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行政诉讼程序要多久,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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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行政诉讼程序要多久,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

一、劳动行政诉讼程序要多久

劳动行政诉讼如果是能普通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简易程序是45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二、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作为受害人的公民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作为受害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原告。

2、有明确的被告。

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执行行政职权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原告提起赔偿诉讼,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赔偿争议必须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赔偿诉讼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行政赔偿诉讼管辖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

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

5、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

国家赔偿法规定,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为2年,从侵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对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赔偿义务机关处理期限届满后的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并请求赔偿的时效按照行政诉讼的规定进行。

因劳动问题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法院用普通程序审理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经高级法院审批。

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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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行政诉讼起诉的前置程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目前主要有八种情况需要行政复议前置:
1、对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申请裁决,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  
5、治安管理处罚上级公安机关裁决前置。  
6、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7、工伤保险案件《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8、对价格违法的处罚  1999年7月10日批准1999年8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讼。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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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二审程序的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二审审理上诉案件,首先应当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应当全面审查一审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审查不受上诉人在诉状中止范围和上诉内容的限制。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可以分为两种: (1)书面审理。二审的书面审理适用于一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的上诉案件。二审经过一审报送的案卷材料、上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进行审查,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再传唤当事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调查核实,只通过书面审理后,即可作出裁判。 (2)开庭审理。二审开庭审理与一审相同。主要适用于当事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有争议,或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等情形。 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但《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逾期证据予以放宽,不必然发生证据逾期的失权后果,其实质上是扩大了新证据的范围。逾期的证据是否符合新的证据的条件,需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得出结论。 《证据规则》虽然没有明确对逾期证据进行审查及有关程序上的要求,但审查的内容隐含在新的证据如何让判断的条文之中。二审程序中,逾期提供的证据理由能够成立的,则转化为二审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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