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房屋改造的拆迁补偿标准是当地政府自行确定的。
城中村情况复杂,比如有些城中村的土地已经转变为了国有土地,有些仍是集体土地,在实践中需要调查确定,区别计算。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拆迁改造房屋时,注意哪些问题?
城中村改造所涉法律问题主要围绕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和村民三方主体展开。
1、村民的主要利益诉求是
原有的土地、住房能否得到合理补偿,失房失地后如何安排就业、养老等。
2、房地产开发商的主要利益诉求是
该类拆迁涉及利益复杂、变数多,过高的交易成本会使其在投资改造中的预期收益难以保障。
3、政府的主要利益诉求是
尽力避免财政压力,保证市场、社会稳定。
这三类相互冲突的利益诉求主要受下列制度化要素的影响:
(1)土地资源的非商品性与非市场化征用。
(2)产权关系模糊的村集体经济。城郊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的突出特征是产权关系不明晰,广大村民虽拥有所有权,但该收益的具体支配和使用则被垄断于少数村干部手中,导致所有权与使用权、知情权脱节。
(3)封闭的村(居)建设与城乡分割的管理模式。城市社区由街道办事处管理,管理的一切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前者具有统一规划、开放式流动格局,统一建设与管理;而村社区则由村民委员会管理,管理的一切费用由村集体承担,以村为单位,视人口、财力而采取不同程度的封闭建设,管理上往往各自为政。
1、棚户区改造可以办不动产证
棚户区改造后的房屋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但是办理此类房产证会比较的麻烦。
为鼓励棚户区居民按期拆迁,调动承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积极性,凡列入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均可享受地方优惠政策。
2、不动产证办理流程:
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
政府若是作出了改造危房的决定,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形,制定危房拆迁补偿标准。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就需要筹集拆迁补偿金。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