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怀孕能够随时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的。
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情况1,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劳动者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够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能够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能够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能够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离职补偿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够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能够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能够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能够要求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署的合同劳动者是能够随时进行解除的。但是如果员工在试用期的话,那么就需要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进行通知。但是我国对于孕妇是有相关保障的用人单位是不得在怀孕期间主动提出解除孕妇的劳动合同。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在试用期间内怀孕了,所以想要离职完全是能够的,但是这种离职的话也是需要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的,也就是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准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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