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有复印件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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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有复印件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有复印件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一、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有复印件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有复印件的,劳动者可以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来证据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需要自工伤事故发生后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该怎么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下: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有复印件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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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有复印件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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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有复印件怎么报工伤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有复印件怎么报工伤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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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认定书原件还是复印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认定书原件还是复印件?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索赔时一般是把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给保险公司。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扩展资料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原则:
一、全面审查的原则
1、审查事故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作出责任认定的主体资格是否适合、是否向当事人送达等。
2、审查事故认定的事实与其他证据间是否存在矛盾。责任的认定应当建立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收集的证据基础之上,也就是事故认定的事实应当与证据证明的事实是同一的。如果存在矛盾则必须对事故的责任作出重新判定。
3、审查事故认定的责任是否得当。
二、质证原则“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经过庭审质证”。事故认定书作为一种证据也不例外,只有事故认定赖以成立的证据经过庭审质证无误,才能评判责任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不对等原则
1、控辩双方在对事故认定书的证明责任上是不对等的,事故认定书一旦被作为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依据,在庭审过程中控方比辩方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
2、因为作为控诉机关,不仅具有控诉职责,更具有查清案件事实的法定职责,其取得的证据也是证明案件的主要证据。因此,控方在法庭必须提供支持责任认定成立的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律师回复]   一般是给复印件的,验证原件的,一般原件是有劳动者本人留存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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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有复印件如何报工伤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有复印件如何报工伤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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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没有原件只有复印件能开庭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原件、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及区别  
一、传真件和扫描件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一般需与其他证据。  
1、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作为复印件的形式而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此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的证据来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锁。此时,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具有证明较高的效力。
2、在法律上合同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也是直接证据,其证明力是最高的,你可以直接拿着合同去打官司,而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非原始证据,你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支持的。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认定,这就是两者区别。  
3、复印件和扫描件都属于电子科技产品,是一种证明形式,复印件和扫描件都只能作为临时文件。如果复印件和扫描件没有和原件核对、印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扫描件和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原件使用。  有人认为扫描件比复印件的法律效力高,这是误解。扫描件也只是,扫描件由于经历了对被扫描文件(不一定是原始文件)的扫描、录入电脑、转换格式或字体、传输、接受、打印等过程,从技术上可以篡改,所以除非对方认可,否则需要其他证据来辅证。复印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仅具有不完整的证明力,若原件、扫描件为同一人执有,则仅提供扫描件的,不免除提供原件的义务。  在法律上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也是直接证据,其证明力是最高的,而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是非原始证据。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来使用。《最高人民法院的证据规则》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作为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二、证据法领域分析  
