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棚户区改造可以换户主吗
一般不可以。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有的很长时间都没有产权证,必须要取得产权证后才可以更名。
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名字和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名字是一样的,中途不能更改,等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变更。
尚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按《民法典》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法律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
二、棚户区改造的房子如何办房产证
其实办理棚户区改造房屋房产证的手续和商品房房产证办理流程是一样的:
1、在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可以持房屋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办理时需要准备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和资料,通过后还需要携带图章,并缴纳印花税、契税就可以过户了,交易时,买卖双方都要在。
2、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三个月内就可以去房管局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了,办理申请的时候需要准备,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墙界表、面积计算表等,审查验证后,就可以领取房地产权证。
三、强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棚户区改造可以换户主吗,不可以改名,因为拆迁协议属于合同性质,双方签定协议后,就能按协议内容覆行合同。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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