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收费,如果村民没有钱交如何办?
1、宅基地收费,如果村民没有钱交,可以向他人借款缴费。
不按时缴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可以从应分配给宅基地使用人的集体经济收益资金中直接扣除,并且将一并扣除相应的滞纳金。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农村宅基地自建房要交税吗?
1、在农村宅基地上修建自建房不一定需要交税,需要缴纳税费的自建房主要包括以下3种情况:
(1)私自占用耕地建房自用的农民
即使是实实在在的农民在农村盖自己居住的房子,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都是在占地建房,要缴纳占用土地费和相关附加税。
(2)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的单位和个人
如果自建房建成之后不是自己居住使用,而是用作它途,比如做生意,做门面房,办厂之类的用途,虽然他们也叫自建房,但因为用途违背了居住的初衷,所以还要增加营业税、城建税等附加税费。
(3)农民自用的自建房位于城市郊区或是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
该种情况下的自建房,虽然也是自用的,但是因为地理位置已经不仅仅是占用农村耕地,而是位于城市边缘的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已经不属于集体用地了,所以除了缴纳占用耕地的土地税外,同样也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但是,这里的自建房房主是拥有不动产证的,而且房子还可以用作交易,不同于单纯的农村的自建房,不能交易,没有个人的不动产证。
2、不缴税的情形如下: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一般而言,军工厂,军事设施都会建立在远离市区,临近城郊的地方,作为国家需求,这些运用所占用的土地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作为社会公立设施的需要,学校,养老院和医院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也不需要缴纳税费。
3、可以减免税额的情形如下: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等,因为占地面积大,且为国家公共设施建设,根据政策规定,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如果是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老根据地、少数的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自建住房,占用耕地的,为了特殊照顾,会给他们以免征或者是减免部分耕地占用税的优惠,以帮助他们的生活。具体做法是,根据用地标准,由纳税人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便可减免部分或者全部税费。
三、自建房倒塌后别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吗?
1、自建房倒塌后别人无权占有宅基地
宅基地在其上的房屋坍塌后,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单独的宅基地村集体可以不予补偿,但是考虑到农村习惯,拆迁时村集体和拆迁单位一般会与宅基地原使用者或继承者协商解决。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3、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使用宅基地的村民可能需要向村集体支付一定数额的使用费,且需要在既定的期限内缴纳,如果没有能力缴纳,可以选择向他人借款。对宅基地收费,如果村民没有钱交如何办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