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时需要关注的几个法律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40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员工离职时需要关注的几个法律问题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员工离职时需要关注的几个法律问题

1、法律只规定了一般情况下员工需要提前30日并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两点是必要条件,其他任何一个阻拦离职的理由和附加的条件,都是在法律之外设置的。

2、如果员工是以单位过错为由提出辞职,需向本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仲裁确定用人单位过错后,将向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3、离职时需要签署的文件请仔细阅读,如对条款有异议,可以进行做备注,表明自己的意见,或者直接备注上本条不同意。

4、单位对不签字不给办离职手续或不发当月工资违法的,可通过法律手段保障权益。

5、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离职当月工资,实际操作中需在当月工资发放时发放。

7、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8、用人单位不能在交接时支付的,也建议先办理交接手续。

9、用人单位有义务在15日之内给你办好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没有履行造成损害的需要赔偿

10、主动辞职,也可以领取失业金。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无法领取,应当由单位按照社保核算标准发放。

11、离职时如果认为用人单位违约,或者预计到后期将会产生劳动争议,建议将在职时的相关资料整理备份,并建议在和相关人员交谈时注意录音,同时也要注意言辞,避免被对方录音。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什么情况下离职有经济补偿?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员工离职时需要关注的几个法律问题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1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员工离职时需要关注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5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8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7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7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2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7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4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5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5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1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5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2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8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3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员工离职时需要关注的几个法律问题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员工离职时需要关注的几个法律问题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各位律师好,我一妹妹因为刚毕业出来工作,所以想要咨询律师对于公司员工在签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
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
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此外,即使有劳动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入职面试字条、工作证件、体检表格、单位签字等。”
公司的员工入职3天,我就会叫人事部门的安排跟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的,跟员工签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律师回复]
1、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试用期限。
实践中很多劳动争议案件,是由于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约定不明确引起的。一些用人单位往往利用劳动者不懂,钻这个空子,故意不把工作岗位、地点写进劳动合同,以达到随时、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的目的,无限度扩大用人单位的管理权。遇到此类情况时,劳动者往往很被动,甚至对于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合同内容、故意进行刁难毫无办法,不得不主动辞职。
2、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奖金及其它费用。
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工资金额,不仅是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也是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等的计算依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在约定工资数额时应当尽量争取把数额写清楚,以免在仲裁、诉讼时无法举证而导致权益受损。
3、应注意劳动合同中对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的约定。
当前我国人才流动比较频繁,为防止不正当竞争,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在录用一些关键岗位的人员时均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等。在这些协议中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不能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这类协议对劳动者而言,意味着加重自身义务,可能因此限制了择业自由和发展空间。应当注意的是,劳动者一旦违反,不仅涉及劳动法上的责任,还可能负上民法、刑法上的责任。
4、关于违约责任。
除了《劳动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以外,对违约行为通常是通过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来约束的。因此,劳动合同中关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十分重要,能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后果。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违约金类型主要有3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违反培训协议的违约金和违纪、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新员工入职应注意哪些问题
