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多少可以协商吗?
是可以双方协商解决的。拆迁补偿协议的本质是一种合同,依照合同性质,合同双方是可以进行平等协商,达成一致,自愿签订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二、影响房屋拆迁和拆迁补偿款的相关因素有哪些?
1、城市房屋拆迁是针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进行的补偿,这个补偿价格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已包含地段和土地使用权益的因素,土地使用权是不再另行补偿的。
2、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3、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三、房屋拆迁时评估价怎么计算?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对于补偿标准不满意或者认为征收行为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还应该进行补偿,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拆迁需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金额以及支付补偿款的方式都是可以经过双方的协商去决定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需要签署一式三份的补偿款协议书,但是如果双方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就只能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去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