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可以异地缴纳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8人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保险可以异地缴纳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工伤保险可以异地缴纳吗

一、工伤保险可以异地缴纳吗

工伤保险可以在异地缴纳。如果个人换工作单位的,则可以由异地的工作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而职工个人是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的。单位应当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来进行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受到工伤多久可以报工伤

受到工伤,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上报,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上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上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单位可以辞退工伤员工吗

劳动法规定,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员工受了工伤,公司是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的。除非员工具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形。若公司因为员工受工伤辞退的,公司需要给付补偿及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工伤保险可以异地缴纳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6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保险可以异地缴纳吗
一键咨询
  • 166****06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3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5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7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7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7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7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2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8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1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3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6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3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6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1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养老保险可以异地缴纳吗
养老保险可异地缴纳。参保人员异地就业时,可将原户籍地的社保关系转入新地,实现社保接续。新工作单位需按规定支付养老保险费用。独立参保时,一般需在户籍地相关机构申请并缴纳养老保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房产税异地缴纳怎么缴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异地房产税如何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在异地建固定资产,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一、房产税的纳税以为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二、房产税的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三、账务处理: 房产是企、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因而纳税人会涉及房产税。房产税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与企业所得税存在直接关系;同时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及印花税一样。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5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产税异地缴纳怎么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异地房产税如何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在异地建固定资产,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一、房产税的纳税以为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二、房产税的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三、账务处理: 房产是企、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因而纳税人会涉及房产税。房产税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与企业所得税存在直接关系;同时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及印花税一样。
房产税如何缴纳,异地房产税如何缴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异地房产税如何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在异地建固定资产,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一、房产税的纳税以为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二、房产税的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三、账务处理: 房产是企、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因而纳税人会涉及房产税。房产税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与企业所得税存在直接关系;同时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及印花税一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养老保险可以异地缴纳吗
养老保险可异地缴纳。参保人员异地就业时,可将原户籍地的社保关系转入新地,实现社保接续。新工作单位需按规定支付养老保险费用。独立参保时,一般需在户籍地相关机构申请并缴纳养老保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南京市异地缴纳社保如何转为异地缴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如需将外市社保关系转入南京市本级社保,需在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先在南京办理参保手续,待正常缴费一至两个月后,可申请转移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手续;
2、社会保险转入流程:携带在外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需转移医疗保险,还需携带在外地社保机构开具全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现单位参保所属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申请手续;如需请人代办,需提供您的相关转移凭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或者市民卡复印件一张、委托人的委托书一份等材料前来办理;
3、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需额外提供南京市本级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流动至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或在非户籍地首次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原已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的,新参保地不办理接续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参保地;
5、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南京市社保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
6、户口问题,建议您向公安部门咨询。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5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异地房产税怎么缴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异地房产税如何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在异地建固定资产,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一、房产税的纳税以为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二、房产税的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三、账务处理: 房产是企、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因而纳税人会涉及房产税。房产税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与企业所得税存在直接关系;同时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及印花税一样。
