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三方协议就是房屋买卖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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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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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二手房交易三方协议就是房屋买卖合同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二手房交易三方协议就是房屋买卖合同吗

一、二手房交易三方协议就是房屋买卖合同

1、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二手房交易三方协议是否属于房屋买卖合同,关键要看合同的内容如何约定。如果合同的内容包含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要素,则属于房屋买卖合同。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二手房交易中介报酬如何支付

1、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2、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3、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4、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以上就是对该问题的回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二手房交易三方协议首先是居间合同,其是否能够作为房屋买卖合同,关键要看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买卖合同的内容要素,如果符合的话就是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读者还需要获得更多相关信息,可以在律图网上进一步了解咨询。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二手房交易三方协议就是房屋买卖合同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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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二手房交易三方协议就是房屋买卖合同吗,二手房交易中介报酬如何支付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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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前几年做生意赚了些钱,投资了几套房子,现在我想把自己户下的其中一套房子卖出去,但是从来没卖过二手房,我想知道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交易金额该如何计算税费?
[律师回复] 买二手房的税费很多,大大小小10多种。买房时一般全部买家付,这也没办法,谁让现在就是卖方市场,人家根本不愁房子卖不出去。至于税费种类,简单列一下上海的。大头的税费主要是四个:契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中介费
一、契税缴税标准:首套90平及以下,网签价×1%, 首套90平以上,网签价×
1.5%,二套房网签价×3%。契税由买家承担,过户当天交给房管局。注意一下,这里说的是网签价,买新房只有一个合同价,买二手房涉及到合同价、网签价、过户指导价等几种不同的价格,合同价就是房子的实际成交价格,网签价是在房管局上面备案和公示的价格,决定了交税多少,买二手房做低网签价是很常见的避税手段。过户指导价是缴税的最低基准价,网签价不能低于过户指导价,否则就按过户指导价交税。
二、增值税及附加房子未满2年,增值税及附加的征税标准:网签价÷(1+5%)×
5.65%房子已经满2年,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征税标准:差价÷(1+5%)×
5.65%,差额=合同价—原购买价—交易中的税金—合理费用。按规定,增值税及附加以及接下来要说的个税应该是由卖家承担的,市场成交惯例却是买家承担所有税费,不过交易时可以协商,在合同中写清楚就行。
三、个税满五唯一免征!满五唯一免征!满五唯一免征!重要的话说三遍。满五是指房子房产证从出证开始算时间满5年,唯一是指卖家在上海交易系统里只有这一套房子。买二手房最好选满五唯一的,可以节省一笔个税。不过,房东也不是傻子,肯定不会吃亏,所以一般会把节省的税费加到房价上,导致满五唯一的房子报价比较贵,如果实在贵得离谱,那还是算了。如果房子不满5年或者不是卖家唯一住房,个税交税标准是:差额×20%,差额=合同价—原购买价—交易中的税金—合理费用,这种征税方式有个大前提,卖家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购入原值凭证,如果没有这个凭证,可以采用另一种方式纳税:普通住宅网签价×1%,非普通住宅网签价×2%。实际交个税时,购房者可以二选一,哪种省钱用哪种。
四、中介费中介费本来不应该单拎出来说,但现在上海房价动辄400万,2%的中介费就要8万+,确实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一个上海普通白领一年可能都赚不到这么多钱。不过,中介费是可以谈的,在房屋总价高或者市场淡季的时候,中介费都有一定的议价空间,但一般不会低于8折。一些新兴的互联网中介收费相对便宜,一般在
1.5%左右,主打直买直卖的网站收费更低,比如房多多的2999+0.8%,它上面的房源是卖家挂的,买卖双方直接联系沟通,这类平台只提供一些辅助和保障服务,所以收费普遍都不高。
五、其他费用下面这些都是小钱,几千块钱搞定。交易手续费:
2.5元/平米×建筑面积,买卖双方都要付。权属登记费:80元/本,每增加一个产权人增收10元。权证印花税: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配图费:25元/本。贷款抵押登记费:商业及组合贷款200元/套;纯公积金贷款100元/套。合同公证费:200-400元左右,由引发方支付。评估费:办贷款一般要评估,费用几百到几千,可协商,交给评估机构。公共维修基金:上家账户中的结余会过户给下家,是免费赠与还是收费赠与,需要双方协商决定。
最近在买房,房子越来越受欢迎,对房子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就很想了解一下关于房屋买卖的有关知识,希望到时候不被骗。想了解一下房屋买卖断契协议,房屋交易定金协议内容
[律师回复]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
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况一般是由于双方或者双方中的某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况,那么就可以解除房屋买卖的合同。双方的违约情况包含卖房方的根本违约或者是买房方的延迟违约,只要违约便可以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可以向当地法院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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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
