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时间心脏病复发算工伤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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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加班时间心脏病复发算工伤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加班时间心脏病复发算工伤吗?

一、加班时间心脏病复发算工伤吗?

加班时间突发心脏病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其余的不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死者家属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工亡补助金等待遇。有心脏病的职工在上班时间发病死亡的情形,属于工伤。按照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工伤。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其费用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

二、员工受工伤的赔偿流程是什么?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三、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每月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月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但是,要注意的是:超过60周岁的,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伤,若此,则只能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

上班期间发生的事故,属于工伤,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工伤之后,需要先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医院的诊断证明,然后根据工伤认定的登记,获取相应的赔偿。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加班时间心脏病复发算工伤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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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时间心脏病复发算工伤吗?
员工在加班期间突发心脏病,在48小时内去世的属于工伤,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亡补助金,员工要想获得工伤赔偿,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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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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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时间心脏病复发算工伤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加班时间心脏病复发算工伤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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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上班突发心脏病是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1.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其余的不属于工伤。职工患有心脏病属于个人原因,并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职业病范围。工伤的认定要遵循三项标准,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是对工伤的一般性标准。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为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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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心脏病不算工伤,工人在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住院的,不能办理工伤认定。工人住院治疗期间可以休病假,报销部分医保项目中的费用。对于上班途中受伤能认定工伤的,应当是遭遇交通事故,并且对方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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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上班突发心脏病算工伤的吗
[律师回复] 1.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其余的不属于工伤。职工患有心脏病属于个人原因,并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职业病范围。工伤的认定要遵循三项标准,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是对工伤的一般性标准。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为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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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心脏病, 我有心脏病, 警察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经鉴定构成轻伤的,应当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
  采取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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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突发心脏病的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造成死亡的,应按照工伤进行赔偿。我国的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的,在伤害发生的48小时内,都属于工伤的赔偿范围内,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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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因车祸导致心脏病加重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情简介】前些天,孙大姐驾驶私家车不慎撞伤了患有心脏疾病的中年男子李某。李某因此需要住院治疗一阶段,孙大姐立即对其进行了索赔。但是李某的家人又提出除了车祸赔偿外,孙大姐应该还赔偿李某心脏病治疗的费用。当时,孙大姐承认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李某出了车祸造成伤害,她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李某因为车祸受了伤却也因此诱发了多年的心脏疾病,他的家人当即表示要求孙大姐不但要承担车祸赔偿责任,还要承担李某心脏病救治费用。孙大姐觉得很冤枉,她称,李某的心脏疾病已经患有多年,就算不发生车祸,也很可能因为其他原因发病。虽然车祸对李某造成伤害,诱发了心脏疾病,但不应该以此病要求她连同李某治疗心脏病的费用一起承担。然而,李某的家人一再表示,既然孙大姐是肇事方,她就应该承担李某因车祸诱发心脏疾病的赔偿责任·他身体机能下降加重心脏病症,故孙大姐的侵权行为不但伤害到了李某,而且还造成李某的心脏疾病加重。孙大姐撞伤李某是对其进行了直接伤害,而李某的心脏病加重是导致的间接伤害,肇事方应作出赔偿。那么,车祸吓出心脏病该如何赔偿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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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心脏病发作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A、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可见,因工作引起的受伤、疾病,包括上下班途中受伤,都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B、虽然不是因工作引起,但有些情形也可认定为工伤。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什么情况下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认定工伤应该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不能断章取义,法律规定之间有冲突时,要依据上位法高于下位法的原则及保护职工权益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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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夜班心脏病工伤法院如何判的?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值夜班心脏病工伤法院如何判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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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我是一名流水线的质检员,我有比较轻微的心脏病,最近我在吃药的时候老板发现了,很是诧异,我就想知道员工有心脏病可以辞退吗?免得不小心就被辞退了,找不到人说理。
[律师回复] 不会被开除,根据《处分条例》规定,没有对久病不愈进行开除的规定,依据权责法定原则,事业单位事不能对你进行开除处理的,但是失业单位也适用于《合同法》,依据本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也就是说,你久病不愈,除非严重影响单位正常运行,或无法胜任现在工作,经调整仍不能适应的,予以劝退、协商解除合同。但是事业单位,在加上人情社会,找找领导说下,会给你一个内退或者病退的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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