应该注意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每个公司的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工作中不会一帆风顺,总会遇到一些磕磕绊绊;做好自己的工作,上班的首要任务还是要完成自己的工作;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在完成工作之后,要养成做工作总结的习惯。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正确辞退员工主要应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一、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
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
二、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
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的事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是对何谓“重大损害”的举证问题(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重大损害的标准作明确规定)。此外,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也可以随时辞退。
三、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仅限于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
所谓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员工。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克服经营困难的内在需要的通常作法,法律予以允许。但是,裁员同时也涉及被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为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平衡,法律对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作了一些适度的限制:首先,对于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必须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企业。此外,上海市对实施经济性裁员也有严格限制,即上述企业必须在实施停止招工、清退各类外聘人员、停止加班加点、降低工资四项措施后仍无好转的,才能实施经济性裁员。其次,对符合进行经济性裁员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裁减人员: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五、辞退员工的程序问题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一个通知工会的程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21条的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对用人单位来说,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合法性的问题,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由于法律规定辞退员工的举证责任完全在于用人单位一方,因此证据确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合同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依据,这是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的关键。同时,在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程序问题,如提前通知期问题、书面的通知形式问题以及工会的预先告知问题等。防范于未然,方保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立于不败之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1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新员工入职后应注意什么问题?
1、不论你住得多么远,因为你是新入职员工,所以每天早上最少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如果是统一班车,也应提前5分钟赶到候车点。上班不迟到,少请假。2、不管在任何地方,做为新入职员工,碰到同事、熟人都要主动打招呼,要诚恳。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员工劳动关系转移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1、要保留员工关系转移原因的证据,以证明企业的行为确因客观情况,而非主观恶意,以便在发生法律诉讼时,不至于太过被动。
2、要与员工进行充分的协商。
关于协商,需要注意三点:
(1)在确定转移员工的名单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召开全体会议,也可以召开部门内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对涉及到的人员进行小范围开会。无论哪种会议方式,企业在此期间均应注意保留证据。比如,在召开会议时,要求所有涉及员工签到。在会议中,企业应坦诚地告知劳动者企业的客观情况,如业务转移、部门取消等等,并且将这些宣讲内容写入会议纪要。同时,对于工龄等敏感问题不要回避,最好在会议上向员工明示,到新单位后工龄累计计算,如果不同意转移的,则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劳动者在本企业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避免不同工龄的员工在比较经济补偿金时产生心理不平衡的现象。
(2)为了使员工劳动关系顺利转移,除了本企业内部的宣传外,接收企业友好的态度和优良的福利待遇也会成为促成员工关系转移的另一个关键因素。
(3)对于个别不配合的员工,企业除了大会上的宣讲外,再提供单独沟通的机会,并且保留与其协商的证据。
除了上述保留员工关系转移原因的证据和与员工进行充分协商外,还要及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员工关系转移不要无限期地协商,以免扩大企业的损失,产生更多的变数。
用人单位员工签订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一、普通员工签订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
2、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3、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注意事项
1、聘任和解聘的问题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由《》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
2、问题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费的问题,但在司法实务中,高级管理人员有加班费一般得不到支持。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
3、保密条款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一般是进行原则性规定,最好能单独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
4、条款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了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
你好律师,我国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保问题需要注意什么?希望相关法律人士解答,谢谢了。
