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拆迁是按房产证确定具体谁是被拆迁方。
被拆迁人一般认定为房屋所有权人。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给予公平补偿。
2、拆迁方与被拆迁方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补偿金数额。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1、并不是所有的拆迁房都没有房产证。
关于拆迁安置房有没有房产证,需要看是否属于国家的,如果安置房的地已归为国有土地的话,那栋房子是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如果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不到产权证的。
2、并不是所有拆迁分的房子都有房产证的,具体还要看房子的类型,主要分为为拆迁安置房和小产权房。
(1)如果是拆迁安置房,那么这种房子是有房产证的,而且可以按照正规的途径来办理房产证。因为它是已经取得合法的拆迁许可证,其开发商建造出来用来产权置换和安置的房子。
(2)如果是小产权房,那么这种类型的住房是没有办法取得房产证的,因为小产权房并不受我国法律认可,而且不受保护。现在很多的小产权房只能够获得由当地政府颁发的产权证,并且只能够证明拥有使用权。
有房产证的安置房与商品房是一样的,这种类型的住房也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不管房屋修建在什么地方,也不管房屋是否是合法修建的,该房屋都有可能会被拆迁。根据规定,若房屋是违法建筑,那么拆迁方就不需要支付拆迁补偿金。当然房屋是否是违法建筑,需要政府依法认定,对于政府没有认定的情形,拆迁方不得以房屋是违法建筑为由不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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