1、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2、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3、买卖双方协商房屋的具体事项并写入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4、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5、买方付钱。6、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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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撰写二手房买卖协议书,二手房交易协议书要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 2、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个台的节目; 3、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 4、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5、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 DN电话线; 6、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7、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8、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七、了解装修的状况 1、原房屋是否带装修,装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 2、了解住宅的内部结构图,包括管线的走向、承重墙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装修。 八、查验物业管理的水平 1、水、电、煤、暖的费用如何收取,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缴,三表是否出户; 2、观察电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观察公共楼道的整洁程度及布局; 3、小区是否封闭,保安水平怎样,观察一下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责任心; 4、小区绿化工作如何,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务。 九、了解以后居住的费用 1、水、电、煤、暖的价格; 2、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3、车位的费用。 十、追溯旧房的历史 1、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 3、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4、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暖的费用。 十 一、了解邻居的组合 1、好邻居会让你生活愉快,选不同的时间在社区内看人来人往,通过衣首和生活规律判断人的社会层次; 2、拜访上、下、左、右邻居,了解他们在此居住是否顺心; 3、与居委会或者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聊天,了解情况。 十 二、算计一下房价 1、自己通过对市场上公房的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 2、委托信得过的中介公司或者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3、银行提供按揭时会做保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成是房屋的最低保值价。 十 三、看看能否做二手房按揭,二手房按揭的条件是: 1、年满18岁,有城镇户口,本地、外地均可; 2、能提供稳定的收入支付本息的证明; 3、愿意将所卖的房子作为抵押,或者能提供其它符合条件的抵押; 4、所购房屋产权所属真实可靠; 5、支付有关手续费。 十 四、请律师 1、二手房买卖的情况比商品房更为复杂,因此有律师提供建议参考更可靠; 2、公房上市的时间不长,能提供这一类服务的律师并不多,收费标准也无一定之规; 3、建议请一位尽可能熟悉业务的律师做全面顾问。 十 五、找代理行 1、公房上市采取两头把关、中间放开的政策,中间的交易过程完全由代理行来操作; 2、代理行的二手房信息要比个人更全面,但是目前来看信息的准确程度还需要验证; 3、在把你的业务交给代理行之前应该了解:代理行提供的服务有哪几项?是否可以帮助申请二手房按揭?买卖过程中若发生了问题,代理行是否有义务、有能力负责赔偿损失?代理行的服务收费标准是多少?是否能保证买到称心的二手房? 十 六、考察代理行是否可靠代理行应该提供两证: 1、有效的当地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行资质证书; 2、资质证书是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对保证代理行的可靠性更有作用。 十 七、及时了解政策、程序、费用上的变化 1、公房上市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因此要做好心理准备,随时了解政策的变化; 2、媒体的报道十分关注公房上市,要注意报纸的新消息; 3、向律师及中介代理行咨询; 4、最可靠的还是向有关房管部门咨询,及时了解最新的信息。 十 八、产权是否完整 1、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要知道即使在法律十分完善的,也会出现这样的纠纷; 2、只可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要在过完户以后才能将房款转移到原户主手上。 十 九、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 1、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 2、可以考虑将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行处,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二 十、保证产权顺利过户 1、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行、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 2、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在老家的一套房子,自己也没有回去居住,就想要卖掉了,房屋买卖简易合同协议书范本怎么写的呢?
[律师回复] 房屋买卖简易合同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 市 区 号楼 单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储藏室壹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 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出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 元整;甲方在领到新房钥匙之日起10日内,乙方支付甲方 万元整(¥ 元),剩余房款 元整(¥元)于甲方交此房给乙方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领到 新房钥匙之日起 日内腾房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支付甲方万元款项时甲方须把此房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原件及相关票据均由乙方保管。将来土地证发放后甲方必须立即配合领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将来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六条自甲方腾房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交易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50元。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腾房并将房产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腾房并将房产证交给乙方,必须按日支付违约金50元。
  
