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林权证的林地被征用怎么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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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有林权证的林地被征用,可向征用部门沟通赔偿,赔偿主体是林地上的林木价值,林权证所有者就是林地征用补偿的获得者。如果遇到有林权证的林地被征用怎么赔偿的情况,可以参考本文意见。
有林权证的林地被征用怎么赔偿

一、有林权证的林地被征用怎么赔偿

林木补偿款的构成,是该林地的林木价值。

1、土地补偿费。土地被征用,征收方是要给被征地人支付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根据土地的年产值、以及地上附着物、青苗的实际价值来进行确定。因为征收,导致土地的使用权人丧失了土地使用权,也就没有了一些经济效益,征收方是要给予补偿的,关于土地补偿费能补多少,其实每个省都会有 相应的规定,可以在网上查一下自己省的最新区片价是多少,区片价确定的标准是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区位价值、土地年产值来综合认定的。并且很多省份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是一起计算的。

2、青苗以及其他附着物的费用。既然你持有相应的林权证,那么对于青苗以及地上附着物就有相应的所有权,征收是要进行相应的补偿的,至于具体的补偿费用,可以根据当地的征收方案、青苗以及地上附着物的实际价值、自己的营业收入、年产值等综合因素来进行确定。

3、社保费用。征收土地,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为被征地农民购买一定的养老保险。社保费用由用地单位出一部分,被征收农民出一部分,被征地农民的可以从安置补偿费里面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有林权证的土地补偿款归谁

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对于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用必须是专款专用,不允许挪作他用。而需要安置的一切人员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的补助费用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与使用;如果是由其他单位安置的,那么安置补助费用需要支付给安置单位;若不需要统一进行安置的,安置的补助费用将发放给被安置人员的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批准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的补偿费用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用是归地上附着物及其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三、林权证抵押政策是什么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可以接受借款人以其本人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林权作抵押担保放贷款。可抵押林权具体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及相应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国家规定可以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应接受无法处置变现的林权作为抵押财产,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和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等防护林所有权、使用权及相应的林地使用权,以及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等特种用途林所有权、使用权及相应的林地使用权。

