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进行二手房买卖时,买卖双方要持买卖合同、不动产权属证明等必要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怎么约定
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买家担心卖家不及时交房,卖家担心买家不按约定时间交钱,即属于出现合同违约情况,所以便会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不过,虽然规定合同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自主约定,但买卖合同中谁都不希望损失自己一点半点利益,所以如果双方都没房屋交易的经验,那么就有必要明确如何约定违约金。
其实,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所谓的违约金应该包括两部分内容:
违约金的金额和违约金金额的计算方式。
并且,对于违约金额和计算方式,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例如,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可以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而且二手房交易习惯将20%定为普遍标准。
不过,买卖双方自主约定违约金后,发现一方违约的损失与违约金不一致,为维护双方的利益,可以按照以下处理:
1、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2、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二手房时,当事人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要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等必要的材料,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产权转移登记。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更名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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