(三)自乙方要求甲方协助过户之日起,甲方未在合理时间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甲方除必须及时配合乙方过户外,必须按日支付违约金50元。
  
(四)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五万元整(¥50000元)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九条 甲方交给乙方住房时须住房保持完好,并结清在此之前所发生的水电暖物业等所有费用。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夫妻均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夫妻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饭店,饭店的生意非常好,我和朋友商量着想把饭店的规模扩大。可是手中没有太多的现金流。于是想到把自己手中一套闲置的商品房卖掉。请问商品房屋买卖简易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一、房屋买卖协议简易版本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号”;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 号营业房第______楼。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
  
1、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2、甲方所售房屋单价为:______元/平方米;房款总计为____________。
  
3、乙方实际应付甲方的房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4、以上房屋买卖的一切过户手续的办理及其所产生的一切税收和其他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承担并支付。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与现有租房人新的租房协议签订完毕,租房费用及租房时间等相关事项另行协商,新的租房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新的租房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即成为房屋新的出租房。
  
2、乙方在与现有租房人签订新的租房协议生效后,于2日内支付甲方购房订金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3、新的租房协议签订后,甲方于7日内负责将房屋及房屋相关手续交接给乙方。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购房订金后,在三个月内负责将该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过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否正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保证在交接房屋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水电、物管费等甲方均在交接前办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该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2、如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交纳的购房订金,该订金作为甲方的经济损失赔偿费;
  
3、如甲方违约,甲方按乙方支付的订金总额1.5倍赔偿给乙方,作为乙方经济损失赔偿费。
  第五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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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有些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有些问题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但是影响了一方的权益,至少给对方造成日期的延误。从合同约定的角度讲,应该对合同履行的所有细节进行约定,并约定出现某种违约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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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的朋友最近准备在南通买房子,想要咨询一下个人房屋买卖简易协议,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呢?
[律师回复] 甲方(出卖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______________,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幢号:_________室号:____________ .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产权登记附记:阁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行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⒌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⒍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⒎房屋建成年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共)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共)有权证。
(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该房屋目前由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物业管理。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____款。(仅选一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贷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1)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
(3)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______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⒈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出卖方承担。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2)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九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 款方式处理。(仅选一款)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______(或(协商)或(评估))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______((有)(无))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仅选一种)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出让)(划拨)())(仅选一种)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出卖方承担。
第十四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2)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___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六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款方式解决。(仅选一款)
(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
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______(或(贷款银行))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______((双方签章)(网上备案)(公证))之日起生效。(仅选一种)
附件
一:房屋附属物品清单(黏贴无效)
一、装饰状况为下列第______种。(仅选一种)
(1)装修房:
(2)毛坯房:
二、设施设备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1)供水:
(2)供电:
(3)供气:
(4)厨房设备:
(5)卫生设备:
(6)通讯设备:
(7)电器设备:
(8)防盗设备:
(9)停车位:
(10)家具:
(11)其它:
三、权属登记以外其它附属房屋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1)附属阁楼:
(2)附属汽车库:
(3)附属自行车库:
四、其它。
附件
二:合同补充协议(黏贴无效)
合 同 各 方 当 事 人 签 章
出卖方: 买受方:
本人(签字或盖章) 本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人: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这就是个人房屋买卖简易协议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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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屋补充协议,一若房屋拆迁,二,卖出怎么写
[律师回复] 合同编号:
甲方被拆迁人(全称):
乙方拆迁人(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考虑到甲方的弱势地位,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增加部分为:
1、乙方补偿房屋位于自治区地区市路号,小区栋单元室,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产权登记证上登记面积为准)于年月日前交付使用。
2、房屋产权证以及土地使用证以及相关手续在房屋交付起1个月内办理,所有产权办理手续发生的税款,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于超出实际补偿房屋面积以及拆迁给费用予现金补偿。
补偿金支付方式:根据双方之协议,乙方共计支付甲方超出实际补偿房屋面积补偿金元,另外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电话号码变更费用有线电视安装成本;交通运输费用;搬运人工劳务费;拆迁期间安置费给予一次性补偿5000元,乙方承诺将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将全部补偿金支付到甲方银行帐户,银行账号为:。
4、乙方如未按时交付房屋;补偿金以及未按时办理产权登记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支付违约金100000元;乙方承诺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以前,绝对不会采取任何停水、停电、停暖等行为来影响甲方的正常生活,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每天支付500元赔偿金。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乙方提交房屋行政管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多长时间未完成交易,卖方可以单方面取消买卖协议
[律师回复] 房屋买卖协议的有效期,也就是指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和履行期限,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的生效条件可以由双方约定,一般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但也有很多情形会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商品房预售合同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履行期限是指房屋交付、产权变更登记、付清房款的期限,一般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具体日期,但是也有的合同会约定为贷款办理完成后一个月内办理过户、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房屋,这样的约定都不能很好的保护购房者的权益,建议最好要约定具体日期。
如果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义务,建议要及时和另一方协商变更合同履行日期,否则会被认定为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六十二条(四)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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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二手房交易手续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苏州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二手房交易手续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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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样本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幢号室号套(间)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方)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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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书该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书该如何写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
2、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个台的节目;
3、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
4、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5、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
DN电话线;
6、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7、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8、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七、了解装修的状况
1、原房屋是否带装修,装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
2、了解住宅的内部结构图,包括管线的走向、承重墙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装修。
八、查验物业管理的水平
1、水、电、煤、暖的费用如何收取,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缴,三表是否出户;
2、观察电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观察公共楼道的整洁程度及布局;
3、小区是否封闭,保安水平怎样,观察一下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责任心;
4、小区绿化工作如何,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务。
九、了解以后居住的费用
1、水、电、煤、暖的价格;
2、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3、车位的费用。
十、追溯旧房的历史
1、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
3、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4、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暖的费用。

