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死亡销户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8-1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因公死亡销户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因工死亡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因公死亡销户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一、因公死亡销户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不能。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应该是属于工伤,那工亡认定理赔程序是:

(一)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四)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因工死亡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

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按照规定因公死亡销户的情况下是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因为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必须要提交居民的身份证明,销户之后就无法提交了,如果要进行工伤认定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9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因公死亡销户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0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5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7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1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4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2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6****52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6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5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2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4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4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5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8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因公死亡销户后可以否申请工伤认定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因公死亡销户后可以否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关于因职业病死亡后是否认定为工亡
[律师回复] 对于关于因职业病死亡后是否认定为工亡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因为工作导致自己本不该有的疾病出现了,比如,白领一般都是颈椎病比较多,矿工的职业病是矽肺病,老师的职业病是呼吸道疾病等等,在职时,有这样的疾病,职工所在单位应该进行赔偿,如果职工退休后,职业病加重或者导致死亡呢这该怎么办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认定为工伤。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以上的条例,只要职工的职业病的诊断是有效的,在诊断鉴定1年的有效期内都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并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在职的退休员工因为职业病死亡的,其原单位应该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原单位拒绝,则可由家属提出申请。决不能因为职工不在职就不担负相应的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因医疗过错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死亡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因医疗过错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死亡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因工受伤医治两年无效死亡,是否认定为工亡,有工伤认定书
[律师回复] 是停工留薪期之外死亡的,不可以认定为工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4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双方因争执导致一方死亡,如何认定责任
[律师回复] 新闻中常常会有这样的报道,关于两个人之间发生争执以后,一方选择死亡的事情,这其中,最多的就是情侣之间的矛盾,俩人脸红脖子粗的争吵,结果是女孩气不过,非常极端的独自在家里自杀死亡,其家属认为是男孩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男孩觉得冤枉,认为自己和女孩的死亡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男孩确实和女孩发生了争吵,导致了女孩想不开自杀死亡这个事实。那么男孩该不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呢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还有一个这样的案例,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乘坐地铁,当时正赶上高峰期人多拥挤,老人情绪激动,表现的很暴躁,先后与两个女孩发生争吵。在与后来女孩争吵的过程中,相互推搡,之后老人心脏病发倒地,至昏迷不醒,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对同样情绪激动争吵的女子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若有责任,又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三国演义》里面有个著名的故事,就是A骂死B。A羽扇纶巾,气定神闲,在两军对峙时,对B一顿数落,B羞愧难当,直接就被气死。A的骂和B的死,有了直接的关系。但是A要对H的死负责吗男孩要对女孩的死负责吗年轻女孩要对老人的死负责吗
首先针对女孩的死,男孩当然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了。为什么不承担责任呢我们可以这样做假设,比如,男孩和女孩争吵的过程中,把女孩杀了,这个时候有没有责任呢这个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我们在确定责任之前,
首先要看涉及到的这几个行为,争吵和女孩死亡之间,需要有一个行为,就是女孩自杀或者男孩杀女孩的行为。也就是说,争吵和死亡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发生的作用,完全来自女孩自己的情绪,并将这苦闷的情绪转化为自杀,通过这个行为导致了死亡。这个并非是直接的因果关系,而法律的归责必须是直接的因果关系。而如果男孩在争吵的过程当中把女孩杀死,那么这个杀的行为就是造成死亡的直接因果关系,因此男孩需要为这个杀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再说年轻女孩对老人的死亡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判定一个人对他人的死亡是否承担责任,
首先需要确定其对他人的死亡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何为侵权行为一般来讲,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情况是,
首先行为人要有主观恶意和不法行为;
其次要有损害结果发生,并且前面所说的不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但是根据相关报道,不清楚老人和女子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争吵,是老人有其它不文明行为还是仅因普通的磕碰,因为这些都关系到双方的过错程度。但从目前看,当事人双方互不认识,而且是在人流很大的地铁通道内,因此,女子几乎可以肯定对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无所知,那么其也就不可能构成故意罪或过失罪。至于女子是否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那么就要看争吵的起因,以及双方对骂的内容。如果说,老人有其它不文明的行为引起争吵,那么女子对老人的死亡就不宜认定有过错,但可依据公平原则要求女子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相反,如果双方仅因拥挤发生磕碰,女子就出言不逊,辱骂老人,导致其死亡,而且女孩没有积极施救,那么女子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且可能还涉嫌构成侮辱罪,甚至诽谤罪。在这类问题上,连接吵架和死亡之间的行为是一个自己主动做出的行为,这个行为本身是自己的意愿去实施的。人们去实施一个行为,是基于各种各样的动机,比如性格因素,或者情绪。因此,在这些面前,人们的反应是不一样的,有些人性格坚强,有些人性格软弱,有些人吵完架就过了,有些人吵完架心血难安,有些人不以为然,有些人很极端作出错误的选择。总之,这是人类不同的性格特点,丰富且难以明确归类。每个人都不一样,而且一个人做出一个行为的动机很难说得清楚,是不能强行去做出一个统一的标准去衡量的。所以,法律的归责是很明确很直接的,我们要避免涉及到人们的情绪或者心理活动之中,否则,所有的最终归责都会被无限延伸,以至于等于每天有归责。这就是法律,这就是法律的界限,它只能对人们行为本身进行规范,而不是对人们的心理活动进行规范。自己的行为是自己造成的,就要自己承担这个后果。法律的因果关系是直接的因果关系,因自身情绪产生的行为,是自己的选择,由此选择的死亡,就像三国时期的B一样,怨不得别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死亡后不销户犯法不
不犯法。不按规定及时注销户口,将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影响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政府的宏观决策,不利于社会管理。公民死亡后,如其家人不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将影响到诸如保险金领取、遗产继承、银行取款之类一些事务的正常办理等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劳动中死亡和因病死亡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4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在工作期间死亡但死因不明怎么办,影响工伤认定吗
[律师回复]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死亡但死因不明,是不影响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属于工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工亡期间的各种赔偿。
一、工亡待遇: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如果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亡待遇,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在工作期间死亡但死因不明怎么办,影响工伤认定吗
[律师回复]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死亡但死因不明,是不影响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属于工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工亡期间的各种赔偿。
一、工亡待遇: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如果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亡待遇,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因逃逸致人死亡怎样认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因逃逸致人死亡怎样认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村干部因工死亡在哪里认定工伤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赔偿流程:
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访、询问,医保科以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完整的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本局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受理,并告知受理不受理。
4、调查核实: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
6、行政复议:
当事人、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7、行政诉讼:
当事人、用人单位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死亡的认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因公死亡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在家死亡, 没有死亡证明, 怎样注销户口?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死亡证明包括很多,派出所能开的只有死亡证明中的销户证明和火化证明。应该先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你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再到派出所户籍室开具“销户证明”,或者你可以复印派出所销户登记档案里的火化证明,销户证明和火化证明都可以当做死亡证明。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法律依据】
丧葬条例规定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因公死亡销户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