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是否需要招投标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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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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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工程分包是否需要招投标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工程分包是否需要招投标

一、工程分包是否需要招投标

工程分包需要招投标,法律特别规定的项目除外。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建设单位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中标人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或者采用。

招标投标法》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二、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是否需要备案

工程专业分包合同需要备案,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备案原因如下:

1、根据法定要求,总承包单位都对施工安全、质量等负有主要责任的,所以为了对中下层服务单位有一定的约束,就形成了协议合同以及备案这一种书面文件。

2、总包对应的便是分包,意义有着买卖方、委托与被委托、甲方和乙方等类似的合法关系,只是通过书面形式、并备案到当地建设部门,才能使得项目施工正常开展,使工程得以进行。

3、公检法是根据合同或协议、有依有据、依法办事的合同备案是指加工贸易企业持合法的加工贸易合同到主管海关备案、申请保税并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合同备案凭证的行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基础工程是否能分包

基础工程不能进行分包。如果建设单位将基础工程单独分包的属于肢解发包。但是法律规定,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所以基础工程是不能进行分包的。

建设单位将基础工程单独分包是违法的行为,以此签订的分包合同由于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属于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工程分包是否需要招投标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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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是否需要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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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需要招投标吗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并没有规定分包必须招投标。但法律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采购需要进行招标的范围、规模标准,则达到该标准的工程项目一律需要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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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如何尽快了解招投标流程?招投标流程中相关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1.招标资格与备案。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确定招标方式。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它媒介,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住处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填写资格预审申请书。投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书(如是联合体投标应分别填报每个成员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合法性和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可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来进行审核。
招标人可按有关规定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在发出三日前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审查,资格预审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备案三日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招标人可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通知所有不合格的投标人。
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和工程实际情况、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审定的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确需变更时,须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标单位。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召开发标会议,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7.踏勘现场。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规定进行密封,在规定时间送达招标 文件指定地点。
9.组建评标委员会。
10.开标。
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所有投标人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和相关人员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公开按程序进行。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1
1.评标。
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借助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程序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后,确定出不超过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应当符合:
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低于企业成本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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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标。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中规定内容未满足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所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未被选中的,应重新组织招标。不得在未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按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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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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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通知书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发出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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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签署、备案。
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5日内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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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是不是需要招投标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工程分包是不是需要招投标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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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招投标复评程序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确定招标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核准。
二、委托招标代理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三、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同时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四、实行资格核验
初次进场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分中心出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并将复印件交分中心备案。
五、衔接招标日程
招标人应通过分中心衔接招标活动日程,避免各招标项目在使用县招投标中心资源时发生冲突。
六、进场实施招标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组织答疑会,接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定标等。
七、租赁交易席位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未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办理过交易席位证或交易席位证已过有效期的,应向分中心申请租赁交易席位,办理交易席位证。
八、缴纳服务费用
招标人、中标人按规定缴纳相关交易服务费用。
九、发出中标通知
分中心按统一格式打印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将未中标通知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签订经济合同

一、其它有关事项
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全部交易资料原件或复印件送交分中心备案一份。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按《建设项目交易档案目录》将整个交易过程的主要资料送交易分中心归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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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复评的程序?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确定招标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核准。
二、委托招标代理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三、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同时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四、实行资格核验
初次进场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分中心出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并将复印件交分中心备案。
五、衔接招标日程
招标人应通过分中心衔接招标活动日程,避免各招标项目在使用县招投标中心资源时发生冲突。
六、进场实施招标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组织答疑会,接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定标等。
七、租赁交易席位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未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办理过交易席位证或交易席位证已过有效期的,应向分中心申请租赁交易席位,办理交易席位证。
八、缴纳服务费用
招标人、中标人按规定缴纳相关交易服务费用。
九、发出中标通知
分中心按统一格式打印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将未中标通知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签订经济合同