以上就是有林权证的林地被征用怎么赔偿的律法讯息,林地被征用之后,跟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就能将补偿款项发放给林权证持有方。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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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林权证的林地被征用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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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林权证的林地被征用补偿款归谁
有林权证的林地被征用补偿款归集体所有。国家因为发展的需要,比如开采矿藏之类,可能会对一些集体所有的林地进行征用,就是我们口中的林地征用。征用林地后其所有权由集体所有改变为全民所有,并且国家给予补偿款。以下是关于有林权证的林地被征用补偿款归谁的问题相关整理,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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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被依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个人),必须缴纳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安置补助费。
第三条林地补偿费
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
2,山坡地10元/2;
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
2,山坡地8元/2;
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
2,山坡地6元/2;
4、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
2,山坡地5元/2;
5、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
2,山坡地16元/2;
6、特种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3倍计算;
7、防护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2倍计算;
8、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苗木年产值)的8倍计算;株数最大值不超过合理密度;
9、天然灌木林地,按当地天然未成林地的60%计算,人工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80%计算;特殊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林地的1倍计算
10、宜林地按当地的天然灌木林地的40%计算;1
1、迹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50%计算;1
2、针阔乔木混交林、乔灌混交林,按株数及合理密度进行面积分割。第四条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按林地补偿费的50%缴纳,需伐除树木的,还应缴纳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农业林地的林地征收,要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本站答复:国家林地属于全民所有性质,上级部门需要使用国有林地,是可以的.   一、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所谓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合法使用他人之物,取得的收益权。用益物权的取得是基于用益物人与物的所有权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土地是一种物权,土地归国家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基于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而产生的。它是根据国有土地的管理人、使用人与承包人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这一法律行为取得的。国有林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有林业企业将经营管理的可耕种的国有土地发包给企业内部职工耕种,国有林业企业是发包人,其权利主要是收取土地使用费。企业职工是承包权人,企业职工支付土地承包费用后,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企业不干涉承包权人经营活动。  国有林区土地承包经营起步较晚。过去,国有林业企业可耕种的土地均有企业内部的家属队、多种经营站统一经营管理。2001年企业改制后,企业内的家属队、多种经营站均被取消或解散。企业将这些原来由家属队、经营站管理的可耕种的土地资源承包给企业职工经营。因此,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确定的,签订土地经营承包合同,是企业职工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和依据。   二、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同,尽管二者都是在他人的土地上承包经营,但是二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在于:   (一)土地所有权不同,发包人不同。国有土地承包权人承包的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土地。发包人是国有土地的管理者即国有企业。而农村土地承包权人承包的土地是国家所有或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村民组织。   (二)承包方式不同,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方式,是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承包。承包人交纳土地承包竞价费,取得竞价资格后,才可竞价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式,是根据农民家庭人口数量,按份承包,无需竞价。   (三)承包人不同,承包经营国有土地的承包人,一般是企业职工。根据自愿原则参加竞价承包,企业不强迫承包。职工家属、子女不参加竞价承包。而农村土地承包权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家庭成员人数承包,包括未成年人、孤寡老人,均有一定份额。可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承包,承包人是固定的。也有人称为口粮田,每个成员均有承包份额,必须承包。   (四)享受农业政策待遇不同,国有土地承包权人不享受国家对农业生产的补贴政策,每年按照合同规定,向发包人交纳土地承包费。农村土地承包权人在农业生产中享受国家农业生产的补贴政策,每亩地享受20元补贴,每年不用交纳土地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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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林权证的土地被征用怎么补偿
林权证所记载土地的征收补偿方式对于持有林权证书的森林土地,若其遭征收,应当得到以下方面的赔偿福利:首先,相关的用地单位必须按照先前审批的相关文件,以此为依据,向最初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局提交详细的项目用地正式请求申请;接下来,是由主管的国土资源管理局全面负责对面临征用的农业用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应的补偿安置协议,然后依照严格的征地程序来办理相关的征地手续;最后,当国土资源管理局根据已经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完成了对征地的补偿以及安置补助之后,会向相关的用地单位发放批准用地的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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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征收怎么补偿
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征收中只要有证明能够证明是自己的林木的情况,那么补偿标准还是会按照统一补偿标准进行,一般天壤成林地在8-10元/㎡经济林地在16-20元每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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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收农村林地如何补偿,退耕还林地。现在征收却成了林地,树木有补偿吗
[律师回复] 林地征收是有补偿的,这在我国的《森林法》18条中有明确的规定。相对耕地,林地征收更为特殊,因为它不仅涉及到林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也牵扯到生态效益,因此政府在征收林地时更为慎重。
总体来看,林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林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上述三项都是直接补贴给该林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此外,征收部门还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门用来恢复因征地而减少的林地植被面积。此项费用要交给当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而各项费用的标准也是不一而同。
以下为调整内容:
《通知》规定,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应按照恢复不少于被占用征收林地面积的森林植被所需调查规划设计、造林培育、保护管理等费用进行核定。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不低于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3元。
(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
(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
(一)、
(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也就是说,如果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国家或省级公益林林地,则按
(一)款规定标准的4倍征收!)
(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
(一)、
(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
(一)、
(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通知》还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时限要求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确保及时、足额征缴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减免或缓征,不得自行改变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
如此看来,的新政策在的基础上调整幅度还是很大的,由原先的既定标准,到给出最低标准,并将标准提高,此外更是突出了公益林林地的特殊地位。而这其中一旦信息出现偏差,被有心人利用,自己算算吧,这损失真不是个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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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有林权证的土地被征用如何补偿
在农村有林权证的土地被征用如何补偿的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林地被国家征用的,种植的林木类型,征地的时间点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都和征地补偿有关,当地人民政府至少会提前30天公布林地征用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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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农村,有一大片的林木用地,以前是果林来的,现在听说要征地了,好像是有补偿的,所以想问征地林木补偿有哪些的?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一、征地林木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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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征收应该如何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征收应该如何补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只要能证明是自己的林木的话,补偿标准是一样的。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收取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暂行办法》对征占用林地的补偿规定做出具体规定(可作参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被依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个人),必须缴纳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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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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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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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
2,山坡地6元/2;
4、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
2,山坡地5元/2;
5、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
2,山坡地16元/2;
6、特种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3倍计算;
7、防护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2倍计算;
8、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苗木年产值)的8倍计算;株数最大值不超过合理密度;
9、天然灌木林地,按当地天然未成林地的60%计算,人工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80%计算;特殊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林地的1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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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农业林地,林地征收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本站答复:国家林地属于全民所有性质,上级部门需要使用国有林地,是可以的.   一、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所谓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合法使用他人之物,取得的收益权。用益物权的取得是基于用益物人与物的所有权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土地是一种物权,土地归国家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基于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而产生的。它是根据国有土地的管理人、使用人与承包人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这一法律行为取得的。国有林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有林业企业将经营管理的可耕种的国有土地发包给企业内部职工耕种,国有林业企业是发包人,其权利主要是收取土地使用费。企业职工是承包权人,企业职工支付土地承包费用后,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企业不干涉承包权人经营活动。  国有林区土地承包经营起步较晚。过去,国有林业企业可耕种的土地均有企业内部的家属队、多种经营站统一经营管理。2001年企业改制后,企业内的家属队、多种经营站均被取消或解散。企业将这些原来由家属队、经营站管理的可耕种的土地资源承包给企业职工经营。因此,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确定的,签订土地经营承包合同,是企业职工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和依据。   二、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同,尽管二者都是在他人的土地上承包经营,但是二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在于:   (一)土地所有权不同,发包人不同。国有土地承包权人承包的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土地。发包人是国有土地的管理者即国有企业。而农村土地承包权人承包的土地是国家所有或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村民组织。   (二)承包方式不同,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方式,是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承包。承包人交纳土地承包竞价费,取得竞价资格后,才可竞价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式,是根据农民家庭人口数量,按份承包,无需竞价。   (三)承包人不同,承包经营国有土地的承包人,一般是企业职工。根据自愿原则参加竞价承包,企业不强迫承包。职工家属、子女不参加竞价承包。而农村土地承包权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家庭成员人数承包,包括未成年人、孤寡老人,均有一定份额。可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承包,承包人是固定的。也有人称为口粮田,每个成员均有承包份额,必须承包。   (四)享受农业政策待遇不同,国有土地承包权人不享受国家对农业生产的补贴政策,每年按照合同规定,向发包人交纳土地承包费。农村土地承包权人在农业生产中享受国家农业生产的补贴政策,每亩地享受20元补贴,每年不用交纳土地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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