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缓刑人员的处理规定:如果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法只是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是否解除要由用人单位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二、劳动仲裁不受理如何处理
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处理方式要分情况确定:
1、如果是因为向没有管辖权的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而不受理的,则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如果是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是由于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者超过仲裁时效而不被受理,则只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纠纷,如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新劳动法对无故旷工怎么处理
旷工指的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
对于员工旷工,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均未做具体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只规定员工严重违纪、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既然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那就看企业规章制度了。劳动合同法授权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只要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并向劳动者公示即可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依据。
在实务中,通常的标准是以旷工3天作为可解雇的尺度。只要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连续旷工3天可解雇,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员工,法院基本上会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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