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作中发病能不能算工伤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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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一般工作中发病能不能算工伤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一般工作中发病能不能算工伤

一、一般工作中发病能不能算工伤

在工作过程是发病能不能算工伤以工伤认定结果为准,建议劳动者在发病30天内到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工伤的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四)患职业病的;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怎么处理

第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第二、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第三、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住院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陪护费、生活费等都应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按月支付。

第五、在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第六、如单位不给予合理的赔偿,可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话,首先在员工工作一个月之后未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则需要赔付双倍工资。同时如果员工出现了工伤,则需要支付劳动者医疗费、陪护费以及生活费等相关费用。并且在员工休假期期间需要支付该期限内的工资。

对于一般工作中发病能不能算工伤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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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作中发病能不能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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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作中发病是否算工伤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一般工作中发病是否算工伤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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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一般传播性病判多少年,一般传播性病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叫传播性病罪 (一)传播性病罪的概念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二)传播性病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卖淫、嫖娼是相对应的行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动机,与不特定的异性发生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嫖娼则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者发生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性病患者与他人从事以外的淫乱活动时,也轻易将性病传染给对方。 3、犯罪主体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4、犯罪主观方面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出于某种动机或为达到某种目的,仍然向他人卖淫或嫖娼。 二、传播性病罪判多少年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值得一提的是,成立传播性病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行为人须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第二,本罪为选择性罪名,也就是说,行为人实施“卖淫”或者“嫖娼”之一即可成立传播性病罪; 第三,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前述三个方面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以传播性病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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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作中发病算不算工伤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一般工作中发病算不算工伤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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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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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作中发病算不算工伤
一般在工作中发病不一定会被算为工伤,具体还需要根据工伤鉴定结果来判断。劳动者可以在发病的三十天内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如果属于职业病或者工作原因所带来的疾病的话,那么就属于工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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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挖煤职业病(尘肺病),一般厂里会有什么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
首先:我国法定十二种尘肺有:矽沛、煤工尘肺、电墨尘肺、碳墨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  
其次:你的尘肺病是否属于职业病如是,则按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最后:需要到你所在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你的工伤等级后,按下列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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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得哪些病要撤销婚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得什么病要撤销婚姻
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我国《婚姻法》仅规定了受胁迫结婚这一种情形。如果自己有疾病的话,不能强制撤销婚姻。根据《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所谓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以欺诈、包办婚姻、诱骗等情形为由而要求撤销婚姻的情况也不少见,但根据现行婚姻法律规定,欺诈、包办、诱骗等均不可作为可撤销婚姻的理由。
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同时,权利人应当注意的是:该时间期限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有关规定。
婚姻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这方面的规定与无效婚姻发生的后果是相同的,而且二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胁迫婚姻违反了结婚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是违法婚姻,考虑到被胁迫的一方,在结婚时,虽然是违背了自己的意愿与他人缔结了婚姻关系,但有可能在和他人结婚后,组建了家庭,经过一段时间生活,与对方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婚姻关系还不错,特别是在有了孩子的情况下,与对方、与孩子更有一种难以割舍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胁迫婚姻为无效婚姻,不一定适当。经过反复研究,新修正的婚姻法将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规定为可撤销婚姻,把是否否认其婚姻效力的申请请求权交给受胁迫方。如果受胁迫方不想维持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向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经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宣告该婚姻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最初受胁迫,但后来愿意共同生活,则可以放弃申请撤销婚姻效力的请求权,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不能主动撤销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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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时间发病算不算工伤?
在作时间发病算不算工伤,应该是根据工伤认定来确定。职工在工作的时间,发病死亡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认定成为工伤的。比如说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可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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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一般得什么病要撤销婚姻
[律师回复] 对于一般得什么病要撤销婚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得什么病要撤销婚姻
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我国《婚姻法》仅规定了受胁迫结婚这一种情形。如果自己有疾病的话,不能强制撤销婚姻。根据《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所谓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以欺诈、包办婚姻、诱骗等情形为由而要求撤销婚姻的情况也不少见,但根据现行婚姻法律规定,欺诈、包办、诱骗等均不可作为可撤销婚姻的理由。
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同时,权利人应当注意的是:该时间期限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有关规定。
婚姻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这方面的规定与无效婚姻发生的后果是相同的,而且二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胁迫婚姻违反了结婚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是违法婚姻,考虑到被胁迫的一方,在结婚时,虽然是违背了自己的意愿与他人缔结了婚姻关系,但有可能在和他人结婚后,组建了家庭,经过一段时间生活,与对方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婚姻关系还不错,特别是在有了孩子的情况下,与对方、与孩子更有一种难以割舍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胁迫婚姻为无效婚姻,不一定适当。经过反复研究,新修正的婚姻法将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规定为可撤销婚姻,把是否否认其婚姻效力的申请请求权交给受胁迫方。如果受胁迫方不想维持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向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经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宣告该婚姻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最初受胁迫,但后来愿意共同生活,则可以放弃申请撤销婚姻效力的请求权,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不能主动撤销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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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一般不算工伤,除非当事人突发的疾病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才有可能算作工伤,并不是只要在工作场所或者工作时间之内受伤都能够算是工伤,主要还是看这些伤到底是由于自身携带的因素还是因为工作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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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性病罪一般多少年判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叫传播性病罪 (一)传播性病罪的概念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二)传播性病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卖淫、嫖娼是相对应的行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动机,与不特定的异性发生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嫖娼则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者发生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性病患者与他人从事以外的淫乱活动时,也轻易将性病传染给对方。 3、犯罪主体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4、犯罪主观方面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出于某种动机或为达到某种目的,仍然向他人卖淫或嫖娼。 二、传播性病罪判多少年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值得一提的是,成立传播性病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行为人须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第二,本罪为选择性罪名,也就是说,行为人实施“卖淫”或者“嫖娼”之一即可成立传播性病罪; 第三,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前述三个方面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以传播性病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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