一、了解邻居的组合
1、好邻居会让你生活愉快,选不同的时间在社区内看人来人往,通过衣首和生活规律判断人的社会层次;
2、拜访上、下、左、右邻居,了解他们在此居住是否顺心;
3、与居委会或者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聊天,了解情况。

二、算计一下房价
1、自己通过对市场上公房的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
2、委托信得过的中介公司或者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3、银行提供按揭时会做保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成是房屋的最低保值价。

三、看看能否做二手房按揭,二手房按揭的条件是:
1、年满18岁,有城镇户口,本地、外地均可;
2、能提供稳定的收入支付本息的证明;
3、愿意将所卖的房子作为抵押,或者能提供其它符合条件的抵押;
4、所购房屋产权所属真实可靠;
5、支付有关手续费。

四、请律师
1、二手房买卖的情况比商品房更为复杂,因此有律师提供建议参考更可靠;
2、公房上市的时间不长,能提供这一类服务的律师并不多,收费标准也无一定之规;
3、建议请一位尽可能熟悉业务的律师做全面顾问。

五、找代理行
1、公房上市采取两头把关、中间放开的政策,中间的交易过程完全由代理行来操作;
2、代理行的二手房信息要比个人更全面,但是目前来看信息的准确程度还需要验证;
3、在把你的业务交给代理行之前应该了解:代理行提供的服务有哪几项?是否可以帮助申请二手房按揭?买卖过程中若发生了问题,代理行是否有义务、有能力负责赔偿损失?代理行的服务收费标准是多少?是否能保证买到称心的二手房?

六、考察代理行是否可靠代理行应该提供两证:
1、有效的当地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行资质证书;
2、资质证书是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对保证代理行的可靠性更有作用。

七、及时了解政策、程序、费用上的变化
1、公房上市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因此要做好心理准备,随时了解政策的变化;
2、媒体的报道十分关注公房上市,要注意报纸的新消息;
3、向律师及中介代理行咨询;
4、最可靠的还是向有关房管部门咨询,及时了解最新的信息。

八、产权是否完整
1、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要知道即使在法律十分完善的,也会出现这样的纠纷;
2、只可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要在过完户以后才能将房款转移到原户主手上。

九、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
1、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
2、可以考虑将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行处,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十、保证产权顺利过户
1、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行、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
2、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书该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书该如何写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
2、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个台的节目;
3、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
4、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5、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
DN电话线;
6、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7、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8、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七、了解装修的状况
1、原房屋是否带装修,装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
2、了解住宅的内部结构图,包括管线的走向、承重墙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装修。
八、查验物业管理的水平
1、水、电、煤、暖的费用如何收取,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缴,三表是否出户;
2、观察电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观察公共楼道的整洁程度及布局;
3、小区是否封闭,保安水平怎样,观察一下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责任心;
4、小区绿化工作如何,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务。
九、了解以后居住的费用
1、水、电、煤、暖的价格;
2、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3、车位的费用。
十、追溯旧房的历史
1、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
3、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4、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暖的费用。

一、了解邻居的组合
1、好邻居会让你生活愉快,选不同的时间在社区内看人来人往,通过衣首和生活规律判断人的社会层次;
2、拜访上、下、左、右邻居,了解他们在此居住是否顺心;
3、与居委会或者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聊天,了解情况。

二、算计一下房价
1、自己通过对市场上公房的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
2、委托信得过的中介公司或者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3、银行提供按揭时会做保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成是房屋的最低保值价。

三、看看能否做二手房按揭,二手房按揭的条件是:
1、年满18岁,有城镇户口,本地、外地均可;
2、能提供稳定的收入支付本息的证明;
3、愿意将所卖的房子作为抵押,或者能提供其它符合条件的抵押;
4、所购房屋产权所属真实可靠;
5、支付有关手续费。

四、请律师
1、二手房买卖的情况比商品房更为复杂,因此有律师提供建议参考更可靠;
2、公房上市的时间不长,能提供这一类服务的律师并不多,收费标准也无一定之规;
3、建议请一位尽可能熟悉业务的律师做全面顾问。

五、找代理行
1、公房上市采取两头把关、中间放开的政策,中间的交易过程完全由代理行来操作;
2、代理行的二手房信息要比个人更全面,但是目前来看信息的准确程度还需要验证;
3、在把你的业务交给代理行之前应该了解:代理行提供的服务有哪几项?是否可以帮助申请二手房按揭?买卖过程中若发生了问题,代理行是否有义务、有能力负责赔偿损失?代理行的服务收费标准是多少?是否能保证买到称心的二手房?

