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受了工伤请律师要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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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伤律师收费标准各地不一,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律师费考虑了以下主要因素: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度;客户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声誉和工作水平等,一般收费几千到几万。
职工受了工伤请律师要多少钱

一、职工受了工伤律师要多少钱

工伤律师收费标准各地不一,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律师费考虑了以下主要因素: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度;客户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声誉和工作水平等,一般收费几千到几万。

以下标准可供参考:

1、调查取证

接受委托从事涉及与工伤事故处理有关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机动车登记、公司企业工商登记等政府档案的调档,收费标准为每项收费1000—5000元。

2、法律咨询

工伤法律咨询每次收费300-500元。

3、代写法律文书

代写工伤赔偿协议书 收费1500—3000元; 代写工伤赔偿起诉书 收费1500—3000元;

4、代理工伤诉讼

代理工伤诉讼:按照诉讼金额的8%—12%收费,但最低收费每件不低于6000元。

5、代理工伤劳动仲裁

代理劳动仲裁:不涉及财产的每件3000元 代理劳动仲裁:涉及财产的按照仲裁金额的8%—12%收费,但每件最低收费不低于6000元。

6、代理工伤调解

根据最终工伤调解协议约定赔偿数额的8%-12%收取代理费,但每件最低收费不低于6000元。

二、申请工伤要注意的有效期?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后,需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才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此过程中,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可能会发生工伤保险争议。为了保证当事人,特别是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工伤保险流程中遇到争议要学会正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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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擅自离开岗位职工又不自己的岗位职责受伤受伤受工伤算
[律师回复] 劳动者擅自离开岗位,又不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受伤的,是算工伤的,劳动者是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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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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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劳动者擅自离开岗位,又不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受伤的,是算工伤的,劳动者是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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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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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再做兼职,在火锅店里面工作,但是前面火锅翻了,把我烫伤了,我想问问兼职享受工伤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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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受工伤享受什么待遇
[律师回复] (一)医疗费
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三)康复治疗费
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七)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级别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基本工资作为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等级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基本工资。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基本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由上文可见,工伤待遇下发需要经过劳动局认定、出伤残鉴定结论以及社保局批款三个流程,此前还需要待病情稳定后进行伤残鉴定,提交伤残鉴定材料,因此根据具体伤病情况的不同所需要的时间也不一样,不过最快也需要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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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规定,根据《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所以,再婚者同初婚一样,都可以享受婚假的待遇。但是计划生育条例基本上都规定了晚婚为初次结婚的人,因此再婚者虽然年龄上符合晚婚的条件,但不应该享有休晚婚假的权利。再婚年龄达到晚婚的标准,不能享受晚婚待遇。只有在同时符合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和“双方均为初婚”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婚姻法》规定的“晚婚”。
二、婚假一般有多少天
1、婚假天数:通常按3天计算。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婚假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婚假计算。
2、晚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全国各地婚假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
3、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可享受晚婚假。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从上文的讲解中了解到,即使是属于再婚的职工,用人单位也是要按照规定给予其一定时间的婚假。因为法律中明确了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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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取得大学生就业推荐表,那么公司可以当做是大学生挂靠单位“学习”,注意了,是你主动求单位给你学习的机会,单位提供资源对你培训,因此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单位是可以不给工资你的。
2、取得大学生就业推荐表,这个问题司法上没有做出规定,但是现在有判例,是认定该学生是单位的正式员工,该大学生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给你工资。有这样一种说法:在校大学生不能签劳动合同这是否定的,因为中国没有一部法律说在校大学生不能签劳动合同、不能买社保,因此你完全可以要求单位跟你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现在单位跟你签只是为了免于办理社保的繁琐事宜,同时为了降低人力成本、减低风险而已。还有一个问题要注意,如果没买社保,那在工作期间你发生意外事故是应该由单位承担医疗事宜的,除非该单位跟你学校有约定,否则,依照司法实践即使合同没约定或约定由你自行承担,也应该有单位承担。大学生在实习期是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此时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的侵犯大学生的劳动权益。一般,用人单位是与大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同样也能保护大学生的权益。
大学生兼职,受不受法律的保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大学生兼职,受不受法律的保护?问题解答如下, 实习是几乎所有大学应届毕业生都会经历的阶段。那么,关于实习期的规定有哪些实习期间有工资吗大学期间找实习分两种
1、未取得大学生就业推荐表,那么公司可以当做是大学生挂靠单位“学习”,注意了,是你主动求单位给你学习的机会,单位提供资源对你培训,因此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单位是可以不给工资你的。
2、取得大学生就业推荐表,这个问题司法上没有做出规定,但是现在有判例,是认定该学生是单位的正式员工,该大学生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给你工资。有这样一种说法:在校大学生不能签劳动合同这是否定的,因为中国没有一部法律说在校大学生不能签劳动合同、不能买社保,因此你完全可以要求单位跟你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现在单位跟你签只是为了免于办理社保的繁琐事宜,同时为了降低人力成本、减低风险而已。还有一个问题要注意,如果没买社保,那在工作期间你发生意外事故是应该由单位承担医疗事宜的,除非该单位跟你学校有约定,否则,依照司法实践即使合同没约定或约定由你自行承担,也应该有单位承担。大学生在实习期是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此时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的侵犯大学生的劳动权益。一般,用人单位是与大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同样也能保护大学生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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