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建房屋征收有补偿吗?
违建房屋征收没有补偿。违章建筑没有征收补偿,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二、违章建筑主要包括哪些情况?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三、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违章违法的建筑物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是不应该存在的,要不就是已经影响了市容市貌,要不就是不利于社会的发展,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将会要求对方立即的拆除,在给予一定宽限期不予拆除的情况之下,就会采取强制性拆除的方式来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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