不得破坏市场环境。
3、买受人已收到《临时管理规约》,并已阅读并理解规约内容,同意遵守规约规定。买受人同意出卖人选定的管理公司对市场物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
4、买受人应在收房前主动签署《临时管理规约》、相关物业管理文件或协议等;买受人未签署的,凡对市场其他业主有约束力的物业管理相关文件、协议,对买受人均具约束力,且买受人应按市场内统一标准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5、买受人将该房屋转让、赠与、租赁或者其他方式交予他人实际使用的,应确保实际使用人能遵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和本补充协议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约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物业管理相关文件,并为该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出卖人因城市建设、市场建设和经营及物业管理等需要,而必须在该房屋所在楼宇周围的地面上、
5 地面下埋(架)设电力、电讯、给排水管线、配电箱、配电房、水泵房、窨井(盖)及其他有关装置时,买受人应予同意和理解,并在建设和以后维护修理时予以配合。
7、市场交付后,出卖人为营造市场良好的经营氛围,可以与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在市场的公共活动区域内举行相关公益类、营销类等活动,买受人应予同意和理解。
八、关于市场物业状况和权属相关问题。
1、买受人确认,出卖人已就该商品房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情况(含道路及规划情况)向买受人进行了充分说明,不存在遗漏情况;如项目周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绿地、道路、公园、学校等)发生变化,均以政府规划为准,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已充分了解因项目内部及周边的道路及规划情况,该商品房可能受到道路、河流、噪声、车辆灯光、粉尘、废气、高压线、飞机航线、铁路等周边不利因素的影响;出卖人由于受客观条件所限,无法确定性告知项目周边所有信息。买受人对以上内容已经完全知悉并认可。
2、本项目将分期分批进行施工建设,各项公共配套设施、车位车库、场地、道路、绿化等亦将分阶段进行和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呈现。买受人认可和接受因分期施工建设所带来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进出、噪音、粉尘、灯光、通行道路调整、车位调整安排)并不因此向出卖人主张追究任何民事责任。
3、双方确认,出卖人所修建和装修的示范房屋(样板房)仅作风格展示和形象展示之用,体现的是同类待交付房屋可能呈现的一种状态,不属于确定和约定的内容,不作为交付标准,买受人承诺不基于样板房向出卖人主张权利,有关本合同约定的该商品房的结构、空间、功能系统、装饰配置标准等所用内容以双方在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4、买受人对出卖人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建筑(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用房、水泵房、配电箱/房、室外消防栓、空调外机、井盖、通风井、车库出入口、垃圾收集点、消防出入口等设施或建筑)和管道的配置、置放位置及其影响予以接受。买受人不得改变、损坏或影响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等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本项目规划中的酒店、办公、商业等所有尚未建设或未完成建设的,出卖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更规划设计,并视为买受人已同意接受变更所带来的影响和届时状况;但有关变更依法需经过政府审批的,出卖人应当及时办妥有关变更审批手续。
6、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也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的公共设施。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九、其他
1、与买卖房屋有关的宣传资料、模型、样板房、广告、口头宣传等仅供参考,所有信息均以政府最终批准和实施的文件和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
2、买受人如委托代理人与出卖人签定及履行合同,应出具正式委托书并交与出卖人,且委托书须经公证处公证,并附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实施的一切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买受人再次确认:在签署合同及补充协议等之前,自己已认真阅读了合同、合同附件、本补充协议、其他相关文件;对于可能限制或影响买受人权利、加重买受人责任等级条款,出卖人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买受人注意并依买受人要求作了充分说明;买受人已明确理解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等中各条款的
6 含义,知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合同、合同附件、本补充协议、其他相关文件。
4、双方特别确认:本补充协议并未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亦未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
5、本协议作为对合同的补充和修改,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及其附件内容与本协议内容不同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一式叁份,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
6、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等,是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后签订的,买受人对全部内容已经清楚;出卖人已对所涉免责条款、权利义务等的限制性条款作了说明和提示;买受人自愿全部接受,同意签字确认。 出卖人:(盖章)永兴海汇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买受人:(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我们公司最近与其他公司达成买卖协议,我想请问一下律师简易商品买卖合同具体应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
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
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
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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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回迁房应该怎么写买卖合同,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买回迁房应该怎么写买卖合同,回迁房可以买卖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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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的妹妹智力本来就不太好,然后被别人拐卖到了山里做了媳妇。现在我觉得那个拐卖犯罪行太轻了。拐卖妇女罪上诉状具体应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张、、,男,1987年、月、、日生,住、、、县、、镇、、村、、队,身份证号:450、、、、。
上诉人因组织卖淫一案,不服广东省、、市中级人民法院(20
1、)、中法刑一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撤销广东省、、市中级人民法院20
1、刑一初字第、、号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
事实与理由:

