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揭给银行的,在取得完整所有权之前,不能买卖房屋。但经银行同意的,可以转让房屋,所得的款项优先清偿银行贷款。《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按揭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手续
1、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2、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
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3、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
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
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4、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
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5、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拥有人了。
通过小编的分析可以发现,房屋按揭给银行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在取得完整房屋所有权之前,购房者不能买卖房屋。
但经银行同意的,购房者可以出售房屋,但房款要优先偿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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