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增配房屋后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21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中增配房屋后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民法典中增配房屋后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增配房屋后是否有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增配房屋后并不直接享有居住权,需要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有哪些

限制

1.不可只凭一纸合同或默认习惯设立。

居住权的设立采用登记生效主义,通过合同或其他合法意定方式产生居住权依据后,当事人需遵循公示公信原则,履行登记手续,否则居住权并未设立,不可享有更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哪怕在涉案房屋中居住多年,仍然不会只凭时效取得居住权。

2.不可转让、不可继承

居住权从源头上讲其实是役权的一种,属于一种人役权,具有人身性。

它保障的是特定人在特定住宅居住的权利,是房屋所有权人基于一种特定关系而自愿设立的,若可以转让或继承,难免改变或不符设权人的初衷。

3.不可用于出资、出租等获取利益的活动。

分析居住权的权能内容(占有、使用)可知,取得居住权仅能基于“生活需要”与“居住目的”,原则上不能将其出资、出租等来获取收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9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法典中增配房屋后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有哪些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2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5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2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3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1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6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2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3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5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7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3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8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5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6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法典中增配房屋后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有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中增配房屋后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非成都户口房屋在配偶名下,上牌只能办居住证?
[律师回复] 你好,我国法律对非成都户口买房规定有以下规定:成都购房落户条件:
1.房子大于90平,并且拥有房产证
2.社保缴纳满足一年 想要落户,必备的材料一定不可少才行: 成都购房入户申请表: 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名牌号证明 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成都落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5)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5)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6)社保局打印的2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7)提供2年或以上的“居住证IC卡”
(8)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名牌号证明
(9)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注:其他流程一样 成都买房落户办理流程
1、带上所有资料到公安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准迁证
3、回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迁移手续
4、回到办证中心,带上准迁证第三联及1寸照片办理入户 成都入户如果房子不满足90平米怎么办?怎么落户? 面积在90平米以下,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所需条件: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
2、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暂住居住的“居住证IC卡”(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房子已经购买,但是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应该怎么办理落户? 在成都如果你想办理落户,又还没有获得房产证的话,那么你还得按以下步骤做好这些事。 第一步:携身份证去物管中心办入住证明 第二步:到售楼部领取盖过章的备案合同表 第三步: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入住证明、备案合同表、购房合同、近6个月银行还贷流水记录到相关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第四步:回原籍销户办理“迁移证” 第五步:销户一周后到成都相关派出所或办证中心落户 办理成都落户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的事情:
1、按揭买房必须在银行还款满6个月,否则不能办理。
2、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3、因购房原因迁入本市的人员,未成年子女才能办理户口随迁,配偶、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必须落户成都5年后方可按相关政策申请投靠入户。
4、同一套住房,权属发生了变更,在一年内只能办理一次购房入户,即同一套住房办理购、房入户之日起的一年内,若该套住房权属发生变更,不得再次申请办理购房入户。
