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税签的租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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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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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为了避税签的租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为了避税签的租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为了避税签的租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租房合同为避税而签订,则其属于部分无效的合同,合同中关于价格的条款无效,其他条款有效。

因为为了避税签订的租房合同,因为合同中的价格是为了避税而约定的,违法了国家法律规定,因此是无效的,而且当事人不会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有效吗

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合同可能不会立即生效,一般租赁合同会约定合同生效时间也就是租赁开始日期,到了约定的生效时间的合同才会生效;当然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则合同签订后即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租房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租房电子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合同签署各方都经过实名认证;

2、根据《电子签名法》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这份电子合同才具备和纸质合同手写签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以电子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租房行业电子合同是否有效,就看是否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签署,一般第三方电子合同都能安全合法合规。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对于为了避税签的租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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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建筑造价是核算折旧费的基础,由建造中必要的物质消耗、劳动报酬和税金、利润所组成,是住宅经营中的进货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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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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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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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打电话跟我说他的租房合同快要到期了,那么这个房租续租合同如何签订比较好?
[律师回复]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坐落地址为:▁▁▁▁▁▁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见其他约定)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以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等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年付(每年¥:________元),房屋押金 ( 个月,¥ 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第十二个月30 日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出租房为▁▁▁所有,无其他关系人,由于本房屋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与承租人无关,若由纠纷使乙方不能正常居住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房屋交付使用时应确保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可靠,门、窗完好,上、下水通畅,供电正常,太阳能设备能正常使用,歌华有线(电视信号)正常使用。
在甲方同意下,乙方可视居住情况对房屋内非承重隔墙增加或减少,对院内隔墙进行拆除。合同终止前根据甲方要求是否恢复原样。
水电费、歌华收视费、小区卫生费、液化气费由乙方自付,液化气由甲方平价提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八条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 月 日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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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税签的租房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为了避税签的租房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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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驳回回避的复议是否具有民事效力
[律师回复] 刑事诉讼中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复议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解决回避问题依法应当运用“决定”的法律形式,它既可以采用书面方式,也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口头的决定应当记录在案。对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将是否同意回避的决定和理由告知申请人;对于自行回避或者指令回避的审查和决定,则不必告知当事人。 有关回避的决定一经作出,一般即具有法律效力,其中,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法律如此规定,保障了当事人的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回避权的充分有效的行使,有利于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避免案件的延迟处理。对复议后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提出复议请求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 (1)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如果申请回避人当庭申请复议,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自我教育作出复议后,决定是否继续法庭审理。 (2)不属于《刑事诉讼法》所规定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3)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 根据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和最高检察院《规定》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不服,有权在收到决定书后5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决定机关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在对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的回避决定进行复议期间,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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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租赁房产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规避租赁房产税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产税的简单介绍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适用于内资企业和个人,房产税的计算依据采用从价计税和从租计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二、如何规避租赁房产税
合法规避税费的方法有两种,一种地优化税务筹划;一种是资产租赁。
(一)优化税务筹划,以租赁库房为例。
要降低税负,必须完成房屋租赁与库房仓储的转换。这里要明确租赁与仓储的含义。
而所谓房屋租赁,是指租赁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方将房屋的使用权让度给承租方,并收取租金的一种契约形式;仓储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库房所有人用仓库代客贮存、保管货物,并收取仓储费的一种契约形式。