1、证据的形成:扫描件经历了对被扫描文件(不一定是原始文件)的扫描、录入电脑、转换格式或字体、传输、接受、打印等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与各个过程形成的文件,应由形成人负相应的说明或证明义务;并且,各个过程形成的文件,均具不同的证据效力;扫描件内容是否与原件一致难以判断。  
2、证据效力:无疑具证据资格,但除非对方承认或有其他证据佐证,不能单独成为定案的根据。即:仅具有不完整的证明力。  
3、证据法上请求权:若原件、被扫描件、扫描件为同一人执有,则仅提供扫描件的,不免除提供原件义务;若为不同人(比如说诉争双方)执有的,原件效力高于扫描件;若原件执有人不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提供人可以要求其提供,此时扫描件亦可作为一种证据线索;若原件执有人拒不提供原件又不承认扫描件内容的,由法官依证据规则推定;若双方都仅执有扫描件的,按举证责任承担规则处理。  
4、合同法上电子数据形式的规定,是实体法对合同成立或生效的“合同效力”的判断方法,其前提,正是以证据法上能证明合同存在并真实为前提的。故,不能从合同法条文直接推出证据法上效果,否则是倒果为因。  
没有原件,只有复印件可以开庭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原件、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及区别  
一、传真件和扫描件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一般需与其他证据。  
1、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作为复印件的形式而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此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的证据来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锁。此时,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具有证明较高的效力。
2、在法律上合同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也是直接证据,其证明力是最高的,你可以直接拿着合同去打官司,而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非原始证据,你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支持的。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认定,这就是两者区别。  
3、复印件和扫描件都属于电子科技产品,是一种证明形式,复印件和扫描件都只能作为临时文件。如果复印件和扫描件没有和原件核对、印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扫描件和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原件使用。  有人认为扫描件比复印件的法律效力高,这是误解。扫描件也只是,扫描件由于经历了对被扫描文件(不一定是原始文件)的扫描、录入电脑、转换格式或字体、传输、接受、打印等过程,从技术上可以篡改,所以除非对方认可,否则需要其他证据来辅证。复印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仅具有不完整的证明力,若原件、扫描件为同一人执有,则仅提供扫描件的,不免除提供原件的义务。  在法律上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也是直接证据,其证明力是最高的,而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是非原始证据。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来使用。《最高人民法院的证据规则》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作为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二、证据法领域分析  
1、证据的形成:扫描件经历了对被扫描文件(不一定是原始文件)的扫描、录入电脑、转换格式或字体、传输、接受、打印等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与各个过程形成的文件,应由形成人负相应的说明或证明义务;并且,各个过程形成的文件,均具不同的证据效力;扫描件内容是否与原件一致难以判断。  
2、证据效力:无疑具证据资格,但除非对方承认或有其他证据佐证,不能单独成为定案的根据。即:仅具有不完整的证明力。  
3、证据法上请求权:若原件、被扫描件、扫描件为同一人执有,则仅提供扫描件的,不免除提供原件义务;若为不同人(比如说诉争双方)执有的,原件效力高于扫描件;若原件执有人不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提供人可以要求其提供,此时扫描件亦可作为一种证据线索;若原件执有人拒不提供原件又不承认扫描件内容的,由法官依证据规则推定;若双方都仅执有扫描件的,按举证责任承担规则处理。  
4、合同法上电子数据形式的规定,是实体法对合同成立或生效的“合同效力”的判断方法,其前提,正是以证据法上能证明合同存在并真实为前提的。故,不能从合同法条文直接推出证据法上效果,否则是倒果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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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有复印件怎样报工伤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有复印件怎样报工伤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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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有复印件如何报工伤呢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有复印件如何报工伤呢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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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是原件还是原件
[律师回复]   一般是给复印件的,验证原件的,一般原件是有劳动者本人留存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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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原件复印件与复印件的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生活中为了争夺遗产而兄弟反目的事件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所以保存好现有存在的遗嘱是有效解决争端的方法。但是万一遗嘱原价遗失了,那么复印件有效么 在实践操作中,由于复印件易于修改,其相应的证明效力非常低。如果该份遗嘱是经过公证的公证遗嘱在遗失公证书原件后可以向公证处申请调取原有遗嘱文件,但如果是以其他形式作出的遗嘱,仅保留复印件则较难证明遗嘱的有效性,如其他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均认可无异议,那么复印件可以作为继承的依据。否则,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诉讼中也不会作为有效证据加以采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没有原件只有复印件可以再次开庭吗
[律师回复] 对于没有原件只有复印件可以再次开庭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原件、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及区别
  
