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条件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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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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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合同终止条件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合同终止条件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吗

一、合同终止条件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吗

按照法不明文禁止即允许的原则,由于劳动合同法并不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所以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进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合同解除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三类。

该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了明确的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

《劳动合同法》规定,赋予劳动者享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但用人单位是不享有这种权利的,因为法律对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规定得非常明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既然法律并没有明确的禁止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不可以在合同当中约定终止条件,一般情况下就是可以在合同当中约定终止条件的,而如果约定终止条件导致合同履行出现问题的可以联系律师,律图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合同终止条件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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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保险合同中止,则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保险人不得不采取停止合同效力,不再承担保险责任的措施。对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来说,在支付首期保费后,若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其余保险费超过规定期限(一般为60天),保险合同效力就会自动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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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哪怕保险合同中止,投保人也不必忧心忡忡,以为从此失去保障。因为,中止只是临时性措施,保险合同的效力虽然暂停,但合同依然存在,待中止事由消失后还可继续履行。如人身保险合同中止后,被保险人要想重新获得保险保障,有两种方式可选,一种是在终止原合同后重新投保。另一种是在中止合同效力的两年内申请复效,并补交中止期间的保费及利息,在得到保险公司同意后,合同效力即可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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