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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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城市征收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征收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土地补偿费会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年产值来确定,青苗补助费根据农作物最高一季的产值来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助费按照平均年产值来确定。
城市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乘以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乘以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2、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政府征收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征地补偿费用随着土地的供求矛盾的发展以及城市经济水品好的提高而逐步的上调,城市征地补偿费用不仅要看各种土地的年产值,还要考虑土地的利用类型,甚至是土地所处的位置的重要性都会被考虑进去,所以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不尽相同的。

如果是城市的土地被征收的,那么被征收土地的行政相对人可以请求实时征收行为的行政机关向自己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被征收的属于城市企业用地的那么,在支付相应的征收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的同时,还需要支付停产停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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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深圳印花税的免征范围有: 1、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另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与政府、抚养伤残孤老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或者学校所立的书据等; (3)由国家特定指定的收购部门跟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的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跟本社成员之间签订的农业产品与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等文件,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2、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及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决议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或者集团进行改组与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上述是关于深圳印花税的免征范围是哪些的内容,深圳的商事主体登记或者变更的程序在经过制度改革之后流程已经简化很多,因此广大需求群众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也为工商部门的工作省去很多繁琐的步骤,更加富有效率及速度,不过除了流程方面,还有很多细节是初创业者们考虑不全的,许多朋友经常在办理过程中就产生各种问题,因此建议大家提前做好了解,以免临时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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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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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
[律师回复] 征用土地与拆迁安置,都要对原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或者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给予法定事项的补偿。
(一)征用土地补偿。征用土地补偿是由用地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土地被征用人支付的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补偿标准为: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本项及征用其他土地的前两项补偿标准由各省规定。福建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2节对此作了具体的规定。本省还规定四类建设项目征地的“三费”按规定标准幅度的低限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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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拆迁安置补偿。包括两大类:一是被迁房屋补偿;二是拆迁安置补助。前者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3条至第28条的规定,其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货币补偿适用于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以及被拆迁人对此有选择的场合。被拆迁人没有选择货币补偿或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房屋承租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补偿标准依《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
4、25条的规定办理。而拆迁安置补助是指由于被拆迁人因原房屋被拆除而由拆迁人向其支付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经济损失补助。
1、搬家补助费。这是被拆迁人因原居住房屋被拆除而迁往他处居住,由拆迁人向其支付的搬家费用的补助。《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1条第1款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2、临时安置补助费。这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因迁离原居住地而在生活上所增加的额外支出的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1条第2款规定:“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3、经济损失补助费。这是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一种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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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麻城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麻城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若是依旧不知道的可以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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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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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物权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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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2、“最近这块地被政府征用了说要建个小区 也没出示啥文件 开始本来是说无条件没收的 后来闹啊闹就说补偿两万元 可这块地起码值个几十万啊 我该怎么办呢? ”
  根据第一部分的描述,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对该土地享有用益物权。在使用权届满之前不受非法侵犯。
  《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物权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如果你们当地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法律的规定,那么,你们可以依法捍卫自己的用益物权。
  如果收回,双方协商一致应该是可以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强行侵犯的,可以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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