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动迁怎么给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17人
专家导读 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动迁的补偿,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应该去协商解决,按照规定给以补偿,但是可能不会特别多。当我们遇到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动迁怎么给时可以参考以下相关内容。
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动迁怎么给

一、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动迁怎么给

1、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补偿,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按照规定给以补偿。

2、但是土地性质会对拆迁补偿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

3、比如出让用地的开发商在取得了土地时成本较高的,考虑的补偿可能会高一点的,而划拨的用地成本较低的,可能在拆迁时只对房产进行补偿不考虑地价因素,而且带一部分强制性的,因为划拨的用地没有使用期限的,但国家建设有需要的一般都无条件要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拆迁房是怎么办理房产证

1、登记收件

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

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

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

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

三、拆迁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

1、首先要考虑和拆迁方进行协商处理,因为协商的方式相对来说更加简单便捷,对于拆迁双方的时间也可以更大限度的节省。同时,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协商之前,被拆迁方应当对于自身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关规定进行充足的了解,以保证自身在协商时有足够的理由。

2、如果协商不成,可能就需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进行解决。

3、拆迁方认为自己得到的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在得知结果起60日之内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如果对于最终的行政复议决定还是不服就需要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方式来进一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应该是在6个月之内。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阅读上文可知,如果遇到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动迁时,应该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但是因为没有房产证,所以补偿的费用也不是很高。以上主要是对于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动迁怎么给做出了相关介绍。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4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动迁怎么给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0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8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2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3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8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4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6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5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57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6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2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0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2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8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2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土地征收时政府给的回迁房有产权证吗
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给的回迁房是有房产证的,而且,有房产证的回迁房跟其他商品房一样可以上市交易,买房子的手续都完全是一样的。如果政府拆迁的房子是大产权房,那么政府给的回迁房不可能变成小产权性质,这样对被拆迁人是不公平的。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回迁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1、回迁房,没有土地证。会一个小区或是一栋楼有一个,属于集体或是划拨性质土地。2、对于回迁房,需要你持有住房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及契税,才可以办理土地证,以及正规商品房房产证。3、回迁房没有土地证的,满五年才可以上市交易,而且要经过房产部门批准审核,这种房子不适合买卖,建筑质量难以保障安全。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子没有房证动迁怎么给补偿
房屋动迁后要根据实际情况支付补偿款,补偿的项目包括临时安置的补助费,奖励性补偿费,房屋的价值补偿费,这些费用要由拆迁单位支付,要跟房屋所有人订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要明确补偿款的具体金额。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拆迁后的回迁房能分到土地吗
[律师回复] 小产权房”“大产权”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而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回迁房买卖公证是有效的。由于回迁房将要发的房产证是拆迁户户主的名字,你要买又不可能中途改名,但不是你的名字你又付钱当然不放心,所以采取公证的办法,在公证书上依法进行确认,所以回迁房买卖公证是有效的。而且等产权证下来以后。你们双方就可以凭房产证、公证书、各自的身份证以及回迁房买卖的购房合同,到房管局过户登记。 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但回迁房的土地性质如果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就属于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拆迁补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办理房所有权登记的,需要具有土地使用权证,所以有房产证的房屋是有土地使用权的,拆迁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有房产证无土地证拆迁补偿吗,本文回复如下。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如题,今年老家那边的土地要开始计划动迁了,我想请问一下集体土地动迁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农村宅基地被征收能补偿多少钱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 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 另行制定。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4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会给安置房吗
会给安置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对房屋拆迁会给安置房吗这个问题有明确规定,在被拆迁人自愿选择产权调换的情况下,房屋征收部门应该依法分配安置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集体土地拆迁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体土地拆迁赔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包括以下几种: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有什么区别 1、补偿标准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动迁怎么给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