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可以再试用期辞退员工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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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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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公司是否可以再试用期辞退员工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公司是否可以再试用期辞退员工

一、公司是否可以再试用期辞退员工

公司可以再试用期辞退员工,如果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或者存在法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以及裁员的,可以辞退试用期员工,但是要注意,如果是无过失性辞退或者裁员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在女员工怀孕期间是否能辞退

怀孕后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职工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单位不得在职员怀孕、产假、哺乳期间,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职工本人则可以在任何时候辞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试用期间被辞退公司是否要给赔偿

1、在试用期中,公司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除非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之情形。否则,试用期间被辞退公司要给赔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公司是否可以再试用期辞退员工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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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能否随意辞退员工?
公司在试用期的时候是不能够进行辞退员工的。除非是员工在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才能够对员工进行开除。针对于在试用期进行开除员工的话,还是需要将员工所应得的相关工资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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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公务员是否可以先参加公务员笔试,再辞职换岗?
[律师回复] 五年内不能报考。按照招考公告: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单位如果同意你辞职,你就能报考,单位如果不同意你辞职,你自动离职则按照《公务员法》属于单位辞退你,你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试用期内可以辞职,但按照国家人力资源与保障部规定,试用期内辞职的公务员3年内不得报考公职。关于《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任职期限的解读首先,学法律的人都应该知道,法的渊源和法的从属关系。大家可以先去看一下公务员法,最新版的公务员法里面,并没有这个新录用公务员的工作期限一定要满五年的说法,并且规定了公务员是可以辞职的,也没有说到底要工作多久才能辞职,只是说三十天内要审批。而法律是人大批准的,是高于规定的,因此说,公务员在理论上,是任何时间内都有辞职的权利的(我是见过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辞职的)。然后我们来看一下这个国家公务员管理局2008年印发的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请大家注意这个标题:《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是一个任职,定级规定,大家明白是什么意思没有?任职定级规定,不是服务年限规定。主要是定级规定,意思是定级的最低服务年限,比如,从科员到副主任科员至少五年,以前不一定,有的两三年就升。5年最低服务年限,并不是指要在一个单位待够5年。因此,只要过了试用期,可以再考公务员。另外,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其实在1997年施行的《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里就有了,这不是新规定,所以,以前是怎么操作的,现在还是一样。这种规定应该是很严谨的,它既然没写本单位就不是那个意思。在今年的国考招考简章里可只写了在试用期内不允许考,我专门问过在组织部门管干部的同学,他给我的解释就是,此规定在97年的文件里就有,没什么实际意义,不用理会。现在再来看一下今年的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在这个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网站上。为什么要强调一下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能报考呢?那么可不可以这样解读,不是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应该是可以报考的。现在很多职位要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的就是要在基层工作过的年轻公务员。这样的公务员了解基层情况,是符合我们国家的选材要求的。这样理解,那么这就与公务员法不冲突了。也和现在的升迁制度是相吻合的。制定法律的人都是何等的严谨,怎么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试用期辞退员工后,可以再拿失业金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参加了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满1年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我国失业金领取程序大概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一个月可以领多少钱失业金政策是这样规定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根据《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并建立了相应的调整机制。直辖市一般统一为一个标准。省、自治区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几个标准,各地区采用不同的标准。《条例》所说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统筹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网页链接失业金领取时间最长不超24个月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的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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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可否辞退怀孕员工?
试用期是可以辞退怀孕的员工,但是辞退的理由不能是因怀孕而做出的决定,必须是因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才可以算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并且还要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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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一个员工是新来的,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三个月了还处于使用期,公司要将试用期员工辞退,试用期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是不能无故辞退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辞退劳动者的,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及经过培训以后,仍不能适应该岗位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的,否则用人单位的辞退属于一种违法辞退,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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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否辞退试用期员工
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就要求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健全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才能将用工风险降到最低,以铸就双赢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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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新进了一家工厂无故被辞退,我想问问试用期辞退员工是合法的吗,一涉及到法律知识我就不懂了,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企业不可随意辞退试用期内员工。

  只有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试用期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除依据不符合录用条件之外的合法理由解除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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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能否辞退怀孕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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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用期内女职工怀孕,能否以怀孕本身作为辞退理由? 这就是一个较为可笑的问题了。在劳动关系里,无论是在试用期内,还是在正常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都是不允许以员工怀孕为由进行单方辞退的。
三、如果员工入职之前,企业明确要求员工在入职后一年内不能怀孕,员工也书面同意,但是仍然在试用期内怀孕的,能否辞退? 在这一种情形下,一般公司的人力资源都会抱有较为强烈的情绪,对员工的人品等抱有很大的质疑。比如有一家公司,因为销售要经常出差,考虑到员工怀孕的话,不利于出差工作,所以在招聘时就明确说明了公司的情况,明确提出来,入职之后一年内不能怀孕,但是仍然发生了如题所示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对员工的人品、诚信有所质疑,这都是可以理解的。 首先要明白,生育是一种法赋的权利(不考虑计划生育),不能受到企业的限制,企业也没有权利予以限制。所以企业在员工入职之前,无论是基于什么原因,限制员工的生育权利,都不会受到法律的支持。所以整个事件的前提,是企业越过了法律的界限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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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即使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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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未到能否辞退员工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可随意解雇员工,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遇到法定情形并提前告知劳动者后,方可依法办理离职手续。违反规定可能构成非法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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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辞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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