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付与占有改定有关系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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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延期交付与占有改定有关系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延期交付与占有改定有关系吗?

一、延期交付与占有改定有关系吗?

延期交付与占有改定没有关系,因为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得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占有改定的构成要件是:

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人仍然是动产的现实直接占有人,占有改定的产生在于经济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混合交易,所有权人将一项动产出卖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同时又将该物出租给出卖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出卖人既可以获得卖价,又可以获得使用该物的权利;而买受人既可以获得物的所有权,又可以获得租金。同时满足双方当事人的需要,将法律关系简化,确定为占有改定制度。可见,受让人之所以同意以占有改定方式受让该动产,在于能使让与人继续直接占有、使用该物;如让与人以占有改定方式继续间接占有,则此目的难以实现,只能成立指示交付。

3、通过特定契约使受让人获得间接占有。此处的特定契约并非订立单纯的无法律关系存在的间接占有契约,而是达成租赁、借用、保管、让与担保等特定法律关系的合意,否则,抽象的改定不能使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故不能使其取得所有权。特定契约标志着占有媒介关系的产生,让与人正是基于特定契约才得以继续占有已经出让的动产。就占有改定的效力而言,它虽然作为观念交付的一种,但仍是交付方式之一,应产生与直接交付相同的效果,标明物权的移转。虽然占有改定的公示性欠缺难以反映出权利真相,但在与物权移转相关的风险负担上却与直接交付的处理原则相同。虽然让与人仍然继续占有动产,但当动产非因为让与人的过错而灭失时,由于受让人是真正的权利人,此时风险责任应由其承担。风险责任移转的时间,应界定在双方合意达成占有改定的契约生效之时。假若该契约无效,则不产生占有改定的效力。

二、二手房中买方要注意什么?

1、草率的签订买卖合同

二手房交易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无论买方还是卖方,都很难轻易的相信对方的诚信。买方的风险最多,因为根据一般的交易习惯,往往都是买方先履行交纳定金、收付款的义务,然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约定办理过户手续的流程、期限以及违约责任就变得十分重要。

除此之外还要注意诸如户口、产权、抵押、税费等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最大限度的保障买方利益,就是首先要考虑并写入合同的事情。

2、轻易的相信中介或者卖家的口头承诺。

中介公司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它的主要内容包括房源和各项手续,居间促成买卖交易(一般以订立合同为标志),在这种情况下,中介人员为了赚取佣金,极力促成买卖交易,主动地帮助卖家掩盖买卖交易中的风险。卖家则急于出售房屋,取得购房款,也往往对房屋的抵押、承租、质量瑕疵、产权瑕疵等等问题进行隐瞒,知道大部分钱款进入卖方控制中,买方可能才发现这些风险,这个时候维权就比较晚了。

基于以上原因,卖方和中介公司常常就一些问题作出虚假承诺,以打消买方的顾虑,促成交易。这些口头承诺在发生纠纷后很难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导致很多业主因此吃了哑巴亏。同样的问题不光发生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也发生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定要要求对方把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如果他不敢写,其中恐怕就有很大风险了。

3、发生纠纷后言辞冲动或者避而不见。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如果一定要购买房屋的话,双方当事人首先是需要关于房屋买卖方面的一些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然后才能够对此进行交付而不动产的交付,使其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个非常关键性的问题。不动产交付的话是不会涉及到占有改定,占有改定主要指的就是动产的交付。

对于延期交付与占有改定有关系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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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您关于代付款改变债权债务关系吗,我最近想找其他公司代付款所以我想了解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委托付款的涵义。我们这里所讲的委托付款,是指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一方,向其债务人开具付款委托书,委托债务人向该债权债务关系之外的第三方(该第三方一般为债权人的债权人)支付款项。债权转让的涵义。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债权移转于第三方,并通知债务人将欠款付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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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案例一 A开发公司拖欠B建筑公司工程款200万元,而B建筑公司欠C材料商200万元,并且这两笔债务均已到期。现C材料商找到B建筑公司要求支付200万元材料欠款。B建筑公司提出目前资金异常紧张,无力偿还欠款,但在A开发公司那里尚有200万元到期债权。经过协商,B建筑公司开具了200万元付款委托书交给C材料商,委托书载明由A开发公司向C材料商付款,B建筑公司予以认可。于是,C材料商持委托书直接到A开发公司索要该200万元欠款,但没有结果。C 材料商又反过来向B建筑公司主张该笔欠款,B建筑公司认为已办理了付款委托,自己已没有付款义务,双方遂形成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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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出让方与受让方达成转让财产所有权的协议。通常,受让人通过设立买卖或转让担保的方式取得动产的所有权。让设保人成为占有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虽然动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受让人,但转让人仍然是动产的实际直接所有人。所有权变更是由经济实践中经常发生的混合交易引起的。所有者将动产出售给买方,同时买方将房产出租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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