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员工如何维权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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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超过一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员工如何维权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超过一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员工如何维权

一、超过一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员工如何维权

超过一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若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期限是如何的

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如果是用人单位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期限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

二、如果是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期限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员工受到工伤后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需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加盖医院公章,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4、职工工伤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控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7、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超过一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员工如何维权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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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员工怎么维权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超过一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员工怎么维权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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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单位安排的加班超时,员工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安排的加班超时,员工如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以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超时加班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资,超时加班但支付加班工资,均可受理投诉举报。所以,劳动者遇到这样的情形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一、单位安排加班可以拒绝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首先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及工行协商一致,征得劳动者及工行同意;
2、必须是由于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3、安排加班,一般一天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小时,但一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二、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费)的,劳动者不需提前通知就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原来加班也需要双方协议一致,且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这样的话,以后劳动者就可以拒绝单位安排的加班。
单位安排的加班超时,员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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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超时加班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资,超时加班但支付加班工资,均可受理投诉举报。所以,劳动者遇到这样的情形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一、单位安排加班可以拒绝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首先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及工行协商一致,征得劳动者及工行同意;
2、必须是由于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3、安排加班,一般一天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小时,但一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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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费)的,劳动者不需提前通知就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原来加班也需要双方协议一致,且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这样的话,以后劳动者就可以拒绝单位安排的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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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员工怎样维权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超过一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员工怎样维权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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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单位安排的加班超时,员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对于单位安排的加班超时,员工如何维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安排的加班超时,员工如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以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超时加班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资,超时加班但支付加班工资,均可受理投诉举报。所以,劳动者遇到这样的情形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一、单位安排加班可以拒绝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首先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及工行协商一致,征得劳动者及工行同意;
2、必须是由于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3、安排加班,一般一天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小时,但一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二、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费)的,劳动者不需提前通知就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原来加班也需要双方协议一致,且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这样的话,以后劳动者就可以拒绝单位安排的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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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排的加班超时,员工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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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超时加班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资,超时加班但支付加班工资,均可受理投诉举报。所以,劳动者遇到这样的情形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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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排的加班超时,员工要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单位安排的加班超时,员工要如何维权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安排的加班超时,员工如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以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超时加班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资,超时加班但支付加班工资,均可受理投诉举报。所以,劳动者遇到这样的情形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一、单位安排加班可以拒绝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首先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及工行协商一致,征得劳动者及工行同意;
2、必须是由于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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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年未认定工伤怎么维权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超过一年未认定工伤怎么维权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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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年未认定工伤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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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我叔叔已经六十多岁了,还在工作,他不小心受了工伤,所以我想知道,超龄人员工伤认定待遇问题怎么说啊?
[律师回复]
一、能够享受工伤待遇的,按工伤处理: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伤情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医疗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二、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伤情稳定后,向当地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鉴定后再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拒不支付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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