六、考察代理行是否可靠代理行应该提供两证:
1、有效的当地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行资质证书;
2、资质证书是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对保证代理行的可靠性更有作用。

七、及时了解政策、程序、费用上的变化
1、公房上市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因此要做好心理准备,随时了解政策的变化;
2、媒体的报道十分关注公房上市,要注意报纸的新消息;
3、向律师及中介代理行咨询;
4、最可靠的还是向有关房管部门咨询,及时了解最新的信息。

八、产权是否完整
1、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要知道即使在法律十分完善的,也会出现这样的纠纷;
2、只可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要在过完户以后才能将房款转移到原户主手上。

九、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
1、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
2、可以考虑将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行处,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十、保证产权顺利过户
1、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行、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
2、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我曾经在广州有一家自己的衣服店,零几年的时候生意好到不行,每天都来不及吃饭,但是现在生意就很不景气了,我打算不干这行回老家找份工作,所以要卖掉在这边的房子,有买家看中,那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书有效条款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甲方(卖方):签名 乙方(买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就某地房屋买卖相关事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某市某区某地一座房子买给乙方(房屋面积130平方米,包括一个一块小平地),其中与房产相关的土地所有权一并卖给乙方(附上房产复印件)
2、甲方必须保证房产的所有权清楚。
首先要还清银行按揭到房管局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去银行办理手续时务必带上相应资料,解除房产抵押后一般随时都可以办理房产过户。
3、双方协议的上述房屋及相关建筑总共壹佰叄拾万即13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乙方需要支付甲方定金叄拾万元,即30万元。
4、由于房屋不支持按揭买卖,在协议书签订后2个月之内,乙方将支付房屋总额除定金之外的所有金额
5、办理房产的一些列相关手续费都由甲方承担。
6、当乙方支付了定金后,甲方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过户相关手续,乙方接手房产后尽快向甲方支付剩余金额。
7、甲方要在办理完所有手续一个月之内将房子交给乙方,并保证房屋无任何担保,无人出租。无水费、电费、物业费拖欠等。
8、协议书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应,在乙方支付过定金后,双方无论哪一方毁约,需要向对方支付五十万人民币,逾期一日加五百。
9、房屋在过户之前,甲方不得毁坏房屋结构、不能移动的设施如墙壁、地面、柱子等。可移动的家具除外。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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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流程
1、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2、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3、买卖双方协商房屋的具体事项并写入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4、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5、买方付钱。6、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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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协议书怎么写,补充协议怎么写,房屋买卖协议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该商品房的预测面积是按照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补充文件预测所得。该商品房交付时,如因政府的相关房产测量规范、文件调整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亦不适用合同 第十三条有关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双方同意按照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即  年   月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 2、贷款方式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总价款的 %的首付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 其余价款   元,买受人以 方式向    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三条 贷款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纳的全部费用,并承诺自己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相关的办理条件。如因买受人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要求和条件不符合或因买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导致银行拒绝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要求变更贷款金额、首付款比例、贷款年限、或要求买受人补充资料、或另行提供担保人时,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并与出卖人协商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2、买受人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具体内容以贷款银行确定的为准)并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卖人通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之日起7日内仍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1)逾期在30日之内的,买受人应每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应于逾期满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购房余款和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成数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买受人申请的额度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以自有资金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准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买受人延迟支付上述款项的:逾期在三十日内(含三十日)的,应每日按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选择 银行住房公积金按揭付款方式,则需遵照以下条款执行: (1)买受人应于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7日内与前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公积金贷款成数及年限以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为准。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额度小于买受人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接出卖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应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要求及时补充资料,并配合出卖人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2)若买受人在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15日内仍不能与上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的,应于前述15日届满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购房余款或书面通知出卖人按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办理贷款,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应自出卖人发出通知后的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具体内容以贷款银行确定的为准)并办理按揭贷款,逾期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按照第二条第2款规定执行。 (4)在出卖人保证期限内,如因买受人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导致出卖人承担担保责任,出卖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次日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承担的担保金额及出卖人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律师费等其他费用支出,否则,买受人还应从出卖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每日按出卖人承担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5)因买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贷款银行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导致出卖人为买受人偿还贷款银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项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时,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包括银行)代为偿还的按揭贷款余额及贷款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所缴纳的税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和直接及间接损失。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卖人腾退该商品房,买受人已经装修的部分无偿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不予以补偿。 第四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补充 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合同项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据实予以延期,不适用合同第十条有关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责任条款,但出卖人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免责依据: A.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等强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交房,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规划、设计变更约定的补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导致的规划设计变更,出卖人应在变更确立后30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双方权利义务仍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3、本合同中所称的“商品房设计”是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套内户型设计及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所在楼宇的用途设计,“设计变更”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个楼宇的用途变更。 4、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出卖人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出局部的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若变更无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则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卖人可对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 5、因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面积发生变化的,双方应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 第五条处理。 6、锅炉房、变电室/箱/站、调压站、垃圾处理站、化粪池及其他小区配套设施及功能性设施等尚未最终确定的建筑及设施,不属于环境布局范围之内,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为了小区的整体利益或应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上述设施的最终位置进行调整。