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违建被拆迁怎么办?
(一)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拆迁方的拆除违建动机,寻找有利的法律依据,启动合理维权,保证个人利益。
(二)根据违章建筑强拆导火,原因,寻找有利证据,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确保强拆流程完善,寻找合理的法律依据,为己方后续起诉、索赔做准备。
(三)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当事人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在公示网站上查询公示内容,确保己方违建强拆属于政府批准强拆工作。另外已公示的强拆项目己方不能自行拆除,需经过相关部门拆除。
二、违章建筑指是什么?
(一)建筑是需要依赖土地而建,需要确定己方建筑地是否经过国家国土局或建筑局批准,属于有效建筑地,在为经批准的土地上建筑是属于违法的,己方建筑需建造在己方所有权的土地上,不能建筑在集体土地。他人所有土地,并需要按照土地使用性质监造相应建筑。
(二)确定己方是否是具有建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建筑地不能是集体土地或他人土地,该土地必须为已购买或分拨属于己方土地。建造的时候需经过报批后才能建造,并在符合建筑的地方建造,做好区域划分,不侵占未报批的土地,从根源避免因违建产生的强拆,减少经济损失。
三、违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违章认定标准如下: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如果强拆时未经法定程序就强制拆除的,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律部门提出行政诉讼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侵犯,索要合法赔偿。以上就是关于违建被拆迁怎么办的相关介绍。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