一、其它有关事项
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全部交易资料原件或复印件送交分中心备案一份。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按《建设项目交易档案目录》将整个交易过程的主要资料送交易分中心归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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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分包转包需要招投标吗
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资质有严格要求。若承包商无法满足所有资质,可鼓励其与具有相似资质的企业合作竞标,并在总包合同中允许部分工程分包。 同时,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告知投标方,除了满足最低总承包资质外,还需具备特定专业资质才能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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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请问,工程招标投标,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文件提交时限,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有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这个没有特殊的规定,如果文件内容过多可以打印双面,内容少可以打印单面。从节约成本的角度来说,还是应该打印双面的。如果条件不允许,就打印单面的。
1.施工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
1.
1.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1.
2.技术标书(同时提供电子文件)
1.
3.经济标书(同时提供电子文件)
1.
3.
1.投标函
1.
3.
2.甲供材料若由乙方自购时的单价
1.
4.资信标书
1.
4.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的复印件
1.
4.
2.企业职工人数、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企业主要自有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1.
4.
3.近二年承建的工程合同履约及质量评定情况一览表。
1.
4.
4.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含在建和尚未开工工程)一览表。
1..
5.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2.时间安排及要求
2.
1.投标单位应于时,在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后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联系电话:
2.
2.投标单位应于时,在现场就招标事宜进行踏勘施工现场.(联系人:工程管理部,联系电话:)
2.
3.投标单位应于时,参加在召开的答疑会.请各投标人在此之前将所需答疑的问题书面或传真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书面答复后发各投标人,此答复将自动成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4.投标单位应于时,将投标文件送到。逾期恕不接受。
2.
5.对投标文件分析后,招标单位分别进行询标(具体日期另行电话通知)。
2.
6.标书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后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书均对投标人有约束。
3.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4.标书编制注意事项
4.
1.技术标书编制要求:见招标文件
4.
2.经济标书编制要求: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第一册:技术标书
第二册:经济标书,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第三册:资信标书各册单独封装,信封注明标书名称,加盖密封章。根据《招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四十条中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四十四条和《实施条例》中的
第四十六条“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四十九条可知: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审与比较,评标成员要符合以下条件或做好下列行为:与投标人无利害关系且禁止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收受其财物好处等、出具评审意见并对其负个人责任、对评标过程中的情况予以保密、评标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与办法进行而不得采用或改变招标文件未列明的任何标准与方法、依法定情形否决投标。总之,评审人员应站在
第三方角度保持独立客观、公正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工作及评审决定是非常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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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EPC总承包模式下,分包项目还用招标吗?
[律师回复] 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自治区、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所以所述分包工程依法必须招标。3、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经各省;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明确要求“依法”发包给相应分包企业。由于无论分包与否。2、根据上述《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就相关问题已经进行具体说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发展计划部门批准、自治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本质未变、、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0号)》规定:“第十一条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
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EPC总承包模式下,分包项目还用招标吗?
[律师回复] 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自治区、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所以所述分包工程依法必须招标。3、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经各省;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明确要求“依法”发包给相应分包企业。由于无论分包与否。2、根据上述《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就相关问题已经进行具体说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发展计划部门批准、自治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本质未变、、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0号)》规定:“第十一条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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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程发包需要招投标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在我国工程发包需要招投标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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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EPC总承包模式下,分包项目还用招标吗?
[律师回复] 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自治区、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所以所述分包工程依法必须招标。3、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经各省;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明确要求“依法”发包给相应分包企业。由于无论分包与否。2、根据上述《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就相关问题已经进行具体说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发展计划部门批准、自治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本质未变、、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0号)》规定:“第十一条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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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EPC总承包模式下,分包项目还用招标吗?
[律师回复] 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自治区、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所以所述分包工程依法必须招标。3、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经各省;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明确要求“依法”发包给相应分包企业。由于无论分包与否。2、根据上述《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就相关问题已经进行具体说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发展计划部门批准、自治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本质未变、、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0号)》规定:“第十一条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
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EPC总承包模式下,分包项目还用招标吗?
[律师回复] 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自治区、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所以所述分包工程依法必须招标。3、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经各省;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明确要求“依法”发包给相应分包企业。由于无论分包与否。2、根据上述《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就相关问题已经进行具体说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发展计划部门批准、自治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本质未变、、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0号)》规定:“第十一条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
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EPC总承包模式下,分包项目还用招标吗?
[律师回复] 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自治区、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所以所述分包工程依法必须招标。3、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经各省;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明确要求“依法”发包给相应分包企业。由于无论分包与否。2、根据上述《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就相关问题已经进行具体说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发展计划部门批准、自治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本质未变、、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0号)》规定:“第十一条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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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流程分为哪些步骤
1、招标资格与备案2、确定招标方式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7、踏勘现场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9、组建评标委员会10、开标11、评标12、定标13中标结果公示14中标通知书备案15合同签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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