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要如何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要如何分割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要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要如何分割

在没有取得产权证之前,法院一般不会就房产的归属做出判决。这种情况下,双方只能就房产的归属进行协商,或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等待房产证办下来之后,当事人可以再通过诉讼的方式对房屋进行析产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结婚买房按揭离婚分房产要如何分

结婚时买的按揭房离婚时按照以下情况确定分割方案:

一、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按揭房,则一般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婚后购买的按揭房也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一)房屋是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用个人财产还贷,房产证也登记了一方名字的。

(二)房屋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且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

二、如果是婚前就支付了首付购房,婚后还贷的按揭房,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则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名字,且是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房产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如果婚后共同还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补偿。

三、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还贷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或者夫妻共同还贷,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则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个人所有。

四、如果是婚前男女双方共同支付首付购房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登记一方名字,但另一方能够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在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另一方无法证明出资的,则按一方个人财产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时要如何分割没有产权证的房屋

房子的分割问题首先要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则不参与离婚分割,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这里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注意父母出钱买房时是否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协议的,写在离婚协议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生效。

(2)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而并不是平均分配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一般来说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在结婚期间用双方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

2、夫妻一方继承或是被赠与的房产;但是如果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

3、虽然是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是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房产;

4、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但是经过双方协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产需要办理加名手续;

