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对房屋确权,农村房屋确权如何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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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对房屋确权,农村房屋确权如何办理

一、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对房屋确权

农村房屋满足这四个条件才确权

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

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有身份证、户口本(黑户不行)。

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4、经过公告,其他人没有异议。

二、农村房屋确权如何办理

1、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递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交由村委会进行审核;

2、村干部及其他村委会成员根据农民的申请情况进行核查,属实的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政府;

3、乡镇部门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去实地查看,看看农民的房子是不是符合相关的规定,宅基地的大小是不是在规定范围内,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签字,交给县规划局;

4、县规划局会审核农村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不是符合乡镇发展要求,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

5、拿着相关材料,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农村房屋产权证,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农村房屋确权进行登记以便于管理,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之后,房屋产权人就可以依法处置自己的房屋,也可以避免因房屋产权而引起的纠纷。

在房屋确权的同时,农村土地也应申请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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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宅基地如何确权?宅基地确权流程:
(1)申报:宅基地确权首先是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人,需提交以户为单元填写的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由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登记实际相关情况,还需要收集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指界,如不能参加需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资料提交后需等国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
(4)审核:等公告期满后,如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没有异议,将会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然后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等。
(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进行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
(6)颁发土地证:经依法批准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建成后,等待当地国土部门进行土地初始登记,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宅基地确权户主怎么认定?宅基地确权就是相当于为农民的宅基地和房屋颁发像城里一样的《不动产登记证》,促使农户拥有诸如转让、抵押、继承等宅基地权益。所以户主登记十分重要,不然你将失去宅基地使用权益。宅基地确权发证时,先确定户主,才能确定其他的“共有人”。一般情况下,农民们在宅基地确权时,户主认定需填写最初土地承包合同上签字的那个人。如果现实情况中,签字的那个人已经去世或者丧失了行为能力。那么这时候可以推举符合要求的家庭成员来做户主。总的来说在农村,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是以户为单位的,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整个家庭的,证书上户主登记只需要是家庭成员即可。
四、宅基地确权除了户主外,还可以登记哪些人?宅基地确权不动产证书上,除了户主一栏外,还有一栏是“共有人”。因为在农村是一户为单位,在确权政策实施前国家就考虑到写名字的问题,为了农民们的利益国家对于“共有人”的确定是放得很宽的。因为这样可以减少纠纷。在农村宅基地确权主要是让农民享有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权益整个家庭都可共享。不动产证书上“共有人”登记:只要是在户口上的成员,并且在一起住,就都能填写。
五、宅基地确权后继承权归谁?宅基地是归村集体所有,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等财产是农民朋友辛辛苦苦赚钱建造的,是农民们唯一的固定财产,只要确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所以继承权是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由继承人继承。
六、宅基地确权登记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包括哪些
1.外嫁女:宅基地确权登记外嫁女只能登记在一方,也就是说如果在娘家有承包地或者在婆家有承.包地的,都可以作为确权共有人,但是只能选择一方来登记。
2.新生儿:新生儿一般都没有分到土地,但是也可以作为共有人登记在证书上。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农村宅基地确权最新政策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农民朋友们有所帮助。在小编看来宅基地不仅是农民们的栖息地还是唯一的固定财产,所以农民们一定要对自家的宅基地确权工作上心,宅基地确权工作一旦没有按时完成,很可能会导致农民朋友们“无处可去”、“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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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迁移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买农村宅基地能迁户口要满足什么条件 (1)农村户口:也只能在自己户口所在地村要求宅基地建房。如果你的户口不能迁到外村:你在外村购买宅基地建房的,地被确认为无效行为。 (2)原因就是:法律规定,宅基地只能由本村村集体村民无偿使用。不是本村人不能使用本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只限于本村村民之间才有效,否则外村村民或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是无效的。其次要搞清楚迁移到的这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同意接纳你为他们中的成员,接纳你的话,就应划给你农耕地、宅基地。 1、宅基地买卖需要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 《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证,宅基地以及房屋通过买卖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时,应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题的变更等级。不仅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需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完成后宅基地买卖才算合法有效,不然不受法律保护。 2、宅基地购买者资格限制 ?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只可在本集体组织内部进行,严禁本集体经济组织外成员特别是城镇户口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转让给城镇户口居民或者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想要购买宅基地,需要将户口迁移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方可。 3、应符合“一户一宅”标准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应严格遵循“一户一宅”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转让时,应符合这个标准。宅基地转让者在进行转让前仅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购买者在购买后也仅有一处宅基地。 宅基地变卖后再申请宅基地将不予审批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将原有宅基地转让变卖后,将无法再从新申请宅基地。要想获得宅基地,必须进行购买方可。建议大家在进行宅基地转让时,一定要慎重。 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 宅基地使用权连同房屋所有权转移应符合一定条件 1、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因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实践中有些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地管理脱节,有些当事人在进行变更登记时,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从而使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陷入被动。还有的当事人在买卖时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既没有进行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又没有完成宅基地的变更登记。严格地说,此类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2、受让人主体资格应受限制宅基地分配制度的福利性必然产生权利主体的身份特定性与权利取得的受限性,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是,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应当有所限制。即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因为一旦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主体便不再符合法定的条件,除非转让时,该受让人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转让后原则上仍遵循“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明确了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原则。因此农民买卖房屋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时,还应当满足宅基地标准的限制。当取得宅基地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应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标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超过部分归还集体经济组织。实践中还有对超标部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对收回宅基地上的房屋给予适当补偿的做法。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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