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经公证后还能撤销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房屋赠与经公证后还能撤销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房屋赠与经公证后还能撤销吗

房屋赠与经公证后一般不能撤销,但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经公证后出现以下情形是能撤销的: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申请撤销;法定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对于房屋赠与经公证后还能撤销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赠与经公证后还能撤销吗
一键咨询
  • 160****85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7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1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5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8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4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3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5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5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2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3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7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0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6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1、明确各种税费的名目和数额,以及支付条件2、严格审查中介公司3、注意房款支付事项4、注意交房和过户问题5、核实房屋产权。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房屋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律师回复]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二、在房屋登记过户以后,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3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赠与后能否撤销“赠与”?
[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赠与后能否撤销“赠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赠与合同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撤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5月老万夫妇把自己的一处房产赠与了儿子小万并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合同同时约定:老万夫妇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有享有居住权,直至去世。双方将该份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此后小万办理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将该房产权属登记在自己名下。8月小万妻子朱某因琐事与老万发生争吵,并动手与老万撕扯老万打电话报警,此事经民警调解,暂时平息,但双方从此心存芥蒂。10月老万夫妇思来想去,决定把儿子、儿媳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他们与儿子之间签订的房产赠与合同。
【审判】经审理认为,合法的赠与合同受法律保护。老万夫妇将其房产赠与儿子小万,小万也接受了赠与,双方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并依法进行了公证、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等相应的权属变更登记,双方间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非有法定情形,不得撤销赠与。原告老万虽遭儿媳朱某的打骂,但朱某并不是该赠与合同的受赠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她的行为不受该合同的约束。赠与合同签订后,老万夫妇一直居住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受赠人小万严重侵害了老万夫妇的人身权、财产权。所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评析】本案是一起发生在父母、子女之间的房屋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包含着大量的家庭伦理道德因素。承办法官曾试图从维护亲情、维护和睦家庭的角度出发,尽力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希望可以妥善化解家庭矛盾。但是,由于原被告双方情绪对立、矛盾尖锐、意见分歧较大,最终未能实现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案的赠与合同是附义务赠与合同,受赠人小万的义务是保障赠与人老万夫妇的居住权。事实上,老万夫妇亦一直居住在其赠与儿子的房屋内。由于家庭琐事,老万与儿媳发生冲突,遭到儿媳朱某打骂,从情理上讲,朱某的做法是不对的。但朱某并不是该赠与合同的受赠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她的行为不受该合同约束。原告并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受赠人小万严重侵害了老万夫妇的人身权、财产权。所以,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在判决书中明确地指出,从道德层面上来讲,两被告作为原告的儿子、儿媳,更应该妥善安排、处理好家庭矛盾,兼顾自己的小家庭生活与照顾好长辈的赡养义务,解决家庭矛盾关键在于彼此的体谅与宽容。
赠与房屋合同撤销的方法有哪些,赠与房屋合同撤销
[律师回复]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二、在房屋登记过户以后,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律师回复]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二、在房屋登记过户以后,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房屋赠与过户前可否撤销赠与
[律师回复] 由于赠与属于无偿合同,立法上赋予了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在赠与的财产未交付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对于房屋赠与而言,就是在过户登记至受赠人名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房屋赠与。但对于某些赠与情形,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这些情形包括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的情形。除此之外,发生某些情形时,即使所赠与的房屋已经过户登记,即使赠与合同经公证,赠与人仍可撤销赠与取回房屋,这些情形有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这些情形下的撤销权是有期限限制的,过期作废,赠与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些撤销情形事实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3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问题解答如下,
1、 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及上述“民通意见”可以看出,赠与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且受赠人未实际占有房屋及其产权证之前,即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销权的。这里的“财产权利”被民通意见明细化,指的并非房屋的过户登记,而是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因此,赠与人在此阶段实行任意撤销权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当然,《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的这种任意撤销权也进行了限制,它对房屋赠与行为也是同样适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此外,《合同法》第192条也设立了法定撤销权之规定,即无论是否具备《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的情形,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均可撤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 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这说明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即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条件。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物权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因此,在房屋赠与合同中,房屋过户登记才是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界点。但是,根据上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可以看出,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合法权益而对此作出了特殊的规定,即只要受赠人已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这时该赠与行为即生效,赠与人应当为受赠人补办过户手续。此时,赠与人一般是不可以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为由来翻悔的。因此部分律师认为,如果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变更登记,不但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而且这种赠予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观点是不准确的。由此可见,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应当在赠与关系成立之后,但未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在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之前提出,否则赠与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销权、进而达到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房屋赠与能不能撤销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赠与能不能撤销的问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根据《城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因此,房产赠与人赠与的房产还未过户或者没经过公证的,可以撤销赠与。如果房产赠与行为有救灾、扶贫等性质或者经过公证了,就不可不撤销了。
但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此,如果房屋赠与人想撤销赠予行为的原因是这三种情况,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也同样有权撤销,不过要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了时效就丧失撤销权了。
房屋赠与免个税使得很多人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处理掉,比如说赠与给父母、儿女等亲属。但房屋赠与也并不一定是好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赠人再次转让受赠房屋时,需要按照合同成交价全额的20%缴纳个税,那将是一个巨大的数额。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房屋赠与合同能撤销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赠与,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吗?
