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买卖合同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就构成合同违约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实践中,约定房屋买卖未签订书面合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先找对方协商处理双方当初是诚心约定房屋买卖合同的,现在一方不承认有房屋买卖合同,或是不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等的,那么即可以试试先找对方协商,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尽量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
2、去法院起诉处理如果双方都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只能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且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取证:
(1)收集书证。
一方已经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即可以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房产交易税缴税凭证等。
(2)提供物证。
在已经开始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后,那么可以提供交易中的房产所在地等。
(3)证人证言。
如果双方做口头约定时有第三人在场的话,那么可以找其做证。
(4)视听资料。
比如录音录像等,一般情况下可以提取摄像资料。
(5)电子数据。
如为达成房屋买卖交易发出的聊天记录、邮件等。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签订买卖合同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就构成合同违约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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