一、上诉人是被他人胁迫才参与实施了违法行为,但并不构成组织卖淫罪: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其客观表现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而从本案来看,包括同案犯程、、、林、、陈、、、刀、、在庭审中均指认“阿、”为组织者。上诉人也一再强调确实是被胁迫才参与该案,且对组织卖淫的事情并不知晓。上诉人在该案中从无实施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活动。原审以组织卖淫罪认定上诉人是极其错误的。上诉人并不知道“阿、、”策划本次犯罪,无参与、、大酒店的组织卖淫,对整个“阿、、”策划的行动并不清楚,在“阿、、”的胁迫下,参与了将受害者从广东、、运送到、、、。

二、原审没有查明案件的基本事实:
在公安机关的侦查卷宗中,侦查机关一直以拐卖妇女罪指控上诉人(上诉人也一直说明没有拐卖妇女),这也表明其实侦查机关并未有发现上诉人有组织卖淫的主观故意。
1、上诉人从无与“阿、、“策划”、 “密谋”实施该案。现有证据并未有显示上诉人实施这一行为,同案犯庞、、、程、、的供述和辩解也可以印证这一事实。
2、在整个案件中,同案人均指认“阿、、”是此次事件的组织者,同时,上诉人从无吩咐过同案人参与本案的工作,既没有组织同案人租赁车辆、也没有指定卖淫地点,更没有直接带受害人去卖淫,亦没有收取任何招嫖费用。另外,上诉人与本案的同案犯还有的根本不认识,怎么能组织他们犯罪呢。
3、上诉人确实在案件中帮助了“阿、、”将人从、、运到、、,但上诉人的身份不是充当“组织者”的身份,上诉人完全被“阿、、”利用参与了违法行为,但上诉人在主观上并未有组织卖淫的故意。
4、本案将上诉人列为第一被告并以组织卖淫罪定罪是不正确的。上诉人以前一直有稳定的工作,也从无违法犯罪行为。参与本案也只是在20
1、年、、月、、日接到“阿、、”的电话后来到、、直到20
1、年、、月、、日在、、被拘留。这中间间隔仅仅六七天的时间,上诉人参与该案件的行为都是在“阿、”的安排下进行。

三、上诉人提出二审并不是完全否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只是对一审认定的罪名及量刑有异议,希望二审法庭给上诉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本案中,上诉人的协助行为并不构成该案件的主犯,上诉人没有参与在、、大酒店的卖淫活动,更没有收取过嫖资。“阿、、”组织被害人到、、大酒店卖淫一事上诉人是事后才知道的。原审对上诉人定罪的罪名是错误的,且量刑实在是太重了。
上诉人之前有稳定的工作,不会在短短几天时间内从一个守法公民一下子转变到“组织卖淫”犯罪的主犯角色。希望法庭给上诉人一个机会,依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撤销广东省、、市中级人民法院20
1、刑一初字第、、号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谢谢!
此致
广东省、、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份。
上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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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回迁房能贷款吗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银行办理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实际上是将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抵押给了银行,所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抵押物一般要求为普通商品房。政策性住房及已购公房由于涉及再上市的税费不缴等政策限制,一般银行不接受以此进行抵押。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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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单位需要购买一批木材,领导安排我来写,咨询写木材买卖合同协议的具体格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写木材买卖合同协议可以按下面格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木横板木板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木模板木方基础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 不起皮 不开胶
  第三条:交付方式、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的承担: 由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仓库,运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验收:对于木模板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应立即当面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如在3天内买方未提出书面异议,视同买方认可。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货到仓库之后,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付给乙方。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丙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14年5月1日——2014年7月1日。
  甲方:
  账号:
  开户行: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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