最终位置以实际交付为准,届时本合同继续履行,且出卖人无须因该调整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时间之前,出卖人应以短信发送/电话通知/登报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以发送短信或登报形式通知买受人的,通知的送达时间为短信发送之日或登报之日。出卖人以电话通知的,通知送达的时间为电话接通时间,双方在房屋交付现场补签交付通知书。届时,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以房屋所在地为交付地点。 2、买受人持办理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并交接商品房钥匙后,即为合同项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 3、如出卖人已如期发出商品房交付通知书或买受人已经领取商品房交付通知书,而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仍未接收商品房,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自视为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租赁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4、买受人同意接受出卖人的提前交房。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提前交房通知书后,应在出卖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内接收房屋,若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未接收商品房的,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归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租赁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5、如买受人需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卖人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买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时,买受人认为房屋本身或者环境、设备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双方应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规和合同约定处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房屋及装修质量、公共设施、设备、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人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买受人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对其提出的异议部分进行质量检测,如检测部门提出返修意见的,由出卖人承担费用,反之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没有按照合同及本协议之约定付清购房总价款或其他应付款项之前,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 9、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装工程或出卖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被延误,则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交付日期顺延相当于该等时间影响持续的期间,而无须为该延误负任何责任,也无须对买受人补偿任何费用。 10、出卖人推迟交房可以电话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报纸公告等方式通知买受人。 1 1、在交付房屋时,买受人如对房屋质量有异议的,则应书面提出。 买受人在接受房屋时,除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质量问题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装修装饰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否则,视为出卖人已经完成交付义务。 买受人在办理商品房接收手续过程中,认为有需要维修的事项,应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保修义务,但维修事项不能作为买受人拒绝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理由。 1 2、买受人本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往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办理该商品房的交付手续,但其委托代理除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公证委托,并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原件; 买受人本人与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同时前往 ,向出卖人当面办理房屋交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七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的补充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四)的标准,包含以同等品质的材料、设备替代的情形。如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标准与附件四中约定标准不符的,出卖人应使之达到原标准,但出卖人修改后的标准或使用的相关材料标准等同于或高于原标准的,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出卖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 1、若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所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的,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向出卖人提交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资料(包括购房合同、夫妻双方或单身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户口薄及其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购房收据、委托书、面积结算协议等)以及相关费用(含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税费、面积差异结算款等,如有变化以房管部门、税务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否则,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可按照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并顺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间。 2、若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证,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自行向相关申请办理产权证并承担相应费用,逾期不自行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后果。 第九条 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问题,应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出卖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时给予保修服务;如因不可抗力、买受人装修及使用不当等不可归责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对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买受人协助时,买受人应先行提供便利,对买受人造成损害的,按规定如实进行补偿。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及时协助,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保护出卖人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买受人对移交的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装修方案须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买受人进行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恢复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附件二的补充约定 出卖人已向买受人现场公示了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买受人对报告中披露的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方式予以认可。 十一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约定如下: (1)物业管理单位和委托期限 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为河南常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2)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a)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b)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c)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e)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6)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f)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3) 物业管理相关服务费用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该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4)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和本物业所在地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摊: a)由拥有或涉及相关权益的业主投票并获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权通过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b)紧急情况需要即时处理的,由物业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5)物业管理用房 开发商按照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产权归属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期内无偿使用。 第十二条 其他 (一)、鉴于该项目自身属性、规划思路、开发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区的特点,且系分期多年开发,同时根据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建筑也将分期建成交付,因此买受人同意: (1)除买受人所购买商品房所属区域外,其他区域的所有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功能规划、组团设置及布局、环境设置及布局、公建和配套设施设置及布局、楼宇布局、道路设置及布局等)、开发时间及开发模式等出卖人均有权做出调整,最终以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对于这种调整买受人同意不提出异议; (2)除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约定的交付项目按约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项目(政府实施的除外)的交付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 (3)买受人在使用道路中应当遵从出卖人的提示及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实施阻断道路、封闭道路、圈占道路、毁损道路设施、随意停放车辆及其他妨碍道路正常使用的行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设的桥梁。 (4)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达到使用条件。 (5)商业配套设施投入使用的具体时间,由产权所有者确定。出卖人对商业的经营业态、开业时间等仅作概况介绍,对此并不保证。 (二)、该项目内的公共景观设施由全体业主共享并承担管理维护费用。 (三)、关于本项目内配套设施的所有权。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公建、车位、车库、会所、幼儿园、公共车棚等为出卖人投资建造,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本着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原则,对以上配套进行销售(出租),售价(租金)另行约定。 (四)、为保证车位的正常使用,买受人须与出卖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签署有关车位使用的协议书,并根据协议约定使用车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权的车位;同时应按协议约定按时交纳相关费用并自觉遵守协议中其他约定。 (五)、由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气、暖气管道、烟道、电路设施、公共污水井的检查、维修等),出卖人或物业服务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有权进入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及附属院落,但应事先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义务予以配合,因买受人原因,包括作为及给出卖人或 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六)、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与现场示范单位可能存在部分差异,买受人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时已了解这种差异可能存在,并了解这种可能存在的差异对其所购房屋带来的影响;买受人同意所购商品房的交付以买卖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的约定及交付时的实楼为准,上述变化买受人退房及索赔的理由。 (七)、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楼宇、组团及区域的命名权(含更名权)归属出卖人; (八)、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的飘窗、空调机位等(以下简称“附带部位”),归该房屋的业主专有。该部分的保修、维修责任,视同专有部分。买受人已了解该附带部位不计入产权面积,亦计价面积,如将来因测绘规则变化等原因导致该部分被计入产权登记面积,买受人须另外支付合同价款,须按合同关于面积变更的约定处理。双方应就面积变化签订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以便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由此须支付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该附带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权以及是否需要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和采暖费,依照法规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鉴于附带部位系无偿取得,因此亦商品房的交房条件。购买商品房的买受人在使用附带部位时不得违法改变其形状、大小及用途,并应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后期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规则。 买受人对房屋进行改造后,导致该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由此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变化的,均与出卖人无关。 (九)、为追求社区整体效果,每栋住宅外檐装饰材料的材质、敷设面积和色彩会有差别,出卖人在示范单位和宣传资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将会根据小区整体要求进行局部调整,买受人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十)、按面积计收的各项费用,产权登记面积确定前,按照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产权登记面积确定后,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政府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项下商品房的有线电视、通讯、采暖等配套设施需由买受人向该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办理开通使用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由生产厂商直接提供保修,具体保修办法和保修期以生产厂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若因该等电器设备质量事故造成买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损害或物质损失,由买受人向生产厂商索赔,出卖人给予相应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外,双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单方解除合同。 买受人购买力、财产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出卖人财产、经营状况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房产贬值或升值、市场变化、经济形势变化均属商业风险范畴,任何一方不得据此主张解除或变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仍应依法或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合同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的,双方应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互相配合办理本合同备案登记的注销、抵押登记注销、预告登记注销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续,出卖人在前述各项手续办理完毕、买受人将房屋交还给出卖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款项。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应计算违约金或利息的,退款时一并计算。 (十四)、乙方了解,项目的地面规划将有可能根据规划的调整而进行优化与调整,交付标准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如有变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通讯联络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的电话、传真和通信地址为准,双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书面通知的送达方式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项目所在地主要地方报纸媒介公告送达;采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达时间为 (1)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三日, (2)或公告见报三日后视为送达。因一方提供的联系地址不准确或地址变更而导致对方未能实际收到相关通知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十七)、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顶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损害对方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八)、关于合同以外资料的效力 (1)凡在签约之前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通过口头、书面、实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讲解、广告、楼书、示范单位、沙盘、模型等)所表达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出卖人的售楼书、售楼广告中的资料、数据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2)出卖人对规划建设范围之外的环境、公共设施、道路交通等的说明或介绍,仅为买受人提供参考信息,不构成出卖人的允诺。 (3)出卖人展示的样板房功能仅为空间布局向导、装修装饰和家俱摆放指引,不能理解为交楼标准或合同的样品 (4)因比例或表现方法所限,部分附属物或构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图和模型上标示。 (十九)、在“常绿·桃花源”项目配套设施交付之前,出卖人有权在项目内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宣传活动,但以不影响已入住业主的正常生活为限。 (二十)、“常绿·桃花源”为出卖人商标。(桃花源不是出卖人商标) 十三 项目红线内外不利因素说明 为帮助客户慎重选购房屋,现提示购房人在签署法律文件前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红线外不利因素说明 1、 3、 4、37公交车站点,距离常绿·桃花源约200米,目前尚无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对此提供保证。最终以政府实施为准。 3、小区北侧距离红线约30米处为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线,小区东侧距离红线约100米处为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线,可能会对临近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4、小区东侧、南侧道路可能会给临近楼栋带来噪音、灯光、尾气等影响。 5、小区东北角有垃圾中转站,可能会给临近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7、出卖人在制定销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以上环境不利因素影响。 注:上述提示内容系本公司根据2021年6月份所获取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与概述,未必包含该区域所有信息亦不能作为销售承诺。若资料有误差或变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2)红线内不利因素说明 1、本小区红线内现规划有以下公共配套设施,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仍可能对相邻的住宅产生影响。 2、小区南入口、北入口、东入口,可能对周边住户造成噪音、灯光、尾气等影响。 3、 1、 2、 3、 5、 20、21号楼设置商业,可能有噪音、灯光、排烟排气等影响。 4、小区内规划有景观喷泉和健身器材,供业主观赏和使用,请遵守安全提示。 5、小区内设有配套公建、配电设施,可能会给周边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6、项目停车方式为地上车库和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临近楼栋有出入口,可能对停车周边住户产生噪音、尾气及灯光的影响; 7、项目中除已经明确交付日期的住宅单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时间将结合项目整体开发计划进展安排。 8、小区各楼栋分布有各种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9、出卖方在制定销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以上不利因素的影响。 10、以上信息,基于经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因规划及设计方案调整而导致信息变化的,以最终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为准。 十四、 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五、《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之未尽事宜及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可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十六、买受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应付款项通过出卖人现场POS机刷卡或以现金方式支付于出卖人。 十七、买受人确认,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及其相关补充条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条款尤其是可能会免除或者限制出卖人责任的条款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了提示和说明,买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内容。 十八、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页。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电子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电子版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幢号室号套(间)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方)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书应该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书应该如何写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
2、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个台的节目;
3、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
4、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5、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
DN电话线;
6、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7、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8、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七、了解装修的状况
1、原房屋是否带装修,装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
2、了解住宅的内部结构图,包括管线的走向、承重墙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装修。
八、查验物业管理的水平
1、水、电、煤、暖的费用如何收取,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缴,三表是否出户;
2、观察电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观察公共楼道的整洁程度及布局;
3、小区是否封闭,保安水平怎样,观察一下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责任心;
4、小区绿化工作如何,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务。
九、了解以后居住的费用
1、水、电、煤、暖的价格;
2、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3、车位的费用。
十、追溯旧房的历史
1、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
3、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4、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暖的费用。