5、在婚期内,夫妻双方的父母为其购买的房产。但是父母双方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要如何分割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4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要如何分割
一键咨询
  • 136****15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6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6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1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0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5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7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7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2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1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7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8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8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2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2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离婚能分割吗?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离婚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但是可以协商谁来使用,等拿到房产证的时候再来进行平分;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没有约定的,法院应以保护孩子和女方的权益为前提酌情裁量。但对于出轨方对夫妻感情破裂具有过错而主张多分或独占共同财产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可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
10w+浏览
尚未取得产权或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的房屋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知识产品的经济利益可以分割,只是分割有一定特殊性。
(一)一次解决原则
针对知识产权中尚未实现的经济利益,有学者提出暂时不予分割,待其今后实际取得经济利益后再行分割。笔者认为,对于知识产权经济利益不宜采用暂不分割,应当一次性解决。就著作权而言,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生存期间及死亡之后50年。在此期间,该作品可以不断出版或做其他使用,每一次都可能实现经济利益。就专利权而言,法律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是10年。在此期间,权利人可以多次许可他人使用或自己使用,每一次都会带来一定经济利益,如果在每一次实现经济利益后都允许前配偶请求分割,将不胜其烦,同时造成诉讼资源的浪费。笔者主张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一次性解决。
(二)评估和协商方法
一次性解决未来利益的前提条件是,该未来利益具有明确的数额。笔者建议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该数额,由知识产品的创作方取得知识产品或知识产权,给予对方对半的补偿。这种方法既能使双方在平和的气氛中解决问题,又能够节省评估费用,降低成本。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协议,则应当委托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或知识产品的经济利益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首先由双方协商共同选择,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指定。评估费用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对于尚未完成的知识产品,一来进行评估价值不大,二来评估机构未必予以评估,笔者建议,由知识产品创作方酌情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分割离婚可以分吗?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分割离婚时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但是可以协商谁来使用;如果婚姻财产约定中对于房屋权属的分割,首先要明确的是房屋的地址坐落。若约定分配房屋的产权证还没有颁发,只有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的,则婚姻财产约定中的地址描述要与购房合同上的地址描述一致;
10w+浏览
尚未取得产权或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的房屋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知识产品的经济利益可以分割,只是分割有一定特殊性。
(一)一次解决原则
针对知识产权中尚未实现的经济利益,有学者提出暂时不予分割,待其今后实际取得经济利益后再行分割。笔者认为,对于知识产权经济利益不宜采用暂不分割,应当一次性解决。就著作权而言,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生存期间及死亡之后50年。在此期间,该作品可以不断出版或做其他使用,每一次都可能实现经济利益。就专利权而言,法律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是10年。在此期间,权利人可以多次许可他人使用或自己使用,每一次都会带来一定经济利益,如果在每一次实现经济利益后都允许前配偶请求分割,将不胜其烦,同时造成诉讼资源的浪费。笔者主张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一次性解决。
(二)评估和协商方法
一次性解决未来利益的前提条件是,该未来利益具有明确的数额。笔者建议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该数额,由知识产品的创作方取得知识产品或知识产权,给予对方对半的补偿。这种方法既能使双方在平和的气氛中解决问题,又能够节省评估费用,降低成本。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协议,则应当委托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或知识产品的经济利益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首先由双方协商共同选择,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指定。评估费用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对于尚未完成的知识产品,一来进行评估价值不大,二来评估机构未必予以评估,笔者建议,由知识产品创作方酌情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84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尚未取得产权或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的房屋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知识产品的经济利益可以分割,只是分割有一定特殊性。
(一)一次解决原则
针对知识产权中尚未实现的经济利益,有学者提出暂时不予分割,待其今后实际取得经济利益后再行分割。笔者认为,对于知识产权经济利益不宜采用暂不分割,应当一次性解决。就著作权而言,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生存期间及死亡之后50年。在此期间,该作品可以不断出版或做其他使用,每一次都可能实现经济利益。就专利权而言,法律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是10年。在此期间,权利人可以多次许可他人使用或自己使用,每一次都会带来一定经济利益,如果在每一次实现经济利益后都允许前配偶请求分割,将不胜其烦,同时造成诉讼资源的浪费。笔者主张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一次性解决。
(二)评估和协商方法
一次性解决未来利益的前提条件是,该未来利益具有明确的数额。笔者建议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该数额,由知识产品的创作方取得知识产品或知识产权,给予对方对半的补偿。这种方法既能使双方在平和的气氛中解决问题,又能够节省评估费用,降低成本。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协议,则应当委托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或知识产品的经济利益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首先由双方协商共同选择,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指定。评估费用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对于尚未完成的知识产品,一来进行评估价值不大,二来评估机构未必予以评估,笔者建议,由知识产品创作方酌情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离婚怎么分割
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如果是确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按共同财产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怎么分割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怎么分割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离婚能够分割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离婚能够分割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我妹妹和她老公感情破裂了,我想问问未取得产权证离婚房屋分割怎么办,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上海市松江区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的权利人为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购房屋权利人为本案
A、B。约定房屋暂测建筑面积为89.14平方米,总房价款1,416,435元,定于2012年10月31日前交房,交付标志为交钥匙房。房款付清并交房后,
A、B因自身原因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为购买系争房屋,B以其名义向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300,000元、商业贷款350,000元,另以出售
B、C的动迁安置房所得价款1,050,000元中的766,435元支付房款,2013年1月交房时补交面积差价款3,972.50元,合计支付房款1,420,407.50元。自2013年10月(离婚后)起至2014年6月止,B归还房屋公积金贷款本金3,705.17元、商业贷款本金3,582.39元,合计归还贷款本金7,287.56元,尚有公积金贷款本金293,498.11元、商业贷款本金343,732.68元,合计637,230.79元未还清。
诉讼中,
A、B一致确认:系争房屋现市场价值1,520,000元,装修残值80,000元,合计1,600,000元。A主张房屋归B所有,房屋价值扣除剩余贷款本金及B离婚后偿还的贷款本金,双方各得一半,装修残值双方各得一半,由B向A支付折价款。B则不同意分割,认为即便分割亦不同意A的方案,其主张房屋的所有权。
各方观点
A诉称:
A、B双方于2013年10月15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系争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房贷男女双方各一半;……
A、B购买系争房屋后,A曾给B 200,000元用于装修,B拿到钱后,不到一个月全部赌博输掉,A又和家人借款200,000元余装修。离婚后,B一直霸占系争房屋,不让A居住,也不支付给A任何钱款,A多次找到B协商分割系争房屋,B都置之不理。A认为,系争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双方已经离婚,共有关系的基础不复存在,应当予以分割,同时,B离婚后霸占系争房屋,侵犯了A的合法财产权益。故A起诉要求:依法分割
A、B婚后共同购买的系争房屋(价值1,700,000元),房屋权益归B所有,B支付A房款850,000元。
B辩称:第
一,双方在离婚时约定系争房屋不得分割,根据物权法原则,有约定从约定,在A没有重大理由的前提下不得分割;第
二,系争房屋还有贷款大部分没有还清,未取得所有权,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不得分割;第
三,系争房屋涉及到C的利益,不宜分割。因此,B不同意A的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决驳回。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
一、系争房屋是否应当分割?
二、若应当分割,则如何分割?
本案中,
A、B原系夫妻,对系争房屋未约定为按份共有,其共有形式应为共同共有。虽然离婚时双方曾约定房产不作分割,但该约定不能阻碍A行使分割共有财产的权利,现双方事实上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共有基础已经丧失,A主张分割共有房屋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B辩解系争房屋中有其子C的份额,故不宜分割,法院认为,系争房屋预告登记权利人为
A、B二人,根据物权公示原则,B的此项辩解缺乏事实依据,且动迁安置房出售后所得价款为1,050,000元,并未全部用于支付系争房屋的房款,故A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未侵害C的合法财产权益;B关于贷款未还清,房屋未取得所有权故不得分割的辩解,法院认为,系争房屋房款已结清并交付使用,亦办理了预告登记,办理产权证的条件已经满足,由于
A、B自身原因而未办理,不影响房屋分割,故B此项意见亦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本案争议焦点之
二,法院认为,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根据财产来源、生活的实际需要、照顾子女等情况,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本案中,
A、B购买系争房屋时结婚已有九年有余,但系争房屋的首付款766,435元全部来源于B出售上海市松江区动迁安置房,虽然动迁安置房取得的时间在
A、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该财产系由于B的父母老房子动迁而取得,与B的身份关系密不可分,故B对于系争房屋的贡献较大,可以适当多分。双方对于房屋归属于B无异议,故B应当以房屋现值扣除剩余贷款及其离婚后所还贷款本金后,支付A相应折价款,剩余贷款本息由B负责偿还。结合子女抚养、生活状况,酌定B给予A房屋折价款260,000元。关于装修残值80,000元,确定
A、B双方各占50%份额,由B给予A 40,000元折价款。以上两项合计,B给予A房屋及装修折价款300,000元。希望我对 未取得产权证离婚房屋分割怎么办这个问题的回答能帮到您!
离婚时房屋分割未达成协议怎样分割
[律师回复]
一、离婚时对房屋分割无法达成协议怎么办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3)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8)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10)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要如何分割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