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了工资是当天全部结清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9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被开除了工资是当天全部结清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被开除了工资是当天全部结清吗

一、被开除工资是当天全部结清吗

被开除了工资是当天全部结清,无论什么原因,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没有合同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没有合同拖欠工资不给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劳动者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一般来说,多数用人单位会考虑到诉讼成本和造成的负面影响,会同意支付合理工资的要求。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和解协议,但要注意该协议并无强制执行力。

2、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主持调解。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可相对中立的协助双方化解矛盾,也有利于减少双方诉累。因此,当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先考虑此种方式。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但该协议也无强制执行力。

3、在无法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经协商仍无效时,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与上述方式不同,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途径,即在依靠上述几种方式均无法要回工资时,下一步必经劳动仲裁。仲裁开庭前会安排调解,此时制作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一般来说,因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引发的争议,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一裁终局的。

4、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之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劳动者如果未能获得满意的结果,比如没要到工资,或者工资给的少,是有一次救济途径的,即可通过诉讼形式补救一次。而用人单位仅能在具备法定情形时,才能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此项规定体现出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被开除了工资是当天全部结清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3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被开除了工资是当天全部结清吗
一键咨询
  • 160****00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7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7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8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7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43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8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4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0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0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2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0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2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7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3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正常离职工资是不是全部结清?
正常离职工资是需要一次性全部结清的。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和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结清,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含义: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1)货币资金
(2)财产物资:包括本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未完工工程等;属于本单位但在途中的各种在途物资;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物资;存放在本单位的代销商品、材料物资等。
(3)债权债务
全面清查适用的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查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联营前以及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全面清查
(3)开展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活动,为了摸清家底,准确的核定资产,需进行全面清查
(4)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
全面清查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工作量大。
2、局部清查
含义: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对象:现金(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核对)
银行存款(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年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各种贵重物资,每月盘点一次)
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应同对方核对1-2次)
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但专业性较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在厂辞工了能结清全部工资吗
劳动者可以要求立马结清全部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被公司辞退当天应该要结清全部工资吗
[律师回复] 是的。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1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脾脏全部切除,应当赔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脾脏全部切除,应当赔偿多少钱?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脾脏切除属于七级工伤。《工伤鉴定标准》中,对七级伤残做出了详细列举,其中的第五十三种情况是:成人脾切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拓展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脾脏全部切除,应当赔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脾脏全部切除,应当赔偿多少钱?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脾脏切除属于七级工伤。《工伤鉴定标准》中,对七级伤残做出了详细列举,其中的第五十三种情况是:成人脾切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拓展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法规定解雇补偿当天结清
解雇补偿在劳动者离开时结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补偿,并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支付的标准是一个月的工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工伤脾脏全部切除,应当赔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脾脏全部切除,应当赔偿多少钱?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脾脏切除属于七级工伤。《工伤鉴定标准》中,对七级伤残做出了详细列举,其中的第五十三种情况是:成人脾切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拓展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1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没有劳动合同离职是当天结清工资吗?
没有劳动合同离职是当天结清工资,单位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和费用,如果单位拒绝结清,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也可以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 1、全面清查 含义: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1)货币资金 (2)财产物资:包括本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未完工工程等;属于本单位但在途中的各种在途物资;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物资;存放在本单位的代销商品、材料物资等。 (3)债权债务 全面清查适用的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查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联营前以及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全面清查 (3)开展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活动,为了摸清家底,准确的核定资产,需进行全面清查 (4)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 全面清查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工作量大。 2、局部清查 含义: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对象:现金(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核对) 银行存款(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年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各种贵重物资,每月盘点一次) 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应同对方核对1-2次) 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但专业性较强。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1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清查局部和全面清查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 1、全面清查 含义: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1)货币资金 (2)财产物资:包括本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未完工工程等;属于本单位但在途中的各种在途物资;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物资;存放在本单位的代销商品、材料物资等。 (3)债权债务 全面清查适用的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查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联营前以及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全面清查 (3)开展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活动,为了摸清家底,准确的核定资产,需进行全面清查 (4)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 全面清查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工作量大。 2、局部清查 含义: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对象:现金(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核对) 银行存款(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年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各种贵重物资,每月盘点一次) 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应同对方核对1-2次) 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但专业性较强。
全面清查和局部清理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 1、全面清查 含义: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1)货币资金 (2)财产物资:包括本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未完工工程等;属于本单位但在途中的各种在途物资;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物资;存放在本单位的代销商品、材料物资等。 (3)债权债务 全面清查适用的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查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联营前以及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全面清查 (3)开展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活动,为了摸清家底,准确的核定资产,需进行全面清查 (4)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 全面清查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工作量大。 2、局部清查 含义: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对象:现金(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核对) 银行存款(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年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各种贵重物资,每月盘点一次) 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应同对方核对1-2次) 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但专业性较强。
房产破产清算是全部清尝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地产商破产清算全款的清尝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房产公司在破产清算时也要遵循《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因此,房产公司的破产清算顺序就是《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所规定的顺序。 相关知识:破产清算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 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的监督。 2、通知债权人 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折叠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或者会议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3、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份全部退出要清算吗
需要分情况:若要退股,一种是单个股东退出,转让股权给其他的股东或者新的股东,此种情况下,不需要清算,只要双方达成协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便可。另一种是全体股东退股,这也就意味着公司或企业解散或者破产,则需要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解体的剩余资产变卖资金可全部当着清祘的工资吗?
[律师回复] 公司申请破产后,受理破产的人民法院会任命管理人进行公司的破产管理,当债权人在会议上决定停止公司的营业后,管理人能够提议变价出售破产财产用以偿清债务,依照法律限定的偿还步骤进行偿还。根据我国《公司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限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破产公司能够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公司变价出售时,能够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按照国家限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限定的方式处置。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花费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步骤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工人的薪水和医疗、伤残补贴、抚恤花费,所欠的应当划入工人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花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应当支付给工人的赔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限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花费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够以清偿同一步骤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水按照该公司工人的平均薪水计量。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被开除了工资是当天全部结清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