[律师回复] 如果你是被招聘到公司的,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中应该有关于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内容,这是法定的。如果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那公司一定是在违法,你有权力到相关部门去举报或投诉,维护你的权益。但是,在维护自身权益之前,能够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对于你的维权是有必要的。如果不介意可以先了解一下。
保险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保险,它是国家管理部门以法律为依据,以行政手段进行实施和管理的保险。凡是参加工作或自谋职业的成年人都必须参加的保险。它可以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范围内的经济保障。因为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所以它带有强制性的特点。雇主(或机构)在雇用雇员时应该签定劳动合同,雇主(或机构)应该为雇员办理社会保
险,这是雇主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个体人员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参加社保,之后要履行按时、足额、连续缴费的义务。参保人员在遇到以上问题时,可以得到相关方面的经济保障。
社保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参保人员每人只有一份),它的基本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保障是保而不包。所以,它的保障度是不能完全满足个人需求的,于是,就需要商业保险来做补充了。
商业保险:是集社会(参保人员)力量为少部分被保险人在遇到某些(如: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健康 …… 等)人身风险时提供应有经济保障的保险。购买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它应该根据个人的需要和个人的经济支付能力来购买的保险,既然是商业保险,它就带有强烈的商业色彩,它是社会保险的补充。商业保险强调的是个人公平(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经济能力进行购买,买的多,保障多,买的少,保障少,不买就没有保障),它的定位应该是:社会保险的补充。购买原则是:自愿原则。
这两种保险的共同特点:为被保险人提供一定程度上的经济保障。社保是一定要买的,因为它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至于商业保险买与不买?你最需要买什么险种?买多少?那要根据你自己的需求和经济支付能力来确定。
买保险买的是保障,而保障是人人都需要的。所以,买保险之前一定要搞清楚:什么是保险?为什么要买保险?我最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保障?我需要多少这样的保障?就我现有的能力能买多少保障?如果你真想给自己和家人买一些保险,建议你:
1、首先学习和了解一些保险知识;
2、了解保险的作用和意义;
3、明确自己对保险的需求;
4、按自己的实际需要和经济能力进行投保。真正做到:明明白白消费,踏踏实实享受。不然的话,由于自己一时的无知,换来的可能是今后无限的烦恼。
对于成年人来说,买保险应该先买社保,之后,可以选择买一些商业保险进行补充。因为,社保是基础,商业保险是补充。买商业保险有一些基本原则,如:先大人,后孩子;先基本,后完善;先近后远 …… 等等。了解并遵循这些原则,应该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保险方面的专业知识,可以到保险网上去看一看。或者找一位有责任感、业务精通的高素质保险业务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咨询。
意外伤害、健康问题和养老问题是每一个人随时可能遇到的人生最大风险,一旦遇到这样的风险,它有可能直接影响到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命运。所以,这三个风险应该是每个人必保的。
不少的人买商业保险之前,只有购买的欲望和冲动,而没有认真地去了解一下相关的保险知识,听业务员三说两说的就买了。拿到保单后也不再认真地看一看其中条款的内容,事后跟别人聊起来,才慢慢感觉到自己对已经买的保险到底保的是什么都不清楚,或者发现自己买的保险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产品。那个时候的懊悔将是追悔莫及的。有鉴于此,建议你还是先学习、了解,再决定购买。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
一般来说:每个人理想的基本有效保障:终身健康险应不低于30万元;意外伤害险应不低于20万元/年;养老险应不低于10万元。商业保险并不是有一份就可以解决问题的,但也要量力而行。
对于工薪族来说,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应该在年收入的15%左右。如果少了,保障度可能会显得不足;如果超了,可能会对你的日常生活产生一些不良影响。
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对被保险人和投保人有一些要求,即:
一、被保险人必须是健康体。
二、投保人应该有稳定的收入和缴费能力。
三、对于未成年人的赔付金额不超过5万元。
买商业保险(无论什么险种),肯定是:越早买越好。因为它有一个规律性的东西,在保障度一样的情况下,所交保费是随参保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的。
保险是一门学问,买商业保险需要的是:要有一个有周密的统筹计划安排和循序渐进的心理准备,不要设想一次投入就能解决一生的保障需求。或者,买一份保险就想为自己提供多方面的保障问题。
正确的投保做法应该是:
1、买保险前的学习和了解非常重要。尽量多学习一点保险知识,正确认识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2、选择一家实力强,信誉好的保险公司;
3、选择一个有责任感、诚实可信、业务精通、从业三年以上能为你提供良好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高素质业务员为你提供服务,这一点很重要;
4、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险种组合;
5、收到保单后,应在7天内多次认真仔细阅读每一条款,如遇不解或疑问,应随时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取得联系,进行咨询。如对所投险种不满意,10日之内可以无条件退保,以确保自身的利益免受损失。所以,投保前的前期选择非常重要。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祝你好运 !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员工辞职时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辞职时间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可以。当然,如果双方协公司同意您不提前30天通知的除外。如果您因个人原因离职,但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司法实践中会被视为违法解除。依据劳动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的朋友前段时间跳槽到 外卖。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想要知道员工转签合同都需要注意哪些东西
[律师回复]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就是员工转签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你好,我朋友跟我说他最近才面试上了一家公司,然后就想打听打听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公司与个人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劳务关系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二者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报酬、社会保障待遇上,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等待遇,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承担义务的确定性规范。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了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劳动者属于工伤事故,劳动风险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注:劳务关系不需要给劳动者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
