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辞退有经济补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非全日制用工辞退有经济补偿吗?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辞退有经济补偿吗

一、非全日制用工辞退有经济补偿吗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非全日制用工是否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也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只要不影响其他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也可以与不同单位签订多个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处理,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益。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对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不作时间和形式的限制,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解除,无需提前通知。

三、用人单位是否需要为非全日制用工缴纳社保?

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费用,但是应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这区别于全日制劳动者的“五险一金”缴纳义务。

要引导当事人以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强化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保护,还要防止以非全日制用工掩盖全日制用工的行为。

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强调其灵活性和特殊性,应进一步贯彻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平等保护的原则,完善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订立、合同解除和终止以及社会保险等制度,更好保护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权益。

四、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如何举证

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用工的本质不同在于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周累计工作时间的不同。因此,判断是否非全日制还是全日制用工,首先要确定的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包括实际工作时间是否因本人的原因而超过法律标准。如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超过24小时的,一般来说应当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不成立,而认定为全日制用工。而用人单位采取月工资的支付形式,不作为认定全日制用工的充分条件。

但一般而言,劳动者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为其他单位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的,则可考虑认定劳动者与目前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

还需注意的是,在劳动关系确认的前提下,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未能举证证明的,一般应按全日制用工认定。双方有明确约定的,但劳动者以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而要求认定为全日制用工的,由劳动者就其实际工作时间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

非全日制用工辞退有经济补偿吗?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解除非全日制合同的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协商确定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也允许同一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多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2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非全日制用工辞退有经济补偿吗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6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5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2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0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2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0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4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78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2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6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5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7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0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2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需要给经济补偿吗?
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是不需要给经济补偿的,非全日制用工比较灵活,不像普通用工一样执行严格的制度,不管是哪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终止合同的话,结清工资即可,不用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一般的建立的劳务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  
1、工作时间约定不同  前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  后者,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合同订立形式不同  前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后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3、工资支付时间不同  前者,按月计薪,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  后者,受其自身特征的限制,以小时计酬为主,且工资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  
4、试用期约定  前者,除了以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认为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在非全日制中,当事人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  
5、购买社保缴纳的承担者不同  在全日制用工中,无论劳动合同期限长短,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至少是“五险”,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在非全日制用工中,除了企业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外,对其他各项保险费,都由劳动者以个人身份缴纳。  
6、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前者,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后者,企业可以随时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却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使得用工更灵活,成本更低。  
7、劳动关系的排他性  前者具有排他性,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与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后者,劳动关系不具有排他性,员工可以与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同时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但是后一个劳动关系不得影响前一个劳动关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情况是以小时为单位来计算工资待遇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需要支付相关的经济赔偿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非全日制用工能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能怎么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非全日制用工如何认定?《劳动合同法》第68条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明确的定义,该条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1.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全日制用工的本质是一类用工形式,因此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民事雇佣关系;双方达成的协议是劳动合同,而不是民事合同。在实践中,非全日制工作形式多样,包括家庭和个人雇工中的小时工,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家庭和个人雇佣的小时工并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2.非全日制用工的实质标准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以工作时间的长短作为界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我国《劳动合同法》界定非全日制用工采用每日工作时间结合工作时间标准,即一般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同时每周累汁不超过24小时。在同一个单位中,如果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但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超过24小时的,将构成一般的劳动关系,而不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如果劳动者每天平均工作时间超过了4小时,而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也将构成一般的劳动关系,而不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3.非全日制用工中工资形式以小时计酬为主。所谓工资形式,是指工资分配所采取的具体方式,最基本的两种方式是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鉴于非全日制用工临时性、工作时间短且灵活等特点,无论是实行日工资制、周工资制还是月工资制都存在一些客观障碍,容易产生纠纷,因此,非全日制用工中适合实行小时计酬方式。目前各地开始制定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制定的具体方法与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制定方法并不完全一致。为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应以小时计酬。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2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非全日的小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在我国非全日的小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受到劳动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这类劳动者,辞退这类劳动人员。相关的劳动者也应积极的与劳动用人单位进行沟通,避免这类相关的劳动纠纷的发生影响自身的合法权益。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如何扣税?
[律师回复] 对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如何扣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签约须知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5、用人单位终止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劳动用工登记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
通信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
第三条乙方工作时间为下列第()种方式
1、每周工作日,分别为周每日工作小时。
第四条甲方按乙方工作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工资结算周期为(日周15日),工资发放时间为,工资发放方式为(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
第五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包含甲方应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乙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六条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第九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可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12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非全日制的小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非全日制的小时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因为一般来说,小时工都是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所以随时辞职也不用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但是如果是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就需要在辞职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或者是直接与单位进行协商辞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2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非法辞退员工怎么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我们知道:“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签订非全日制合同要交养老保险吗
[律师回复] 对于签订非全日制合同要交养老保险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非全日制用工的书面劳动合同不是强制性规定,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也不违反法律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包含在非全日制用工支付的小时工资内,因此,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和缴费义务可以由劳动者本人负责。如果劳动者不参加社会保险,不履行缴费义务,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则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本纠纷中,小张符合法律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的条件,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因此,他所在的公司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做法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且该公司已经为小张缴纳了工伤保险,未给小张缴纳养老、失业等保险的做法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非全日制用工辞退有经济补偿吗