[律师回复] 基于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对您所提问题的解答是这样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受赠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赠与人可以撤销房屋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律图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屋赠与后能够撤销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房屋赠与后能够撤销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赠与人可以撤销房屋赠与吗赠与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受赠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赠与人可以撤销房屋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3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赠与后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赠与后可以撤销吗问题解答如下, 梁老太太来电询问:我生育7个子女,其中六个子女都在外地,只有四儿子和我生活在一起。一年半之前,我们家老房子拆迁,当时我和四儿子签订《赠与协议书》并做了公证。协议约定,因旧房屋被拆迁,按拆迁补偿规定,享有一套拆迁安置房。我因年事已高,自愿同意无偿将此房赠给四儿子田某。后来,四儿子一家和我一起住进了这套拆迁安置房。谁想今年年初,四儿子突然与妻子王某闹起离婚,经调解后双方离婚,但离婚时未涉及这套房子的分割。后来我听人说,王某打算要要求分割这套还建房。我很生气,因为这套房子是还建给我、我转送给我儿子的,现在儿媳就要分走一半,我是无论如何不肯的。因此我现在想请问律师,是否可以先,确认《赠与协议书》无效,要回这套房吗湖北自强律师事务所刘高洁律师回答: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对撤销赠与的法定事由做出了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中,梁老太太已经将该财产赠与四儿子田某,田某亦因此实际取得了房子,赠与的财产权利已经实际转移。不仅如此,《赠与协议书》还经过了公证。
房屋赠与后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赠与后可以撤销吗问题解答如下, 梁老太太来电询问:我生育7个子女,其中六个子女都在外地,只有四儿子和我生活在一起。一年半之前,我们家老房子拆迁,当时我和四儿子签订《赠与协议书》并做了公证。协议约定,因旧房屋被拆迁,按拆迁补偿规定,享有一套拆迁安置房。我因年事已高,自愿同意无偿将此房赠给四儿子田某。后来,四儿子一家和我一起住进了这套拆迁安置房。谁想今年年初,四儿子突然与妻子王某闹起离婚,经调解后双方离婚,但离婚时未涉及这套房子的分割。后来我听人说,王某打算要要求分割这套还建房。我很生气,因为这套房子是还建给我、我转送给我儿子的,现在儿媳就要分走一半,我是无论如何不肯的。因此我现在想请问律师,是否可以先,确认《赠与协议书》无效,要回这套房吗湖北自强律师事务所刘高洁律师回答: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对撤销赠与的法定事由做出了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中,梁老太太已经将该财产赠与四儿子田某,田某亦因此实际取得了房子,赠与的财产权利已经实际转移。不仅如此,《赠与协议书》还经过了公证。
房屋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赠与合同能否撤销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房屋赠与合同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撤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案例分析
2000年5月老万夫妇把自己的一处房产赠与了儿子小万并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合同同时约定:老万夫妇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有享有居住权,直至去世。双方将该份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此后小万办理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将该房产权属登记在自己名下。2004年8月小万妻子朱某因琐事与老万发生争吵,并动手与老万撕扯;老万打电话报警,此事经民警调解,暂时平息,但双方从此心存芥蒂。 2007年10月老万夫妇思来想去,决定把儿子、儿媳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他们与儿子之间签订的房产赠与合同。
【审判】经审理认为,合法的赠与合同受法律保护。老万夫妇将其房产赠与儿子小万,小万也接受了赠与,双方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并依法进行了公证、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等相应的权属变更登记,双方间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非有法定情形,不得撤销赠与。原告老万虽遭儿媳朱某的打骂,但朱某并不是该赠与合同的受赠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她的行为不受该合同的约束。赠与合同签订后,老万夫妇一直居住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受赠人小万严重侵害了老万夫妇的人身权、财产权。所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评析】本案是一起发生在父母、子女之间的房屋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包含着大量的家庭伦理道德因素。承办法官曾试图从维护亲情、维护和睦家庭的角度出发,尽力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希望可以妥善化解家庭矛盾。但是,由于原被告双方情绪对立、矛盾尖锐、意见分歧较大,最终未能实现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案的赠与合同是附义务赠与合同,受赠人小万的义务是保障赠与人老万夫妇的居住权。事实上,老万夫妇亦一直居住在其赠与儿子的房屋内。由于家庭琐事,老万与儿媳发生冲突,遭到儿媳朱某打骂,从情理上讲,朱某的做法是不对的。但朱某并不是该赠与合同的受赠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她的行为不受该合同约束。原告并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受赠人小万严重侵害了老万夫妇的人身权、财产权。所以,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在判决书中明确地指出,从道德层面上来讲,两被告作为原告的儿子、儿媳,更应该妥善安排、处理好家庭矛盾,兼顾自己的小家庭生活与照顾好长辈的赡养义务,解决家庭矛盾关键在于彼此的体谅与宽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赠与合同怎样撤销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房屋赠与合同怎样撤销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怎么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律师回复]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二、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3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房屋赠与经公证后还能撤销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