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者也可以申请续期。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二、我国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我国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规定是如何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以后如何处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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