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出重新工伤鉴定如何办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公司提出重新工伤鉴定如何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公司提出重新工伤鉴定如何办

一、公司提出重新工伤鉴定如何办

公司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或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公司不肯申请工伤认定,如何办

公司不肯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温州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鉴定

温州市工伤鉴定到温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公司提出重新工伤鉴定如何办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0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提出重新工伤鉴定如何办
一键咨询
  • 174****70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7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5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8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3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5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8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2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38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0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8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8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8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1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0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司提出重新工伤鉴定怎么办?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提出重新工伤鉴定怎么办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公司提出重新工伤鉴定怎么办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重新鉴定,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您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疗终结或停工留薪期满时);病历复印件、检查检验报告(还要有近期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重新提出司法鉴定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一方举证,另一方质证时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时间提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审判阶段,被告人可否提出重新鉴定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鉴定结论是决定伤残赔偿金数额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伤残人员的获赔多少。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和审判当中,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依照相关程序和条件申请重新鉴定。在公安交警机关处理案件阶段,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已作出的评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这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应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的理由,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如果案件到人民法院审理,前在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做出评残鉴定,但对该鉴定有异议,那么依照最高《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重新鉴定的申请应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如果是对于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有证据能够证明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准许重新鉴定: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有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申请重新评残鉴定能否达到目的,关键在于被鉴定人的伤情是否与评残的具体标准相符合。因此,熟悉和掌握评残定级的具体标准对于案件当事人依是十分必要的。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60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对于工伤伤残能否提出重新鉴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对于工伤伤残能否提出重新鉴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被告对伤残鉴定有异议,提出重新鉴定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一、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
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
其次,受害人可以到,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应当准许。”
二、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定,而是直接,要求人民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 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申请重新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 ,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2.通过诉讼手段,使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综上所述,通过对《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与第二十八条的比较,实际上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证明力低于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司法鉴定重新鉴定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工伤重新鉴定申请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疗终结或停工留薪期满时);病历复印件、检查检验报告(还要有近期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鉴定 > 公司提出重新工伤鉴定如何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