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经过的程序有什么
劳动仲裁经过以下程序:
1、身份核对与旁听人员登记。仲裁庭的书记员将在候审场所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代理权限等事项进行核对,复印身份证件,并要求签到。
2、宣读仲裁庭纪律。
3、宣布开庭。
4、对当事人身份进行核对。
5、权利义务告知和回避申请。
6、申诉与答辩。由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
7、调查与质证。
8、辩论。
9、仲裁庭调解与裁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维权程序有什么
劳动维权程序主要包括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以及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劳动争议的处理有三个程序:条件;仲裁;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劳动者;
或其他社会组织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程序如下:
一、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申请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诉讼解决。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劳动仲裁经过的程序有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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