5、非家庭为单位内成员不能随迁,只能以家庭为单位内成员入户迁移户口。每一代人为一个家庭单位,注:区分户口本。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法典中增配房屋后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有哪些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民法典中增配房屋后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有哪些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增值部分的利润分配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实务界计算规则  在肯定配偶另一方可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的前提下,需要确定房屋增值部分的具体计算规则。实务界人士针对按揭房屋分割时,共同还贷部分偿还的问题,曾提出了计算补偿的公式:  共同还贷部分补偿额=婚后共同还贷额×现行市场价值  实际总房款(总房款本金+已还利息额)  
2.本文提出的计算规则  本文认为这个公式除了本身不清晰外,其结果并不公平,损害了婚前一个人名义购买房屋一方的利益。按照婚前和婚后两个阶段,房屋的增值部分也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1)婚前房屋增值价值,此部分为结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与房屋合同价格之差;
(2)婚后房屋增值价值,此部分为离婚是房屋的市场价值与结婚时房屋市场价值之差。  因配偶另一方采用夫妻共有财产还贷,因此其可以主张分割房屋的增值价值,但该增值价值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价值。本文认为,针对按揭房屋问题,配偶的另一方可以获得赔偿内容包括两部分:共同还贷的一半(基于夫妻财产共有下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则),以及对婚姻存续期间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因共同还贷的事实发生在结婚后,所以也仅能对结婚后的增值部分主张权利。  该部分的计算公式为:  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额×婚后房屋增值部分  实际总房款(总房款本金+已还利息额)    
3.间接计算规则  直接计算规则的操作困难不言自明。实务界可以采用间接的计算规则。在掌握首付款项、还贷总数,房屋现今市场价格以及购买房屋时价格也可以计算具体的增值部分的具体数额。  具体公式如下:  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房屋增值总额—首付款增值额  当然此公式仅为核心公式,还有尚未还贷部分等因素的影响。间接计算规则的最大好处就是不需要对结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在计算按揭房屋增值部分时,所有提出的公式都不会实现绝对的精准和公正,但是这两个公式相比较,前者更能公平的对待夫妻双方的财产利益。实务界对于结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如何确定产生疑问。本文认为,就目前而言,虽然无法获得按揭房屋在结婚时的准确市场价值,但是可以比较同一时期,同一地区房屋的均价来处理;在物业税实施将来,必然会对房屋定期评估,增值部分会更加直接清晰的体现出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中配偶终身居住权有效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配偶终身居住权有效吗,居住权设立有什么规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非居住房屋,土地使用权是不是有居住用途?
[律师回复] “商住两用”,从名字上看,就是既能办公又可以居住的一种产品,但在建筑术语中没有这种称谓,这只是销售方依照市场行情和产品的功能来定义的一个不规范的俗称。从土地的使用用途上来说,国家只界定了“居住与非居住”用地,并未对商住两用楼的“土地使用用途”作出明确的界定。所谓“商住两用”通常是土地用途的概念,即某地块既可以进行商业房屋开发,也可以进行住宅开发。不过建设工程完成后实际到房屋的用途,要么属于商业房屋,要么属于住宅,并不存在“商住两用房”的法律概念。假如说楼房是商住两用的,则很可能是:同一幢楼,部分是商业的(比较多的是裙房和下面的楼层),部分是住宅的。在居住小区规划中,要求按建筑总面积进行配套建设一些公共建筑,除了提供一些生活配套设施外,还设置了宽带局域网、商务中心、会议室、票务中心及充足的车位等商务设施。综上,对于是否最终落户,取决于产权证上所标注的信息,假如房屋为住宅那么毫无疑问可以落户,不过假如属于商用那么落户是政策所不允许的,因此建议楼主在购买房子之前一定要弄清楚这个情况,以免麻烦的发生。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6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人名下的房屋怎样增加配偶名字成为夫妻共有房屋
[律师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正是新的司法解释的出台,意味一方在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房屋在离婚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实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前,司法实践也是这样操作,看成是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处理该条司法解释没有什么新意,只是对过去的司法实践予以明确虽然这样,但新法的规定仍然引起社会轩然,很多这样的家庭担心女方离婚时会被净身出户,扫地出门因此掀起了一阵在房屋登记时增加配偶名字的热潮,把配偶作为房屋的共有人《物权法》为多人共有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因此在房屋登记时增加配偶名字有两种共有形式,一是按份共有,二是共同共有在夫妻对共有份额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因夫妻双方具有家庭关系,应该属于共同共有根据新的房屋登记办法,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房屋权属登记将同时注明夫妻二人的姓名,并标明“共有”的字样怎样由一个人的名字,变更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呢因为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变成二人共有还需要一定的法律事实通过法律事实变更房屋所有人的登记这样的法律事实有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夫妻之间,一般都通过赠与的形式实现这就需要拟定赠与合同,带着赠与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产局办理共有产权登记即可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居住权房子拆迁了还有居住权吗?
居住权房子拆迁了没有居住权,房屋已经被拆迁的情况下,根本就没有所有权的,所以也就不存在着居住权的问题。但是可以获得相关补偿。居住权房子拆迁了还有居住权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离婚了父母有居住权,新配偶有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离婚后父母不直接享有居所使用权,主要考虑因素是子女的抚育和生活需求。法院会根据子女最大利益原则裁决抚养权。若子女随母亲生活,母亲通常获得共同居住权,父亲可能只有探视权。新婚伴侣的居住权视情况而定,需与当事人协商明确。法律规定可能因地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律师获取具体法律意见。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民法典中增配房屋后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