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补偿款多久到位才是合理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专家导读 搬迁补偿款在被拆迁方搬迁之前到位都是合理的,若拆迁方在被拆迁方搬迁之后,依旧没有支付补偿款,那么被拆迁方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根据规定,若是拆迁方拖欠补偿款,还有可能需要承担支付赔偿金的义务。
搬迁补偿款多久到位才是合理的?

一、搬迁补偿款多久到位才是合理的?

1、搬迁补偿款在被拆迁方搬迁之前到位都是合理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2、若是拆迁方拖欠补偿款,还有可能需要承担支付赔偿金的义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款领取需要担保人吗?

1、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款领取不需要提供担保人。

房屋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人民政府直接发放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再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农民。

房屋土地是居民使用的,由人民政府直接发放给居民。

2、房屋拆迁补偿款的领取流程

(1)凭拆迁协议、封房证、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或者直系亲属代理,需要带代办人的身份证以上都需要原件。

(2)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由实施单位报县征收管理部门审核;征收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审核拨付征收补偿款,征收补偿款直接打入被征收人个人账户,被征收人交房后凭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补偿款。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提取现金。

具体支付拆迁补偿款的期限、支付方式都是可以由拆迁方、被拆迁方协商后确定的。但是协商确定的支付时间,不得晚于搬迁时间,这是由于现行法明确规定了,征收房屋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若拆迁方在被拆迁方搬迁之后才支付补偿款,可能需要向被拆迁方支付赔偿金。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7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1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搬迁补偿款多久到位才是合理的?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5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2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6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4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0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3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4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6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42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7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0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0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0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0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搬迁补偿款多久到位才是合理的?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搬迁补偿款多久到位才是合理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工厂搬迁多远才有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厂搬迁多远才有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而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者不随迁没有经济补偿。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3〕3号二、指导企业理顺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应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三)关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后,劳动合同由承继权利义务的新企业继续履行。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深圳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9年4月印发)85、用人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用人单位由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向深圳市行政区域外搬迁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予以支持。
单位搬迁员工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搬迁补偿款多久到位才是合理的?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搬迁补偿款多久到位才是合理的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1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搬迁补偿款多长时间到位才是合理的?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搬迁补偿款多长时间到位才是合理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搬迁补偿款多长时间到位才是合理的?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搬迁补偿款多长时间到位才是合理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有关房屋征收的搬迁时间是多久?
[律师回复] 北京私产平房政策: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后搬迁;不能再插手搬迁;旧城疏解的市民假如多数均不满意补偿方案,可组织听证会……在《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中,就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及程序等,给出了实施细则。开发商禁止插手拆迁政策与此前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比,北京的实施细则基本延续了国家条例。其中规定,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区县房管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旧城居民可要求听证政策《实施意见》中首次明确,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假如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那么区县政府就要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依照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先确定补偿资金再征收政策此外,《实施意见》还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就应当明确征收项目补偿资金的总额和产权调换房源。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设立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用账户,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限购后仍可获安置房假如一个家庭已经超出了限购门槛,即北京户籍家庭拥有三套住房,或者外地户籍家庭已经拥有了两套住房,那么在其中一套房被拆迁后,是否影响这个家庭获得拆迁安置房呢对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拆迁安置房属于在拆迁过程中获得的实物补偿,将会被计入已有住房套数中,但由于并非这个家庭主动购买,不会受“京十五条”的限制,不会影响到市民获得拆迁安置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1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先补偿后搬迁是全部拿到后搬吗?
先补偿后搬迁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拆迁行为的时候,首先应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就主要的拆迁问题协商处理,在协商达成一致之后,行政机关需要向行政相对人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之后才可以实施搬迁行为,具体的先补偿后搬迁是全部拿到后搬吗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户口迁移多久才能再迁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迁移,户口迁移需要的条件和材料有: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二、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人户的: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随迁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属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入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中专、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属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入户:投资人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完税证》;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81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单位搬迁,劳动合同是否自动解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单位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用人单位应承担补正及赔偿责任。所以,虽然法律规定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行为应采取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并不是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行为的实质要件。
劳动合同法设定的“企业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只是为了便于劳动者到新单位就业及到社会保险局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本案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书面证明并不是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事实成立的依据,而是对该法律事实的确认、宣告。因此,单位抗辩“单位的口头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成立、生效,应根据劳动者劳动合同被解除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来判断单位是否解除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本案中,招聘、解雇员工,是该饭店人事管理部门的职责,人事部门口头通知解雇劳动者的行为,再结合劳动者不能到单位厨房上班、及时搬离单位宿舍的事实,可认定单位的解雇行为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周某等人作为厨师就职某饭店,饭店和周某等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到期。由于经营状况发生变化,饭店将餐厅厨房承包给了其他人,承包人自带其他厨师经营该厨房,不再需要原厨房的17名厨师。
饭店并没有和周某等人协商变更工作岗位事宜。人事部门在3月的一天,突然口头通知周某等人,他们已被单位开除,并责令该17名员工立即搬离饭店宿舍,并不得再进入饭店及厨房工作。
同时,饭店向周某等人提出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问题,但由于饭店未按员工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周某等人不同意饭店的解雇赔偿方案,因此,双方发生争议。之后,该饭店人事经理再次以口头、短信的形式,通知厨师代表,劳动合同已被解除,并由其通知其他厨师。
次日,该17名厨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金额,是正常解雇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两倍)。饭店抗辩,之前人事部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该口头通知,并没有得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公司盖章的确认,因此,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并没有成立,也不具有效力。
最终,通过各部门的协调,饭店和劳动者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向13名厨师支付了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还有4名厨师回单位继续工作。
劳动监察部门认为,饭店口头通知和17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应视为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提出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要求合理。但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劳动者方提出,如果回单位上班,单位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安排工作,并按约定的工资报酬支付工资。因单位已将该部门承包给其他个人,该部门已招用新的员工,已不可能安排该17名员工回原岗位工作,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无法实际履行,对单位也造成不必要的用工成本的损失。
最终,通过监察部门的处理,该部门认为该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宜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处理,双方应按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由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有4名员工,选择了回原岗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方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搬迁补偿款多久到位才是合理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