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没有跟员工签合同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补签劳动合同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
(2)公司与劳动者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载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
3、单位若是要补签,最好是在一个月内补签。
公司虽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补签的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该行为应视为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一种追认行为,可视为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已订立劳动合同。且该追认行为使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同样受到劳动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二、劳动合同不合法签了有效吗?
1、劳动合同不合法签了无效。
劳动合同不合法,当然没有法律效力。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劳动合同某条款不合法,该条款无效,而其它的条款只要合法,是仍然有效的,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2、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现行法明确规定了只要单位已经与职员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久需要签署劳动合同,若是不签署,那么单位就违法了。职员在遇到此种情形时,可以直接选择从单位离职,也可以选择继续维持劳动关系,然后在工作满一个月以后,向单位提出获得双倍薪资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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