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城和乡下拆迁补偿一样吗?
1、县城和乡下拆迁补偿不一样
拆迁县城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需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定,拆迁乡下房屋,标准则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确定。
如果没有住房担忧且不愿花几年时间等待安置房建设的人,一般会选择货币补偿。其原因:
(1)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2)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3)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如果缺少住房,可以选择房屋安置,而且可以保值。但是建设周期长。各有利弊,主要看个人选择。
二、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一样吗?
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是不一样的,两者在概念、适用法律、补偿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具体的差异如下:
1、它所基于的土地的性质是不同的
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位于国有土地上,土地征收上被征收房屋位于集体所有土地上。
2、涉及的主体不同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涉及地方政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被征收人,而在土地征收中,只涉及土地征收机关和被征收农民。
3、所有制不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对占用的土地有使用权,征收需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但征地的被征收房屋一般占用宅基地,属于当地农村集体所有,需要收归国有,权属变更。
4、基础不同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应当依照法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执行;土地征用按《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赔偿原则不同
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时,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遵循等额补偿原则;在土地征收中,土地及其附着物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6、生活的变化不一样
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是改变了生活资料。被征收人失去旧房,得到安置房或现金补偿;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失去了生产资料,并可能失去赖以生存的生活来源。
三、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区别包括土地所有权性质不一样、补偿的项目不一致等。
1、土地所有权性质不一样
征收土地是以转移土地所有权为条件,即集体所有变成国有;征用土地是以暂时转移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仍然为集体所有。
2、补偿的项目不一致
征收土地除土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外,还包括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3、审批权限不一样
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征用土地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4、土地用途不一样
征收土地,主要是将被征土地变为施工建设用地,可以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而土地征用主要是将土地用于临时性的施工建设场地、地质勘探、抢险救灾、建设施工材料堆场等,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并在使用期满后要恢复土地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
不管是县城,还是乡下的房屋都是有可能会被拆迁的。房屋被拆迁的情形,拆迁方通常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就需要履行支付拆迁补偿金的义务。若是对县城和乡下拆迁补偿一样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