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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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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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区别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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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区别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标的物质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与其市场上其他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求。

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为满足发包人建设一项与其他建筑物不一样的建筑物订立的标的物是特定的建筑物。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

(1)协商和解。协商解决是争议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依法谈判、磋商,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请求调解。即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经过中立的第三方的努力,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根据争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机构对纠纷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纠纷,依法审理、调解、裁决等居中公判的准司法行为。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又不想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应当按照哪些标准支付

合同的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区别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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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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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有何区别
1、合同的主体不同 2、合同标的物不同3、合同订立方式不同4、合同解除条件不同5、违约救济方式不同六、定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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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区别?(工程上有什么区别上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协议范本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盖章 签字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邮政编码:
建设工程和建筑工程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指代不同
1、建设工程: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等)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
2、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二、范围不同
1、建设工程:包括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移交等。
2、建筑工程:与建设工程的范围相比,建筑工程的范围相对为窄,其专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因此也被成为房屋建筑工程。
三、特点不同
1、建设工程:除具备一般工程项目特点外,还具备投资额巨大、建设周期长、整体性强和固定性等特征。
2、建筑工程:具有综合性、社会性、实践性、技术上、经济上和建筑艺术上的统一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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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和建筑工程合同区别?
1、合同的主体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合同标的物不同3、合同订立方式不同 4、合同解除条件不同 5、违约救济方式不同六、定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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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我弟弟是建筑公司的,不过他们公司最近很重视他,把很多项目交给他了,帮他咨询下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
[律师回复]
一、合同的主体不同
  承揽合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这是两类合同最为显著的区别。
  
二、合同标的物不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即合同标的物是不动产物,包括民法意义上的完全不动产物和大部分类不动产物。
  承揽合同完成的工作标的物一般是指动产。
  
三、合同订立方式不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般承揽合同在订立时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成立,即可以是书面形式,亦可以是口头形式。实务中,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应当经过招标投标程序,还应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很多合同条款都是由国家法律和法规、甚至规章都规定好了的。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就是根据《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国建设工程实际以及相关国际惯例制定,现在已广泛应用到建筑工程领域。
  
四、合同解除条件不同
  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
  
五、违约救济方式不同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解除合同后,承揽人只能要求定作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除特定情形外,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都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根据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而承揽合同纠纷通常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界定合同的性质,决定了案件的管辖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
  
六、定义不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一章最后第 287 条规定: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从法律条文的角度,将建设工程合同归入承揽合同的大类,说明建设工程合同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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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有什么区别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有什么区别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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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律师回复] 二者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因此,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如自然人为修建或者装修房屋而与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订立的合同就属于承揽合同。
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
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主体工程必须自己完成;而在承揽合同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
5、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在承揽合同中,无论是承揽人经定作人同意将全部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还是将辅助工作交第三人完成,都是由承揽人向定作人承担责任,第三人不向定作人承担责任。
6、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一般来说,建设工程合同因工程量较大,工期较长,材料和费用在订立合同时难以准确计算,所以在结算时通常可以突破合同的计价条款。而承揽合同中的价款条款较为固定,除经双方协商变更外,一般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价款计算。
7、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
8、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解除合同后,承揽只能要求定作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特定情形外,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都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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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揽合同与建筑工程合同有什么不同的?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对工程进行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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