由此,不同的经营行为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法规,这就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租赁业、仓储业均应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相同,均为5%;《房产税暂行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租赁业与仓储业的计税方法不同。具体如下:
1)房产自用的,其房产税依照房产余值
1.2%计算缴纳,即: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
1.2%(注:房产原值的扣除比例各省、市、自治区可能略有不同);
2)房产用于租赁的,其房产税依照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即:应纳税额=租金收入金额×12%。
(二)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和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冲减利润而达到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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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为了避税签的租房合同有效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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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租房被抵押,是否具有租赁合同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尽管建设部出台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房屋应当进行备案登记,但是根据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只是部门规章,不是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其的违反,只构成行政违规,而不能据此认定合同无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我国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是否登记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生效。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防止国家税费流失和防止当事人非法出租房屋,另一个目的则是因为房屋等不动产的交易(包括出租)或设定物权应向社会公示,以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未办理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应认定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行为是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交付租金,合同即生效。对房屋租赁的合同进行备案,主要是便于管理的需要,登记备案的合同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理论上属于对抗要件主义,不是一个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依据《合同法解释》第9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不应成为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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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为避税签定的是否有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租房合同为避税签定的是否有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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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如何有效避开房产税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既然房地产税的重要定位之一就是“土地财政的替代者”,就意味着房地产税需要像所得税一样,有有很广的覆盖面和庞大的基数作支撑,因此免征面积以外的(如果有的话)房产都要纳税。
以上海为例,去年商品住宅销售面积1780.9万平方米,如果估值2万元/平方米,总值就是356
1.8亿元。去年二手住宅成交面积153
9.3万平方米,同样按2万元/平方米估值,总值就是307
8.6亿元。二者总值为6640.4亿元。参考国际惯例,首套房税率在0.5%左右,一年税收就是3
3.2亿元。而去年经营性土地出让金额163
2.9亿元。
显然,仅仅对新增交易收税的话,难以起到补贴财政收入的功效,因此把存量也纳入征收范围是必然选择。对一线城市而言,房地产税达到1千亿元级别才能起到比较好的财政支持效果。对于
三、四线城市而言,能达到200亿~300亿就能对土地财政有效补充。
一旦开征,年年缴纳,日积月累,还是要割肉不少的,那有没有办法能够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有效地规避呢?编者为你搜集了六招,或许用得着。
开征时机、如何开征、要不要设“免征额”等都是老百姓关心的焦点。在开征之前,我们该怎么做才有可能逃过房产税呢?虽然细则还未正式出台,但如果你能在这几个方面有效规避,或许你能逃得掉房产税!
1、套数可不要贪多哦
对于按照家庭拥有房屋的套数征房产税,专家普遍的观点是首套房免征。虽然编者认为按照套数征收显失公平,但是不排除部分地方如此施行。因此,手里房子有多,不住人,不准备留给儿子娶媳妇,留给女儿招女婿的,在房地产税开征前可以找个合适的时机卖了。
2、想省钱就别搞太大
此前,在上海和重庆试点的房产税,均划定了“豁免征收面积”,使得其最终变成了奢侈品税。编者认为,此次改革将不同于以往,既然要有庞大的基数支撑,不可能给予人均60平米的豁免面积,有30平米就不错了,甚至零蛋都有可能。因此,想省钱的话,别搞太大。
3、买普通住宅就好了
不久前网传“100万的首套房每月或缴房产税400元”。不少专家出来辟谣,并称首套房应该会免征,但只是“应该”而已。如果首套免征的话,根本无法起到“土地财政的替代者”的作用,因此“应该”的不靠谱系数很高。普通老百姓的自有住房买普通住宅就好。至于买得起别墅的,还会怕纳税么。
4、适度在郊区购房子
六月份,深圳楼市领涨全国,但也不是到处都涨,深圳也有跌或者涨不动的地方,比如光明新区。通过税率高低来引导购房者买中心城区和周边区域的房子,上海早已有先例,不排除未来得到推广。若每年评估一次并进行征收,毫无疑问,适度郊区一点的房子被征税的数额显然要少得多。当然,靠郊区的地方产业集合度不高,工作机会少,往市中心上班的成本会高很多,需要算清楚。
5、先买房子,再结婚
根据《上海市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以及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而居民家庭是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的。
尚未购买房产的男女朋友正准备购房结婚,且婚后有计划再行购买房屋的,双方可以单独购买一套房屋后再行结婚,如此该家庭即可拥有两套房屋而无须支付任何房产税。
当然,这只有在一套房免征税的情况下才适用。
6、多生小孩,攒面积
如果人均可以享受60平米的免征权,那么一家庭里多添一个孩子自然就拉低了人均住房面积,继而可以逃掉房产税。可是,现在养育一个孩子的成本那是相当的巨大,如果你恰巧想多要一个孩子,那恭喜,如果仅仅为了逃避房产税,那请三思(要由人均豁免面积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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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规避租赁房产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产税的简单介绍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适用于内资企业和个人,房产税的计算依据采用从价计税和从租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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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规避租赁房产税
合法规避税费的方法有两种,一种地优化税务筹划;一种是资产租赁。
(一)优化税务筹划,以租赁库房为例。
要降低税负,必须完成房屋租赁与库房仓储的转换。这里要明确租赁与仓储的含义。
而所谓房屋租赁,是指租赁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方将房屋的使用权让度给承租方,并收取租金的一种契约形式;仓储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库房所有人用仓库代客贮存、保管货物,并收取仓储费的一种契约形式。
由此,不同的经营行为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法规,这就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租赁业、仓储业均应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相同,均为5%;《房产税暂行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租赁业与仓储业的计税方法不同。具体如下:
1)房产自用的,其房产税依照房产余值
1.2%计算缴纳,即: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
1.2%(注:房产原值的扣除比例各省、市、自治区可能略有不同);
2)房产用于租赁的,其房产税依照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即:应纳税额=租金收入金额×12%。
(二)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和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冲减利润而达到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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