2)报酬支付的原则上,劳动关系由于受国家干预较多,双方处于不平等的地位,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需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且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背民法中平等、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
3)报酬支付形式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给劳动者,有一定的规律性;而劳务关系的报酬支付由双方约定,往往一次性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支付。
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章违纪处理权上,劳动关系中,若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在劳务关系中,单位也有对劳动者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不包括对其给予其他纪律处分等形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1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职要注意什么问题
首先,务必获得用人单位提供的书面离职证明文件。其次,有必要与用人单位明晰结算涉及的薪酬、经济补偿金及其他费用事宜。再者,若发现用人单位违规解除与您的雇佣合同,应毫不犹豫地去争取赔偿损失。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有一个亲戚在外面工作,公司要和他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有人知道吗?
[律师回复]
一、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企业只有在第一次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时,对于终止劳动合同才有绝对的终止权利,在续签以后的劳动合同期满时,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将被限制。
(二)合同期满员工继续在企业工作,企业没及时与员工续签,本来可以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本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却造成事实劳动关系,但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形,一旦员工以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企业将面临败诉,支付两倍工资,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三)企业在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如果续签劳动合同条款没有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遭遇拒签还要支付补偿金。
(三)企业在订立和续签劳动合同的操作中,设定的年限不合理,导致企业对员工的考核不够成熟已达到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被迫与员工签订合同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在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时操作不当,导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签劳动合同情形。
二、怎样续签劳动合同?
(一)慎重决定是否要续签,可以从三方面衡量:
(1)员工的能力;
(2)所在岗位是否为核心岗位;
(3)所在岗位是否一直需要。
(二)续签合同要依法操作:
(1)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到员工是否续签;
(2)如果不续签合同,合同到期及时办理离职与工作交接的相关手续;
(3)续签工作及时进行,不要造成事实劳动关系。
企业发续签通知时,一定要明确续签劳动合同的条件,是维持、提高还是降低,如果没有明确续签合同条件的,就会造成员工不愿意续签合同,但员工也可以以“企业降低续签条件导致自己不愿意续签合同”为由,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31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新公司要给员工办社保,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企业给新进员工办理社保主要分两大步,具体如下:
第一步:新员工进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先在社保局进行劳动就业备案
1、网页搜索企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进入
2、进入社保官网主页后,找到页面左侧的【单位业务查询 】,点击进入
3、在登陆界面,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类型选择单位,最后点击【登录】
4、登陆成功后,进入到社保系统主界面,找到页面左上角的【就业登记】,点击进入
5、在就业登记界面,正确填写员工个人资料信息,以及工资合同信息
6、还可增加其他员工信息,保存并结束,点击【就业登记提交】后等待审核
第二步:等待审核1-2个工作日,完成劳动就业备案后,正式给新进员工办理社保
1、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再把员工信息添加到地税系统内,登陆税局官网
2、登录企业所在地税局官网后,找到上方的【申报缴税】,点击进入
3、进入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后,找到左上角的【社保增员登记】,点击进入
4、进入社保增员登记界面后,填写员工参保资料,填写好后,点击【保存】
5、点击保存后,页面下方会提示“本次增员操作成功1人,不成功0人”
6、增加成功后,我们就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了,到此为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介绍完毕扩展资料:功能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2.再分配的功能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
第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
第三是社保成为企业招揽人才的基本条件。现实中,越是发达的地区,员工对于社保的重视程度越高。尤其是一线城市,因为和买房买车资格挂钩,社保已经成为找工作的重要标准。具体来说,这5个险种的作用见下表:概述社会保险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政府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方法在雇主雇员共摊保险费用的方法中,又可细分几种情况:1.费率等比分担制2.费率差别分担制3.费率等比累进制如何计算保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缴费比例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员工离职时需要关注的几个法律问题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