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产生争执受伤算不算工伤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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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工作中产生争执受伤算不算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上班期间跟同事争吵打架受伤,与工作原因无关的如因个人恩怨、私人情绪产生纠纷并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中产生争执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在工作中产生争执受伤算不算工伤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安保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遭受暴力伤害的。

在工作中,同事间因为意见不合或者工作安排产生争执,是很普遍的现象。认定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情形为工伤的需要同时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履行工作职责三个条件。受害人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伤害,且履行工作职责和遭受暴力伤害之间有直接必然的因果关联。往往是存在管理、指导、监督等关系时,受害人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受害人进行暴力人身伤害。上班期间跟同事争吵打架受伤,与工作原因无关的如因个人恩怨、私人情绪产生纠纷并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对工伤结果不满意应该怎么处理?

对工伤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三、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起诉有用吗?

是有用的。

申请工伤鉴定后,用人单位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符合起诉条件就有效。

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在工作中产生争执受伤算不算工伤?还是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如受害人故意挑衅滋事,殴打他人,或明知此行为可能会激怒对方仍然继续而招致受伤的,不认定为工伤。要是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点击下方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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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无需执行的情形
[律师回复] 【为你推荐】离职证明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试用期工资标准病假工资如何计算基本工资提前退休条件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有一个仲裁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劳动者双方如果发生了纠纷,首先要经过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才可以请求介入,但也有些情况下,可以直接受理,无需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小编将为您整理受理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无需执行的情形。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必须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不能直接向提讼。《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因此,劳动仲裁是不可缺少的一个步骤。不经过劳动仲裁是不可以直接去的。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仲裁,不能直接到去,不会受理的,如你对仲裁结果不服可。按照我国《劳动法》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其中协商、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也是处理劳动争议最重要的程序。只有经过仲裁,当事人才可以向人民。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如果认为仲裁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与本单位领导有较好的私人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他可以依法提出回避申请,但不能未经仲裁而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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