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维权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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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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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维权相关的法律规定。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维权

劳动者在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如果属于违法辞退,可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等方式来维权,可以要求公司与其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或者依法向其支付赔偿金。但如果劳动者有重大过错的,则不能要求公司赔偿或者要求其履行原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怀孕期间,若劳动者没有过错行为,被单位强行辞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单位拒绝的,属于违法辞退的情形,要按二倍经济补偿标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维权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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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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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案例
周女士被一家人力公司派遣到一家通讯公司,后来任程控室主任,负责该室员工考勤。3月6日,通讯公司会议要求怀孕职工要么出示准生证,要么申请辞职。而此时,周女士恰好怀孕,但没有向公司提交准生证。
3月12日,公司副总胡某电话告知周女士,如果她违反生育政策,公司会受罚,要报请省公司领导处理。3月17日,周女士到胡某办公室,交换无法提供准生证如何处理工作的意见,并拒绝主动辞职。
一家人力公司以周女士从3月13日起连续旷工3天以上为由,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合同。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无果后,周女士向人力公司、通讯公司,要求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25万余元。
庭审中,人力公司向提交了考勤表,周女士则提供了3月13日她用办公电话与通讯公司陈某、陈某某的电话录音,以证明自己并未旷工。
一审认为考勤表不真实,判决人力公司支付周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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