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款应该多久到?
1、拆迁补偿款需要在搬迁之前支付。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2、即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这是拆迁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原则,不能违背。
(1)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
(2)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形式赔偿的,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
二、被拆迁方不搬迁怎么办?
1、被拆迁方不搬迁,拆迁方可以提出强制拆迁的申请。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2、被拆迁人可以获得的补偿
(1)住宅房屋被拆除的,可以按被拆除的房屋原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得补偿。
(2)私有住房,房主除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拆迁补偿外,还可以依据被拆房屋所在区、县的区位要求获得区位补偿。
(3)如果是不成套的住房,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换算为成套住房的建筑面积后,要求拆迁补偿。
(4)长期居住自建房屋,并且在拆迁范围内、外均无正式住房的,可以要求适当补偿。
现行法不仅规定了拆迁方需要支付补偿金,也规定了在被拆迁方搬迁之前就需要履行支付补偿金的义务。若是拆迁方在被拆迁方搬迁之后,依旧没有支付补偿款,有可能会会因为拖欠补偿款,而被法院等责令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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