一、传真件和扫描件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一般需与其他证据。
  
1、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作为复印件的形式而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此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的证据来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锁。此时,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具有证明较高的效力。
2、在法律上合同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也是直接证据,其证明力是最高的,你可以直接拿着合同去打官司,而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非原始证据,你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支持的。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认定,这就是两者区别。
  
3、复印件和扫描件都属于电子科技产品,是一种证明形式,复印件和扫描件都只能作为临时文件。如果复印件和扫描件没有和原件核对、印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扫描件和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原件使用。
  有人认为扫描件比复印件的法律效力高,这是误解。扫描件也只是,扫描件由于经历了对被扫描文件(不一定是原始文件)的扫描、录入电脑、转换格式或字体、传输、接受、打印等过程,从技术上可以篡改,所以除非对方认可,否则需要其他证据来辅证。复印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仅具有不完整的证明力,若原件、扫描件为同一人执有,则仅提供扫描件的,不免除提供原件的义务。
  在法律上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也是直接证据,其证明力是最高的,而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是非原始证据。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来使用。《最高人民法院的证据规则》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作为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二、证据法领域分析
  
1、证据的形成:扫描件经历了对被扫描文件(不一定是原始文件)的扫描、录入电脑、转换格式或字体、传输、接受、打印等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与各个过程形成的文件,应由形成人负相应的说明或证明义务;并且,各个过程形成的文件,均具不同的证据效力;扫描件内容是否与原件一致难以判断。
  
2、证据效力:无疑具证据资格,但除非对方承认或有其他证据佐证,不能单独成为定案的根据。即:仅具有不完整的证明力。
  
3、证据法上请求权:若原件、被扫描件、扫描件为同一人执有,则仅提供扫描件的,不免除提供原件义务;若为不同人(比如说诉争双方)执有的,原件效力高于扫描件;若原件执有人不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提供人可以要求其提供,此时扫描件亦可作为一种证据线索;若原件执有人拒不提供原件又不承认扫描件内容的,由法官依证据规则推定;若双方都仅执有扫描件的,按举证责任承担规则处理。
  
4、合同法上电子数据形式的规定,是实体法对合同成立或生效的“合同效力”的判断方法,其前提,正是以证据法上能证明合同存在并真实为前提的。故,不能从合同法条文直接推出证据法上效果,否则是倒果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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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有复印件应该如何报工伤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有复印件应该如何报工伤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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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还是原件
[律师回复]   一般是给复印件的,验证原件的,一般原件是有劳动者本人留存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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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可以做起诉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果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可以做起诉吗问题解答如下, 原件、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及区别
  
一、传真件和扫描件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一般需与其他证据。
  
1、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作为复印件的形式而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此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的证据来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锁。此时,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具有证明较高的效力。
2、在法律上合同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也是直接证据,其证明力是最高的,你可以直接拿着合同去打官司,而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非原始证据,你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支持的。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认定,这就是两者区别。
  
3、复印件和扫描件都属于电子科技产品,是一种证明形式,复印件和扫描件都只能作为临时文件。如果复印件和扫描件没有和原件核对、印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扫描件和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原件使用。
  有人认为扫描件比复印件的法律效力高,这是误解。扫描件也只是,扫描件由于经历了对被扫描文件(不一定是原始文件)的扫描、录入电脑、转换格式或字体、传输、接受、打印等过程,从技术上可以篡改,所以除非对方认可,否则需要其他证据来辅证。复印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仅具有不完整的证明力,若原件、扫描件为同一人执有,则仅提供扫描件的,不免除提供原件的义务。
  在法律上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也是直接证据,其证明力是最高的,而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是非原始证据。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来使用。《最高人民法院的证据规则》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作为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二、证据法领域分析
  
1、证据的形成:扫描件经历了对被扫描文件(不一定是原始文件)的扫描、录入电脑、转换格式或字体、传输、接受、打印等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与各个过程形成的文件,应由形成人负相应的说明或证明义务;并且,各个过程形成的文件,均具不同的证据效力;扫描件内容是否与原件一致难以判断。
  
2、证据效力:无疑具证据资格,但除非对方承认或有其他证据佐证,不能单独成为定案的根据。即:仅具有不完整的证明力。
  
3、证据法上请求权:若原件、被扫描件、扫描件为同一人执有,则仅提供扫描件的,不免除提供原件义务;若为不同人(比如说诉争双方)执有的,原件效力高于扫描件;若原件执有人不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提供人可以要求其提供,此时扫描件亦可作为一种证据线索;若原件执有人拒不提供原件又不承认扫描件内容的,由法官依证据规则推定;若双方都仅执有扫描件的,按举证责任承担规则处理。
  
4、合同法上电子数据形式的规定,是实体法对合同成立或生效的“合同效力”的判断方法,其前提,正是以证据法上能证明合同存在并真实为前提的。故,不能从合同法条文直接推出证据法上效果,否则是倒果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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