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厂房场地租赁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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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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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如何签订厂房场地租赁合同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如何签订厂房场地租赁合同

一、如何签订厂房场地租赁合同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厂房场地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2、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等。

3、厂房场地租赁人的身份信息

4、厂房场地租赁的信息;

5、租金与违约责任;

6、支付方式与租赁期限

7、签订时间。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租房没有签订合同的话会怎么样

租房子不签合同容易发生纠纷,例如没有租房合同,房东随意涨租金的时候,当事人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已经约定了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涉及很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没有签订合同会导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发生纠纷很难维护自己的权利。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其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

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租房合同主体是否合格

2、租房合同的客体是否合格

3、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

4、租房合同内容是否齐全

一定要有租赁当事人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用途、交付时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房屋使用要求以及维修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如果签订了租房合同但是违约了按照以下赔付: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

2、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3、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又不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三、房屋租赁订金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关于订金,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如何签订厂房场地租赁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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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打算开一个公司庆典,租赁一个商业广场,要签订会场场地租赁合同了,应该怎样写?
[律师回复] 你好,你需要的会场场地租赁合同范本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大厦会场租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时间、地点、租金及押金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场租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服务内容及价格:________________
  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程序
  
1.乙方须在签定本协议后___天内,向甲方预付总价款________%的预付款,乙方不按约支付预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签署本协议并在乙方按约支付预付款后,将在约定时间、地点及所商定的标准为乙方提供一系列优质服务。
  
3.当本次租赁服务结束当日,乙方向甲方按约结算。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会场留存及布置,不得擅自改变会议时间、地点或场次。甲方若需变更会议地点、时间,须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若甲方擅自取消会议,甲方须支付与预付款等额的违约金。
  
2.乙方责任:
  
①乙方在预定后,如因乙方的原因取消租用场地,乙方向甲方支付预付款等额的违约金;甲方直接在已收的预付款中抵扣。
  
②乙方若需变更会议时间或场地,需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甲方在会议安排许可的情况下做出调整并收取总价款________%的金额作为违约金,若甲方不能调整会议时间、场地导致乙方取消本协议,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③会议期间若乙方将会场的设施、设备、低值易耗品等损坏,乙方须照价赔偿,甲方会场的设施、设备、价值易耗品的价格见清单,该清单为协议附件。
  
④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总价款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日,每日向甲方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四、结算方式
  现金或支票、汇票。
  
五、合同的终止
  合同的终止:当甲方、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发生,则允许一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六、管辖
  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承租方、租赁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承租方签名(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赁方签名(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有一个同学是一家服装厂的老板,最近他们的服装厂,找到了新的投资项目,需要融资,然后进行扩大规模,他于是乎他找了一个厂房。场地租赁和房屋租赁税率是如何确定的呢
[律师回复] 房产租赁税,即营业税,税率为5%。
(一)私人租赁房屋,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1)物业税,4%的租金;
(2)销售税,按租金的5%;
(3)个人所得税,租金不超过4000元,根据(租金已纳税800元)的10%;超过4000元的租金(含4000元),根据(租金已缴纳税款×(1-20%))10%;
(4)教育的附加费,根据3%的销售税;
(5)城市建设和维护税,根据营业税1%;
(6)印花税,按租金的0.1%;
(7)房屋租赁管理费,租金2%。
(2)本公司的房屋租赁,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1)物业税,根据租金12%,按年度付款;
(2)销售税,按租金的5%;
(3)教育的附加费,根据3%的销售税;
(4)城市建设和维护税,根据营业税1%;
(5)印花税,按租金的0.1%;
(6)房屋租赁管理费,租金2%;
(7)行政划拨,房屋租金的价格,根据租金的6%,租金。
(三)行政、企业、团体租用的房屋,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1)物业税,根据(物业的原始值×70%)1.2%,按年度支付;
(2)销售税,按租金的5%;
(3)企业所得税,按(租金-交-交税费)15%;
(4)教育的附加费,根据3%的销售税;
(5)城市建设和维护税,根据营业税1%;
(6)印花税,按租金的0.1%。
您好,我哥哥他们公司现在在外面要成立一个分公司,现在分公司还没有正式成立,但是已经找好了场地的租赁地方了,签订成立分公司的场地租赁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本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也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于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由此可见,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如果总公司追认的,则为有效;否则为无效。
如果合同相对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则合同为有效,此时适用《合同法》表见代理制度。《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九条规定:“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称“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二)被代理入的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的;
(三)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名章或单位印章和单位介绍信订立合同的;
(四)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不明的;
(五)代理权被终止或者被限制,但被代理人未及时通知相对人的。”
如果分公司超出本公司授权范围与相对人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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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厂房场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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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要想要自己开一个服装厂,但是没有做衣服的地方,所以想要租一个房子,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道小区栋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用于居住。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
4、乙方所租房屋为合法居住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大写 ),按季度结算,第一期租金共计元( 大写 ),应于年月日前结清,以后各周期租金应提前于本周期天支付,先付后住,如未付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
五、保证金
1、为确保房屋及其设施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间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保证金为元( 大写 ),
2、租赁期满后,乙方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并房屋内设施无损坏后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燃气、电话、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租赁期间发生的伤害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与甲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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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签订厂房场地租赁合同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怎么样签订厂房场地租赁合同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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