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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补偿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属于行政合同,行政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的一方主体是行政主体;
2、合同是一种双方的行政行为;
3、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或者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4、因合同产生的争议受行政法的调整。
二、拆迁补偿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等。
3、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
4、房屋估价。
5、拆迁安置办法。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
8、违约责任。
三、拆迁补偿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四、不执行拆迁补偿合同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五、不执行拆迁补偿协议申请强拆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征地拆迁本身就是行政行为,所以拆迁补偿合同属于行政合同,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了拆迁补偿登记以后,征地主管部门会和被拆迁人签订书面的拆迁补偿合同,一般签完拆迁补偿合同后的下一步就是支付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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