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与弊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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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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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与弊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与弊是什么?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利弊

好处:

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

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弊端: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企业在未来任何时间解除或终止合同,都面临给予员工补偿。

2、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员工的流动性。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利弊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保护,让劳动者拥有更加稳定的工作环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风险。

一般劳动者入职后都会跟用人单位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等到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后,双方有续签劳动合同意向的,就可以再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些情形就属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比如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单位工作满十年的、或者工作满十年但离退休不到十年的、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等情形。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与弊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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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与弊有哪些
好处: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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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如果一个员工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老的合同,那么关于这份劳动合同中无固定期限的利弊是什么?
[律师回复] 设置无固定劳动合同制度的目的本来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但是综合劳动合同法的各项规定,在实践中,无固定劳动合同既有有利于劳动者的一面,同时也有不利于劳动者的一面。
先说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条件,就是劳动合同法的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们说的很正确:当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时,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了劳动者的手里,即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时,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只要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者有利的一面。
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对劳动者不利的一面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之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制度,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六、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金。比方说,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共三次,每次五年,第三次合同自然终止的时候,劳动者总共工作了15年,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劳动者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第三次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想跳槽的话——及劳动者单方面想离开原单位,单位就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了。除非单位存在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或者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实践中,劳动者在一个单位做了十几年之后,有的厌倦了十多年来一成不变的工作环境,如果考虑换一个单位的话,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可以在合同自然终止时,拿到一笔不菲的经济补偿金。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要空手而归了。这就是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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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而言: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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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 1、民间借贷有利于提高投、融资效率,增大直接融资比重,减轻银行的储蓄及其投资转化压力,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市场化进程,开拓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领域及产品,推动商业银行改进和完善服务质量。 2、民间借贷可以缓解农村、县域资金供求矛盾,在目前我国直接融资发展滞后的情况下,可以较好地弥补银行信贷资金的不足。 3、民间借贷的实质是城乡居民之间互相调剂资金,有利于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4、民间借贷对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使部分企业避免了因资金短缺又无法得到银行资金支持而产生的破产、倒闭。 5、民间借贷对形成民间信用体系具有一定的可取之处,有借有还,被国人视为基本的道德准则,对其鼓励和弘扬,可推动信用道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6、民间借贷可以催生和完善新的市场经济观念,促进广大城乡居民养成投资习惯,对致富兴业具有十分积极作用。 民间借贷的负面影响 1、削弱国家宏观调控效果。民间借贷存在于金融机构调控范围之外,影响国家对全社会资金总量的准确把握,制约金融政策的实施,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生较严重的滞后或偏离效应。 2、民间借贷的资金流动存在盲目性,很容易流入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行业、企业,使国家通过银行信贷资金流向,调控行业结构、产业结构及经济结构的举措难以到位。 3、民间借贷的大量资金游离于银行体系之外,缺乏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容易滋生高利贷、“”及诈骗等非法金融行为,对社会的安定团结有一定消极作用。 4、干扰金融秩序,影响金融机构聚集资金和集蓄放贷能力。由于民间借贷利率较高,吸引了不少本该存入银行的资金,个别储户甚至将已存入银行的存款取出,投入民间借贷市场。 5、民间借贷易引发民事纠纷,影响地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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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 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 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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