一、了解邻居的组合
1、好邻居会让你生活愉快,选不同的时间在社区内看人来人往,通过衣首和生活规律判断人的社会层次;
2、拜访上、下、左、右邻居,了解他们在此居住是否顺心;
3、与居委会或者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聊天,了解情况。

二、算计一下房价
1、自己通过对市场上公房的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
2、委托信得过的中介公司或者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3、银行提供按揭时会做保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成是房屋的最低保值价。

三、看看能否做二手房按揭,二手房按揭的条件是:
1、年满18岁,有城镇户口,本地、外地均可;
2、能提供稳定的收入支付本息的证明;
3、愿意将所卖的房子作为抵押,或者能提供其它符合条件的抵押;
4、所购房屋产权所属真实可靠;
5、支付有关手续费。

四、请律师
1、二手房买卖的情况比商品房更为复杂,因此有律师提供建议参考更可靠;
2、公房上市的时间不长,能提供这一类服务的律师并不多,收费标准也无一定之规;
3、建议请一位尽可能熟悉业务的律师做全面顾问。

五、找代理行
1、公房上市采取两头把关、中间放开的政策,中间的交易过程完全由代理行来操作;
2、代理行的二手房信息要比个人更全面,但是目前来看信息的准确程度还需要验证;
3、在把你的业务交给代理行之前应该了解:代理行提供的服务有哪几项?是否可以帮助申请二手房按揭?买卖过程中若发生了问题,代理行是否有义务、有能力负责赔偿损失?代理行的服务收费标准是多少?是否能保证买到称心的二手房?

六、考察代理行是否可靠代理行应该提供两证:
1、有效的当地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行资质证书;
2、资质证书是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对保证代理行的可靠性更有作用。

七、及时了解政策、程序、费用上的变化
1、公房上市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因此要做好心理准备,随时了解政策的变化;
2、媒体的报道十分关注公房上市,要注意报纸的新消息;
3、向律师及中介代理行咨询;
4、最可靠的还是向有关房管部门咨询,及时了解最新的信息。

八、产权是否完整
1、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要知道即使在法律十分完善的,也会出现这样的纠纷;
2、只可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要在过完户以后才能将房款转移到原户主手上。

九、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
1、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
2、可以考虑将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行处,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十、保证产权顺利过户
1、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行、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
2、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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