社保可以异地缴纳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代缴社保属于违法行为,行为严重者有可能有入刑的风险。现如今代缴社保需谨慎,法律已经定性代缴社保是违法行为。社保一中断,跑腿跑半年。大家都知道社保中断是个烦,很多优惠政策与社保挂钩,买房买车子女入学也会受阻。所以在离职跳槽的时候,很多人都选择找中介代缴社保。特别一些非当地户籍的自由职业者,受户籍限制,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的,只能找代理挂靠社保。然而现在,挂靠代缴社保就属于违法行为。代缴社保,原本就是打政策擦边球。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属于骗保行为,是不允许的。代缴社保,其实有很多的风险。比如说,有政策风险,信誉风险,使用风险。政策风险是指,职工和挂靠代理的用人单位没有真实存在的劳动关系,在向社保机构申报社会保险待遇时,会被认定属于骗保行为。会被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以上政策原因,与社保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使用风险是指,与政策风险挂钩,一旦发现社保是代缴的骗保行为,一些涉及到报销的保险,保险部门都不会进行赔偿。扩展资料:社保代缴是社保代理服务的主要内容,指代理公司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代办或缴纳社会保险的服务,是人事代理服务中众多项目之一。社保代缴作为一种中介服务,随着各地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到位,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并已成为一种产业。社保内容根据最新的,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的说明,社会保险包括五大险种: 一、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二、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纳,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针对工伤而设定的一项社会保险。工伤保险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归属其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导致劳动者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时,以及因上述两种情况而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物资补偿,以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以及为受工伤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康复服务。 四、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转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五、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和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服务对象 (1)外资企业和异地企业驻本地分支机构; (2)各商业连锁加盟企业常驻经营网点; (3)不设人事管理岗位的中小企业; (4)没有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个体工商户; (5)自由职业者; (6)因工作变动,暂时没有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人员; (7)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服务内容 1.社保开户,公积金开户; 2.社保账户的增减员,五险一金的缴纳; 3.生育报销、工伤保险报销、公积金提取等业务; 4.解答五险一金相关问题; 5.其他五险一金相关的业务办理。行业现状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很多政策及待遇,如买房资格、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对于外来人口,都有社保连续缴纳时间的要求。而对于很多没有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自由职业者,以及很多因换工作而暂时无法缴纳社保的人员,为了获得一些待遇,不得不委托某个公司为其代缴社保,以保证社保连续缴纳。所以目前在很多城市,社保代缴已成为一个行业,很多公司提供了在线缴纳社保等服务,让需要代缴社保的人更方便快捷地缴纳社保。
异地领取失业金可以异地缴纳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失业期间,可以交五险的的,公积金可以不交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医疗救助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本人不缴纳,缴费时间可连续计算。 在领失业金期间,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以个人名义续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扩展资料: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6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五险一金异地缴纳有哪些影响
跨地区缴纳“五险一金”需注意: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受缴纳地点影响,退休后可能享受不同标准;未及时足额缴纳可能影响医疗实时结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即时享受,不涉及跨地流转;公积金购房需满足社保缴纳年限,异地缴纳可能影响购房资格。建议在决定前深入了解相关政策,咨询专家,保障自身权益。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失业金可以异地缴纳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失业期间,可以交五险的的,公积金可以不交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医疗救助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本人不缴纳,缴费时间可连续计算。 在领失业金期间,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以个人名义续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扩展资料: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金能在异地缴纳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失业期间,可以交五险的的,公积金可以不交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医疗救助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本人不缴纳,缴费时间可连续计算。 在领失业金期间,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以个人名义续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扩展资料: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异地缴纳社保出现工伤怎么办
异地缴纳社保出现工伤的需要到工伤保险参保地申请工伤认定和进行工伤报销,总之,这种情况对遇到工伤的员工是非常的不方便的,但想要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再把工伤保险转移到本地的这种想法也不切实际,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到参保地先申请工伤认定了。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异地房产税怎么缴纳的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异地房产税如何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在异地建固定资产,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一、房产税的纳税以为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二、房产税的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三、账务处理: 房产是企、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因而纳税人会涉及房产税。房产税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与企业所得税存在直接关系;同时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及印花税一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6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异地缴纳五险一金会有哪些影响
异地缴纳五险一金可能影响相关利益群体,主要在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报销和养老金等福利待遇的领取方面。异地就医需办理报销手续,否则报销比例降低;而养老金等福利需在实际生效地点领取,因各地缴费基础数额有差异。若是对异地缴纳五险一金会有哪些影响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在异地违章罚款怎么缴纳?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异地违章怎么交罚款 1、本人前往当地交管部门 在异地开车违章,如果被交警当场开处罚决定书,就需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当地交通支队或者大队处理违章。这种现场被交警抓住违章开了处罚单的情况,必须在违章所在地处理违章。回原籍是没办法处理的,切记。 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 2、通过异地朋友代办 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朋友,请朋友代办。 但某些省市交管部门不接受他人代办,车主在委托朋友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 3、委托给违章代办机构 代办机构一般会收取一定费用,代办前要与车友俱乐部或经营机构签订相关协议,以免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这种处理方法的好处是简捷方便,省去车主本人到场的麻烦,但要注意必须选择有正规资质和实力的机构,否则极易上当受骗。 4、通过邮政代缴 开展邮政代缴异地交通违章罚款业务后,使车主可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异地交通违章罚款的缴纳,为车主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但是,邮政代缴只能处理罚款的违章记录,如你在异地违章还涉及扣分的话,那只能亲自再去当地处理。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5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企业该怎么异地缴纳房产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如何异地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第四条规定,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第十条第
(三)项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异地购置房产,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如果企业未在购房当地注册公司,可以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并申报缴纳税款。
相关知识: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缴费途径
1、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务机关将开设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纳税绿色通道,专窗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纳税人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纳税款并取得《通用缴款书》;
2、
第一个是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税;
3、
第二个是银行。纳税人也可到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纠纷 > 工伤保险可以异地缴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